阿史那多燕是被突厥王从大秦赎回突厥的。
她回突厥第一件事情就是拜见了狼巫,狼巫是突厥最接近神的人,他们当中最厉害的会被称作为大祭司,主持贵族的丧葬喜嫁,传递“长生天”的意念。
在阿史那多燕没有夺走大祭司一职前,大祭司一直属于狼巫室点密,据说是一位七十岁的知天命老人,深得突厥民众敬重。
裴渊明做了个总结:“所以找到室点密,就能找到和阿史那多燕相关的信息。”
沈骗子:“绝不能放任我师姐失踪,她很可怕。”
李文花:“你们师姐弟真有意思,互相说对方可怕。”
沈骗子手一摊:“实不相瞒,我其实就是阿史那多燕。我有双重人格,时男时女,两种人格互掐都想弄死对方。阿史那多燕要毁灭世界,沈丘却只想娶李文花。所以现在唯一能挽救世界的办法就是让沈丘娶了李文花,人格变得强大,从此世界太平。”
李文花乐了:“你还知道双重人格?”
沈骗子:“小花,凸显你的无知了是不是?我建议你看一看秦三世撰写的人格伦,人不仅仅是身体会生病,人的内心也会生病,这个叫做心理学。”
李文花:“……”你一古代人跟我谈心理学?还教育我?!
裴渊明凉凉地说:“什么双重人格?是被恶魔附身了吧,应该拿火烧死。”
沈骗子控诉:“裴渊明,你学坏了,你来了突厥没两天就跟他们学着想要烧死人了!”
裴渊明伸手挽袖子:“我送你去见长生天。”
李文花有点想嗑瓜子,“轻点打,待会儿还要出门呢。”
沈骗子哭泣:“苗苗,哥哥孤单一人,被欺负的好惨。”
裴渊明烦地挑眉:“你留下看孩子吧。”
沈骗子:“我不!我要带着月月!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孩子爱我,让我暂时忘记这个世界的冰冷。”
三个人经过缜密的分析,决定去见一见狼巫室点密。
狼巫居住在草原上的毡帐里,身旁总有狼同行,因此得名。
那些狼四肢修长,毛粗而长,爪粗而钝,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突出,耳尖且直立,嗅觉灵敏,听觉发达。
他们几个人刚一靠近,隐匿在草原上的数匹狼就露了面,犬齿发达,上臼齿龇了出来,浑身厚重的毛发炸起,摆出了要吃人的架势。
“我猜,大家对狼巫的敬重并非发自内心,而是屈服于物理攻击,至少我现在是产生了敬畏之心。”李文花好像能闻到这些野狼口齿之间的腥臭之气。
裴渊明:“那边有人。”
只见毡帐外坐着两个突厥狼巫打扮的青年,他们对于三人组视若无睹,不动不摇,如同雕像一般。
沈骗子大声地说:“我们是大秦的使者,送大祭司去见‘长生天’后,特意来求见老狼巫。”
那两个人还是没有动。
但是毡帐帘子被掀开,走出来了一个突厥人。
这人着黑紹皮衣和裤,外面披上袍子,袍子为圆领左衽,腰间系上宽革带,革带上佩匕首式短剑,脚穿靴鼻的革履,衣着打扮比大部分突厥人好。
在任何年代侍奉神灵的人总能得到最好的待遇。
“大秦的使者?”
“在下裴渊明。”
突厥人:“已经等你很久了,你们过来吧。”
三人相互看了彼此,神情微妙。他们来这儿是临时起意,谁能等他们?
李文花:“那些狼怎么办?”
突厥人:“你放心,不用害怕,它们只会吃冒犯‘长生天’的人。”
李文花更加心惊胆颤了,小声对裴渊明说:“那不就是我吗?”
沈骗子安慰:“你别怕,这里有一个佛教,一个道教,还有一个无神论者,说不准它们先吃那个,反正剩下的就有跑的机会。”
李文花哼笑着扯了扯嘴角,你还真会安慰人。
裴渊明:“错了,这里还有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