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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adelphia Echo(费城回响)(1 / 2)

PhidelphiaEcho(费城回响)

“你一个人在这么?是学什么的?”

坐在沈岐黄对面的女孩普通话说的不好,带着很浓重的粤语口音。

她眼睛亮亮的,一头微卷的短发。沈岐黄觉得有趣,就用粤语回她:“对。我学世界经济的。”

“你是香港人么?”那个女孩很惊喜,眨巴眨巴眼睛以后觉出不对来,“不对,是广东人吧?跟我们那儿说的有点不太一样。”

沈岐黄在心里嗤笑一声,但还是说:“对呀,珠海来的。”

刚刚她在台上唱了《落花流水》,之后又唱《最佳损友》,最后是《富士山下》。发音很地道,歌曲三首歌又选的太巧,他以为是跟他一样的粤语歌迷,就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没想到这两眼就勾出后面的事情来了。

女孩主动坐到他前面,很甜地笑,说自己叫Rachel。

怪不得粤语发音这么正宗,原来真的是香港人。还好他没说自己是香港人,否则就那口唱歌唱出来半生不熟的粤语估计是要穿帮的。

“有没有人说你的眼睛很好看?”Rachel道,“像我们老港片里的帅哥。”

她歪头想了一会儿,又说:“华弟?嗯,不晓得你看没看过,很久以前的一部片子了。”

沈岐黄心里空了一瞬,不知道是不是酸,但很快又恢复到自己熟悉的节奏了。他笑着说,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像刘德华吧。

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沈岐黄看向窗外,这是TheRepublic里他最喜欢的位置,天气好的傍晚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血橙半黄的夕阳躺在对面的大楼上。

宾大是留学圈有名的partyschool,出门绕一圈就是各种酒吧餐厅俱乐部,每天日头靠西以后,就来来往往都是人了。Eagles的粉丝,各种专业的学生,街头艺人或是艺术家,所有肤色,美或丑。

合租的室友是北京人,说当初就是看中了这点才选的宾大,大学四年夜不归宿的次数无数,见着活人的时候身边女伴永远不是同一个。

当然,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几乎不用人教就学会了酗酒酗咖啡和泡吧,用他爸妈的话来说,就是天生不省事的种子。

他清醒的时候可能在图书馆或者空教室,半梦半醒的时候不知道在哪里。大多数时候在这家TheRepublic,他喜欢这个名字,理想国。店里的特调酒也跟这个名字一样有品味。

他和室友一起来的时候,室友评价:“你的生活可真他娘的极端。”

“极端?”他抿一口酒。

“平时看起来也像个正经读书的人,”他晃了晃酒杯,“寻欢作乐的事情倒是也没少干。”

沈岐黄从来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极端。借用费城独立钟上刻着的那句《圣经》名言:“Procilibertythroughoutallthenduntoallthehabitantsthereof.”(向世界所有的人们宣告自由),留美以后,他的生活应该用“自由”来形容。

没人管,也没人在乎。

这样最好了,他也只用对自己负责,拿个好看的GPA让爸妈看得过去就行。这件事儿在美国高校里,而他恰好是中国人的脑袋,很容易办到。

但是,但是生活里好像总少了什么。

“作孽的事情我是没少干,但你才是专家吧。”沈岐黄“哟”了一声,回敬室友。

“哪有,我觉得每次跟你出来,我都没什么‘建树’啊。”室友“啧啧啧”摇头,“都瞧你去了。”

室友确实是专业的玩咖,来宾大以后几乎没干过什么正经事,所说的“建树”也都是指女孩儿,每次期末都连爹带爷地求沈岐黄。Partyhardstudyharder.

“天生长了副讨女孩喜欢的样子。”他说他。

讨女孩喜欢么?他以前没有很深刻的感觉,他以前只用讨一个人喜欢就是了。

感觉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

就像遇到Rachel这样,沈岐黄在这里遇到过很多女孩子,感兴趣的或者不感兴趣的。

“你为什么选Penn呢?”Rachel问他,“当时我的留学中介其实能给我找到更好的学校,我只因为喜欢费城咯,还有林徽因,决定Penn。”

费城是一座很神奇的城市,前美首都,所有的文明都在这里发源,然后又被弃之不用。你说它高傲也行,说它慢节奏也行,说它堕落也行。

这里有精英、知识、历史、金钱,也有枪药、情色、暴力、犯罪。整座城市像一个坏掉的天平,一端高耸入云,另一端陷入泥淖。

“父母选好的咯。”沈岐黄敛了敛神。

“那你父母好强势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