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里外,那座已经被之前试炮削掉半截的孤峰,孤零零地立在天地尽头。
“锁定目標。”
林凡的声音再次响起,
凯撒把眼睛贴在水晶打磨的瞄准镜上,十字准星稳稳地套住了那座山峰。
他的手心里全是汗,拇指悬在那个红色的发射按钮上,微微颤抖。
“开火!”
咔噠。
拇指按下。
咚!
整个车体猛地向后一挫,几十吨重的钢铁之躯竟然在后坐力的作用下硬生生平移了半米。
凯撒猛地睁开眼。
远方的天空,亮了。
一颗冉冉升起的橘红色小太阳。
轰隆隆——
一朵比之前任何一次试爆都要庞大的蘑菇云,撕裂了云层,直衝九霄。
那座本就残破的孤峰,在火光中被彻底抹平、蒸发,从地平线上永远地消失。
他呆呆地看著那朵还在膨胀的蘑菇云,大脑一片空白。
魔能加农炮固然牛逼,但那东西死沉死沉,一旦架设好就动不了,只能当固定炮台。
但眼前这个怪物……
它能跑!跑得比最精锐的战马还要快!
它皮厚!魔导师的魔法都很难打穿!
它火力猛!一炮下去,山都能给你平了!
这就是一个可以移动的炮兵阵地,一个可以在战场上横衝直撞的钢铁死神!
什么重甲骑士团衝锋一炮过去,连人带马都得成灰。
什么法师团吟唱禁咒履带碾过去,法杖都给压成牙籤。
凯撒瘫在座椅上,手脚冰凉,心臟却狂跳不止。
这东西一旦下山……
这片大陆的战爭规则,要彻底改写了。
他没忍住,说了一句,林凡常说的,表示惊嘆的家乡话。
“牛逼……”
……
同一时间。
王都,格林顿。
大王子加隆的府邸。
加隆站在巨大的军用沙盘前,一身戎装,腰间掛著那柄象徵储君权力的狮头长剑。他的目光阴鷙,死死盯著沙盘上插满红蓝旗帜的地图。
“殿下,三王子的攻势很猛。”一名传令官跪在地上。
“慌什么。”
加隆冷哼一声,隨手拔掉银月森林上的一面蓝色旗帜,扔在地上。
“亚歷克斯那个蠢货,肯定以为我会调集主力,去东境和他那群神棍硬碰硬。”
“他既然敢发起进攻,怎么会没有防备。”
“让他防备空气去!”
战爭,从来不是莽夫的角斗。
是猎人的围杀。
而聪明的猎人,从不会先去啃最硬的骨头,而是先挑最肥的羊下手。
加隆的目光缓缓移动,掠过战火纷飞的东境,最终停在了南方。
那里,有一座富饶得流油的城市——流金城。
那是他二弟,本尼迪克的老巢。
只要先吃了他,吞掉他的財富,雄狮军团就能换上最好的附魔装备,扩充一倍的兵力。
到时候,携大胜之威,回头再去收拾亚歷克斯,直接捏死他。
“优势在我。”
加隆深吸一口气,手指重重地点在沙盘上“流金城”的位置。
“传我命令。”
“雄狮军团主力,即刻转向,全速南下!”
“三天之內,我要在流金城的城头饮马。”
“我要用本尼迪克的金幣,为我的士兵,更换最锋利的刀剑。”
自信的笑了。
他已经完成了兵力部署。
而是,最反常识的那种。
亚歷克斯肯定会以为,他会不顾一切地扑向东境,去衝击他的圣战士。
呵呵。
他既然敢贸然发动攻击,怎么会没有防备。
和教会硬碰硬,就算贏了,雄狮军团也必然元气大伤。
到时候,谁会是最大的贏家
战爭,不是莽夫的角斗。
是猎人的围杀。
而猎人,从不会先去啃最硬的骨头。
加隆的目光,缓缓移动,最终落在了南方的,那座富饶得流油的城市——流金城。
他的二弟,本尼迪克。
那只最肥的肥羊。
只要先吃了他,自己的实力就能暴涨50%!
加隆的手指,重重地,点在了沙盘上“流金城”的位置。
“传我命令。”
“雄狮军团,全军转向,直接南下。”
“先去把那头最肥的羊,给我宰了。”
“我要用本尼迪克的金幣,为我的士兵,更换最锋利的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