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立理
一、我是个合格的陪衬
祝安安生日那天,叶樊起偷偷策划了一个海滩大派对。
小有名气的乐队在一旁唱歌,朋友们欢天喜地地布置气球和彩带,不远处有一个小型的沙雕,是一座精致的城堡。
一阵海风迎面扑来。木炭冒出火红的光,青灰色的烟呛得我七荤八素。
叶樊起在那边挥手大喊:“苏珩,注意安全啊!”
我没有搭理他,泄愤似的又丢了几块木炭进去。
这是祝安安的生日派对,我是负责为众人烧烤的大排档小妹,而女主角身着粉蓝色雪纺长裙袅袅而来,肩颈优美似白天鹅,**的后背美得让人心惊。
我看见叶樊起殷勤地领着祝安安去了沙雕处,深情地对她说:“安安,这是你最爱的城堡。”
我撇了撇嘴,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傻子”。
从小美到大的祝安安不是一般的姑娘,一堆沙子做的城堡是无论如何都打动不了她的。
果不其然,她坐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明显有些不高兴了。
“你教他的?”
我连忙摇头:“我可没那闲工夫。”
“没工夫,你在这儿干吗?”她看着我,眼神里已经有几分戏谑。
我一时语塞,低下了脑袋,任凭青烟在眼底掠过,眼睛红红地说:“挣钱。”
叶樊起从大排档购买了大量食材和烧烤器具,老板娘一高兴,就送了一个免费劳动力出去。叶樊起十分高兴,拉着我的手说:“太好了,苏珩,你和安安从小一块儿长大,肯定特别了解她。”
特别了解谈不上,但我也知道,祝安安喜欢奢华,最好是怎么浮夸、怎么高调就怎么来。
我们在一条巷子里长大,那里的房子都有着相似的结构,一间小小的前厅,中间是一方院子。不远处有一处公园,里面的花开得好。其他小姑娘都去偷些栀子花、茉莉花和蔷薇回来栽种,唯有祝安安,当时还不满十岁的她不知从哪儿搞了一大棵鲜红带刺的月季,种在她卧室的窗前。
淡而无味、锋利伤人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鲜艳夺目。
祝安安喜欢颜色靓丽的衣服,正因如此,叶樊起才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她。
喜欢上她是一件太过容易的事情。
从小到大,她就有吃不完的早餐。精致的玻璃瓶内装着的酸奶,还是温热的,她丢给我说吃不完。我灰头土脸得像她身边的丫鬟,接过了很多她不要的东西,那些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形状各异的糖果、散发着花香味的漂亮书签,还有一封封情真意切的情书。
我是个合格的陪衬。
初见叶樊起那天,他在树上拿风筝,鞋袜在路边的石阶旁,祝安安经过,帮他赶走了企图叼走他袜子的小猫。
叶樊起从树上跳下来,光着脚跑过来问我:“刚刚那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我几乎回答了一万遍:“她叫祝安安,祝福的祝,安心的安。”
二、.单恋算不得初恋
祝安安在一所三流医科大学读护理,作为一朵荆棘之花,她的名声十分响亮。她一米七五,皮肤白皙紧致,五官精致大气,不少男生都把她当成校花一样爱慕着,于是她人生的春天从小学延伸到了大学。
叶樊起就读于大学城里的另一所一流大学,他喜欢祝安安,他跟我说:“安安是我的初恋。”
我曾严肃地纠正过他:“单恋算不得初恋。”
叶樊起抱着一本《白马啸西风》看得津津有味,无意跟我辩驳,只随口说了一句:“我会追到她的。”
黄昏的余晖渐渐沉入地平线,书店的窗口摆的那盆绿萝失了光芒,变成了一盆普普通通的植物。来往的人不多,生意冷清,叶樊起趴在书桌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路灯一会儿便亮了,老板娘来接班,打发我去吃饭,于是我叫上叶樊起,去吃了火锅。
我喜欢吃辣,叶樊起不喜欢。我吃得中火上头、大汗淋漓的时候,一抬头看到叶樊起掏出了纸笔,正在一旁写着什么。
“你在干吗?”
“写情书,一会儿写好了,你帮我看看。”他说。
我翻了一个白眼:“没用的。”
“怎么了?女孩子收到情书,都会开心的吧?”
“祝安安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便收情书了。”我有些不理解,叶樊起竟然能想到这么老土的点子,我试着引导他,“她不是一般的女生。”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给她写情书。”叶樊起振振有词,“其他的方法肯定都打动不了她。”
我终于捞起了那块腐竹,吃下去以后心满意足地说:“你想多了,有些方法之所以能经久流传,就是因为成功率高。你不需要另辟蹊径了,只要把通俗变成极致就行。”
叶樊起似懂非懂:“怎么把通俗变成极致呢?”
我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循循善诱道:“追姑娘该怎么追,老生常谈的几个步骤,约出来送花、看电影、请吃饭。”
叶樊起点头如捣蒜,用眼神鼓励我说下去。
“别人送一束花,你送十束;别人肩并肩看电影,你包场看;别人去火锅店涮牛肉,你去万里大厦顶层的西餐厅俯瞰整座城市。”
叶樊起听得微怔,怀疑地问:“这样真的可以吗?”
“不信你就去试试咯。”
叶樊起是小有名气的富二代,我第一天认识他的时候就认出了他脱在路边的那双亚瑟士的鞋子。原来我是不该认得这些品牌的,只是这些年我在不少店铺做过导购,为了生计练就了以貌取人的技能,因此多多少少具备一些识人的能力。
叶樊起家境优渥,性格明朗阳光,重视自身规则高于社会规则。说白了,他跟我和祝安安是完全不同的人。
而我和祝安安是什么人呢?
她高考过后混了一所三流大学,我差不多。可祝安安的妈妈心气儿高,总认为自己的女儿会出人头地,因此心甘情愿地交了学费。我就不同了,我没有出人头地的资本,因此一成年就被赶出来工作了。
跟叶樊起刚熟悉起来的那一阵子,我就在他们学校外面的大排档上夜班。他喜欢祝安安,因此笨拙地跟我套近乎,企图从我这儿摸索出一条捷径。
我当然没有让他失望,追祝安安是我这十几年来学得最优秀的一门功课,我了解她就像了解我自己一样。
我来出点子,顺便敲诈叶樊起一些东西,有时候是一顿饭,有时候是让他把我推销的酸奶买光。
叶樊起好学,并且拥有优秀的硬件,一米八五的身材配上干净温和的脸庞,往荆棘之花祝安安身边一站,都没人敢说不配。更何况他财力雄厚,可以满足祝安安一切虚荣到死的追求。
于是很快,我就看见他们走到了一起。
他们肩并肩从种满法国梧桐的街道上走过来,经过我推销茉莉花茶的展台时,叶樊起偷偷给我比了一个多谢的手势,而祝安安扬着下巴,说是要去哪里喝南美产的咖啡。
三、好像一生的雨都聚集到了眼眶,只等热烈地落下来,才叫不辜负那一场相遇
祝安安和室友的关系不好,想要出去租房子住。她让叶樊起帮她找房源,叶樊起那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自然摸不着头脑,于是他用一顿川菜把我收买了。
我带着他跑了许多中介,并没有找到符合祝安安要求的房子—离学校十分钟脚程,主卧朝阳,拎包入住,有超大的衣柜和落地窗。
我正想给祝安安发条短信警告她适可而止的时候,叶樊起一拍大脑:“我怎么给忘了?”
叶家在学校附近有房子,高档小区,一梯两户,两户都给买了,电梯一开,直接回家。
叶樊起拉着我一起去超市买了几大包东西,都是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和女孩子必备的东西,他自己想不起来,就不停地摇我的胳膊让我再想想。
我把祝安安的房间布置好之后,瘫在客厅沙发上起不来,感慨道:“叶樊起,我要吃小龙虾。”
他一把把我拉起来,抱出一箱什么东西,兴奋地说:“来吧。”
那是一箱气球,我吹得腮帮子都疼了,才终于完成那个惊喜。
我躲在厕所里吃炒面,叶樊起下楼去接祝安安。隔着玻璃,我看他煞有介事地捂住祝安安的眼睛说:“小心一点。”
可惜天不遂人愿,祝安安踩破了一个气球,她吓得大叫一声,眼疾手快地把叶樊起的手扒拉开了。
“安安,这是我们家的房子,现在没人住,你就住这儿吧。”
窗外的霓虹光芒被玻璃花纹隔断,世界像一只万花筒,但那些再耀眼,也比不上祝安安眼里的光芒。我相信她是真的喜欢过叶樊起,她依偎在叶樊起的肩膀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世界时,俩人的剪影像是纠缠在一起的藤蔓,还真让人生出了一种地老天荒的错觉。
那段时间,他们两个像连体婴一样,动辄出双入对。
我穿着红色的背心站在生鲜区推销即将下架的青芒果,耐心地帮来往的叔叔阿姨们撕下购物袋,跟他们解释水果没有过期到期的说法。
祝安安挽着叶樊起的胳膊走过来,说了一句“忙着呢”就要过去。叶樊起拦住她,边撕购物袋边说:“安安,买点芒果吧?”
“不要,她卖的不新鲜。”
沿海城市的夜空比其他地方的稍微清晰一点儿,因此夜色也显得稍微明亮一些。叶樊起左手提着一袋荔枝,右手拉着祝安安,往更浓的夜色里走了。
祝安安偶尔也会一个人去超市,她会买各种口味的泡面,海鲜、牛骨、番茄牛腩,可以塞满整个购物篮。
偶尔,她也会站在冷藏柜前跟我闲聊。
“你搬去跟我一起住吧?叶樊起家太大了,我一个人也住不下。”
我怀疑她的热情,正准备拒绝时,她又摇了摇自己的购物篮说:“整天吃泡面,内分泌都失调了。”
祝安安企图让我免费当她的住家保姆,这我一点儿都不惊讶,毕竟过去十几年都是这样过来的,即便挣扎在同一个阶层,她也远远地把我甩开了。
高一开学,我蹬着一辆破旧的二八铁驴吭哧吭哧地上学,而她则婉言拒绝了全校最有钱的男孩开奔驰接送她的邀请,扬着下巴自己走去学校。朴素到有些丑的校服穿在她身上是说不出的合身,她踩在枯黄的落叶上,好像不会沾染一丝丝穷人的寒酸。
在我拒绝了那个十分屈辱的提议之后,叶樊起来找我了。
万里大厦顶层的西餐厅,我坐在露台的椅子上,小心翼翼地伸出脑袋看万家灯火。那些一闪一闪的光芒又近又远,在暗夜中蜿蜒铺开。
我原以为他想用糖衣炮弹将我打晕,再理直气壮地提出让我伺候祝安安的事儿,于是我先发制人,义正词严地说:“你死心吧。”
“死心什么?”
“我不会去当祝安安的保姆的。”
“谁让你去了?”叶樊起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不会做这种事的。”
在我怀疑的目光中,他稍微多了些拘谨和害羞,目光湿润地看着我说:“我听安安说,你的生日比她晚一个月。祝你生日快乐啊,苏珩。”
那是我二十一岁的生日,也是我人生中唯一一个生日。
我很高兴,高兴完了以后还有些紧张。我不会点菜,于是跟在叶樊起后面要了一模一样的。穿着好看制服的服务员过来问我牛排要几成熟的时候,我仰着脑袋说:“八分。”
我清楚地感知到了别人的嗤笑,也许并非恶意,但总是在嘲笑我的无知。
叶樊起帮我解了围,他认真地询问我说:“八分会不会有点老?我们要五分的吧?”
这个场景无论过了多久,我想起来的时候都会有想哭的冲动,好像一生的雨都聚集到了眼眶,只等热烈地落下来,才叫不辜负那一场相遇。
四、可我就算是在梦里也知道,我是永远都够不到星星的
我辞去了大排档的兼职,报了一个成人高考的辅导班,就在大学城附近。在弃学三年后重拾课本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此我过得比认真工作时还辛苦。
我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因此只能挑灯夜读。为了省些电费,我选择去附近大学的自习室蹭光。
偶尔,我会看见祝安安。她披散着半干的头发走在校园里,那些拎着炒面、炒饭的男孩子经过她身边时不住地回头。冰凉的水点打在手臂上,有触电一样的感觉。
叶樊起来找她,通常会给她带一些满记的甜点。他们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吃杨枝甘露,而我啃着三块五一份的鸡蛋灌饼疯狂地背单词。
一个unreachable我写了近百遍,眼前总是浮现出叶樊起的身影,他像星星,抬头就能看到。可我就算是在梦里也知道,我是永远都够不到星星的。
在我复习最紧张的那段时间,祝安安参加了一场模特大赛。那里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漂亮姑娘,她们个个是祝安安,拥有着漂亮的脸蛋和比例超常的身材。
比赛期间,叶樊起陪她一起往返于北京。他像一个忠实的守卫,不离不弃地站在她身边,风雨无阻地帮她实现一切心愿。
最后,祝安安无缘十强,却有幸斩获了个虽败犹荣的人气奖。
我在网络上看过让她声名鹊起的那组写真,她穿着护士服,未施粉黛,皮肤白净又通透,长长的睫毛在脸颊上投下阴影,每一张都显露出生机勃勃的张力。
那是叶樊起帮她拍的。
祝安安喜欢拍照,叶樊起苦学了一个多月,报了两个速成班,终成摄影大师。
给祝安安拍照是一件大事,叶樊起要提前好多天拉上我一起去踩点,包括一天之中哪个时刻光和影的过渡最迷人,他通通会考虑进去。
我对此不以为意,问他:“你花钱找人给她拍不就行了?”
叶樊起正色道:“不行,他们拍不出安安万分之一的美。”
我鸡皮疙瘩掉一地,嫌弃极了:“女主角又不在,你少恶心我。”
叶樊起傻笑了两声,抱着他刚买的相机找景去了。
这些都是她成名以前的事了。
比赛结束以后,祝安安签了一家影视公司,时不时接一些杂志封面或者广告拍摄,也算是一只脚踏进娱乐圈了。
我见到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偶尔在学校碰到,也能看出一些变化。她过去喜欢穿柔软宽松的衣服,胜在气质出尘;如今她皮衣、长靴加身,波浪大卷发配上黑眉红唇,远远望着,都有一种生人勿扰的御姐气息。
祝安安变成了学校的大红人,她担任模特的那本杂志全校女生人手一本。纯白色的针织吊带配上夺目的亮片短裙,草编的平底凉鞋更增添摩登时尚的气质,人们争相模仿,可没有一个人拥有祝安安那样精致的锁骨。
成人高考结束以后,叶樊起说要帮我庆祝庆祝。
在海滩边的一家大排档,我点了两盆香辣蟹。那天厨师大约是心情不好,倒了半瓶黄酒进去,我吃得有些醉醺醺的,觉得海风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
叶樊起看起来心绪不佳,他闷头剥着虾,也不说话。
我酒劲上头,摇头晃脑地问他怎么了。
他有些愧疚:“安安本来说有时间的。”
我大手一挥:“她不来就不来呗。”
我尽力地安慰他,可他依然兴致不高的样子。青灰色的水泥路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两侧的路灯映照着它,让它像一条蜿蜒的河流。我觉得那条河是从我心里流出去的,我突然有了一些悲伤。
我问叶樊起:“你为什么喜欢祝安安?”
这仿佛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他想了许久,眼里也沾染了一些难懂的情绪。
“我也不知道。”他叹了一口气,“大概是因为那天,她穿了一条红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