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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于归(2 / 2)

一开始她好像没有认出他,目不转睛地看了他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亮,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他身边,大着舌头说:“沈于归,现在我们高中毕业了,我有个恋爱想和你谈谈。”

她浑身都是酒味,也不知喝了多少,沈于归微微皱了皱眉:“胡子君你别闹了。”

子君听他这么说,嘴角一撇,露出些许委屈的神态。就在他以为她会“哇”的一声大哭出来时,她忽然低下头,抓着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

许久后,她抬起头,醉酒的眼睛雾气蒙蒙地望着他,如同含着两汪泪。沈于归的心猛地一揪,他正要开口,她却忽然松开他,踉跄着后退了一小步,双目含泪望着他。

“沈于归,你已经拒绝我九百零五次了,等你拒绝我一千次,我就彻底放弃你!”她的声音很轻,每一个字却如带着万钧之力砸在沈于归心上,胸口好似裂开一条小缝,慢慢渗出细小而明晰的钝痛。

沈于归下意识地伸手捂住胸口,他张了张嘴,却看见她忽然咧嘴一笑:“在这之前,我是绝对不会死心的!”

子君一向说话算话,为了追到沈于归,她报了北京的一所三流艺术院校。

没课的时候,她就坐一个小时的地铁,穿过大半个北京城去找沈于归。

大学后的沈于归比以前更受欢迎了,子君没办法再像以前那样跟在他身边,及时阻止他的桃花了。她捧着奶,茶忧心忡忡道:“沈于归,你不会被她们的美色迷惑了吧?”

话没说完她就自我否定了:“要是你是那么肤浅的人,你早就被我的美色迷惑了。”

沈于归被她的自言自语逗得忍俊不禁,强忍着笑说:“你一天就不能想点正事吗?”

子君咬着吸管说:“我的正事就是追你啊!”

沈于归对她这种一天二十四遍告白早就免疫了,一本正经地问:“为什么不去E**OD?”

他是大学开学后才无意间得知,她高考前收到了法国E**OD国际服装设计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她却没有去,而是选择了北京的一所三流艺术学校。

子君没有回答,捂着肚子说:“沈于归,我饿了。”

沈于归动了动嘴角,她赶忙补充道:“晁歌和我哥这个周末一起回家了,不然我就去剥削他们了。”

她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他深吸一口气,遏制住与她继续讨论刚才那个问题的冲动,带她去食堂吃饭。

此时恰逢中午用餐高峰期,食堂里人满为患,子君好几次险些被人撞倒,好在被沈于归手疾眼快抓住了,后来他索性牵着她的手,穿过人潮拥挤的食堂。

子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紧握的双手,心里正上演着与沈于归携手到老的大戏,忽然听见他说:“坐这里等着。”

他说完便松开她的手朝食堂窗口走去,很快就打了两份饭菜回来。

子君看了一眼面前的饭菜,眼睛顿时一亮:“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吃土豆丝和酸菜鱼呀!”

沈于归被她灼灼的目光弄得心里发虚。为了掩饰他知道她喜欢吃什么的事实,他刻意打了两份一样的饭菜,其中有一个菜还是她不爱吃的,没想到还是被她发现了。

他动了动嘴角,还没来得及开口又听见她开心地说:“还是你对我好,每次跟我哥一起出去吃饭,他点的都是晁歌喜欢吃的菜。”

她说完,兴高采烈地埋头吃饭了。两人都没有说话,默默地吃着饭。

子君是真的忙着吃饭,没空理他,他却觉得有些尴尬,随意找了一个话题打破沉默:“你喜欢北京吗?”

子君戳着餐盘里的米饭,认真地想了想,说:“不喜欢,人多车多,空气还不好。”

“那你为什么来?”

“因为你在北京呀!”

这句话脱口而出,她仿佛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沈于归的胸口好像被什么堵住了,忽然有些闷闷的。他抬起头看向子君,认真地说:“胡子君,我希望你选择你自己真正喜欢的,不要为了迁就任何人而做出退让。”

“我就是选择我喜欢的呀。”她抬起头看着他,认真地说,“沈于归,我喜欢你!”

其实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认真地告白,沈于归却莫名觉得胸口被什么击中,心倏地漏跳了半拍,脸颊也隐隐发热。

“你脸红了哎!”子君一脸坏笑地凑到他面前,“沈于归,你看我追你都追到北京了,不如你就从了我吧!”

沈于归外强中干地白了她一眼:“无聊!”说完面色平静地低头吃饭,整个脸却都快埋进餐盘里了。

子君的追男神之路远比她想象中的艰难。

无论她怎么花式告白,沈于归都不为所动。她束手无策,只能再接再厉。

大三那年圣诞节是她和沈于归认识十七年的纪念日,那天下午她有一门考试,没办法翘课,等到她考完试赶到沈于归学校时已经暮色四合了。

她在图书馆里找到沈于归,当时他正在复习期末考试,见她饿得可怜巴巴,只好放下书本带她去吃饭。

从食堂出来时,他忽然问:“你有没有想过你以后要做什么?”

没头没脑的一个问题,子君愣了一下才摇摇头。她的确没想过以后要做什么,不过跟他在一起,做什么都好啊!

她正想开始新一轮告白,就听见沈于归说:“你知道我大学为什么要学水土保持与沙漠化防治专业吗?”不等子君回答,他又自顾自地说,“因为我大学毕业后准备回甘肃,用我学到的知识改变家乡人的生活状态。”

子君不知道他为何突然与她说这些,却隐约察觉到他话中的未竟之言。她垂头专心致志地踩着脚下的积雪,过了好半晌才轻声问:“沈于归,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吗?”

沈于归没想到她突然这么问,不由愣住了。

子君回头冲他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洞悉一切的宠溺和宽容:“那天中午我不想吃肥肉,在发愁怎么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把肥肉扔掉,你就把你的碗推到我面前,示意我把肥肉给你。那时候你对我来说就像从天而降的英雄,解救了被肥肉**的我。”

沈于归当然记得。那时他刚和母亲搬到康城不久,在幼儿园吃午饭时,经常看到那个扎着丸子头的小姑娘把肥肉放进袖子里,趁课外活动时偷偷扔掉。他很好奇怎么会有人不爱吃肉,最后干脆替她吃了。

“沈于归,你不能留下吗?”她望着他,眼睛里带着小小的乞求。

沈于归摇了摇头。

子君没有说话,她的面容半掩在夜色里,他看不清她的表情。

许久后,他听见那个踩着雪的女孩轻轻地说:“沈于归,虽然这是你第一千次拒绝我,不过我决定再给你一次机会。”

那晚之后,他们都很有默契地没有再提起沈于归的去留问题,子君还是照样告白,沈于归依然坚持拒绝。

大四快毕业那段时间,子君忽然很少去学校找他了。起初他以为她忙着准备毕业的事,便没放在心上。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接到子君的电话,她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说:“沈于归,你说你也喜欢我呀,不然我怕我撑不下去了。”

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他听得愣住,还没来得及回应,她就已经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沈于归却在学校湖边的长椅上看见她,她正和晁歌坐在湖边聊天。

他鬼使神差地朝她走去,远远就听见她苦恼地说:“我跟我爸妈吵架了,他们非得让我去法国读设计,或者回家上班。”

沈于归只觉得脑袋里忽然一片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怔怔地站了好一会儿才沿原路返回。

他刚到图书馆就收到她的短信:带我一起去甘肃吧,我想看看你的故乡。

他把那条短信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最终却没有回内心想回的那个字。

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是一路人。

她只要稍微努力一下,就可以拥有他不敢奢望的人生。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毁掉她的锦绣前程。

他拿着手机删删写写很多遍,最后只有两句话—

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和你在一起吗?明晚八点来我们学校一趟。

后来,沈于归一直在想,他为什么就能恰好在子君出现的那一刹走到晁歌身边,驾轻就熟地说出“晁歌,我喜欢你”。

大概是因为她跟在他身后追着他跑了十八年,她的脚步声他早就烂熟于心,所以在她试图走向他的时候,他低头“吻”了晁歌。

虽然实际上他吻的是自己的大拇指,不过从她的角度看来,这个暧昧的姿势足以让她死心。果然,很快他便听见她踉踉跄跄的脚步声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四周重归于静,他清楚地听见自己胸口有什么破碎的声音,胸腔里忽然变得空****的。有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过,他不由得蹲在地上,咬着牙关无声痛哭起来。

子君在目睹了沈于归和晁歌告白,并且亲了晁歌之后,难过得几乎魂飞魄散,浑浑噩噩地坐了一整夜,第二天才忽然想明白。

这些年,晁歌一直偷偷地喜欢胡亦舟,怎么可能突然之间喜欢上沈于归?

想通了这一点后,她立刻给沈于归打电话,可他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她只好蹲在他的宿舍楼下等他。

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的光被人挡住,她抬起头,看见沈于归站在她面前,脚边放着他的行李箱。

她踉跄着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不要走。”

沈于归静静地望着她,良久后,他终于开口,语气冰凉而决绝:“胡子君,求你不要再缠着我了!”

子君用力地摇摇头,仿佛只要她不同意,他就会继续待在她身边一样。

沈于归定定地望着她:“你口口声声说你爱我,那你到底爱我什么?”

子君猛地愣住了。她到底爱他什么?他不曾为她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他的存在,本就足以取悦她啊!

沈于归见她不说话,自嘲地笑了一下:“是这张脸吗?要是我毁了它,你是不是就可以放我走了?”

他说着就抬手将烟头朝脸上摁去,子君来不及细想,伸手就去挡,强烈的疼痛感霎时间从手背蔓延开来,她的眼泪瞬间而出:“沈于归,以后我会乖乖的,不再无理取闹了,你别离开我。”

沈于归没想到她会这么做,脸色骤然一白,被烫了似的猛地丢掉烟蒂,下意识想去看她的伤势,却终究忍住了。

他一言不发地站了许久才柔声开口:“胡子君,我一开始搭理你,是为了接近晁歌……现在我已经跟她告白了,你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

子君破涕为笑:“沈于归,你以为你在演电视剧吗?这么狗血的借口都好意思用。我们上幼儿园就认识了,那时候我还不认识晁歌。”

沈于归看着她,眼神忽然疲惫至极:“既然你知道这是借口,那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现在只是需要一个离开你的借口而已。”他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地说,“放手吧胡子君,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子君只觉得他的话变成了吐着信子的毒蛇,从她手背的伤口钻到心里,疼得她猛地哽住,她所有挽留的话霎时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她挥了挥手,沈于归便如获大赦一般,拎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走了,只一瞬间,便彻底消失在她的生命里,只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暴雨倾盆,很快就将他的脚印尽掩,就仿佛他从来没有来过。

离开沈于归后,子君听从父母的安排去了法国。

四年前,她通过一场全球服装设计大赛一战成名,成了国际一流设计大师。两年前,她辞去巴黎的高薪工作回国发展。

回国后她一路顺风顺水,风光无限。她早已做好了与沈于归重逢的万全准备,没想到竟然会在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他,而他早已有了未婚妻。

接下来的行程中,子君刻意避开沈于归,只想赶紧完成任务回北京,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

可偏偏天意弄人,这个名叫望水的村庄竟然是沈于归未婚妻的故乡。

关于她和沈于归的事并不难打听。当年沈于归刚回来时,曾试图在沙漠深处种植一种新培育出来的防沙草,不幸遇到了沙尘暴,那女生的父亲为了救他命丧沙海。当时她年纪尚小,母亲又一直卧病在床,他便担负起了养活她们的重任。后来,那女生的母亲在临终前帮他们定了亲。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被逼无奈的报恩故事,可是她了解沈于归,如果他不愿意,谁都勉强不了他。

她见过沈于归的未婚妻艾心,二十岁出头的姑娘,充满了朝气和活力,连她都忍不住艳羡,更何况沈于归呢?

离开前一晚,他们受邀去沈于归家里做客,吃完饭后,不知谁提起了沈于归的婚事,大家纷纷表示等到他结婚时一定来参加他的婚礼。

子君坐在那里心不在焉地喝着茶,忽然听见同事问:“君姐,你要不要一起来?”

话音一落,众人齐刷刷地望向她。子君怔了怔,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递给沈于归,微笑着说:“这是份子钱,密码是……”她把到嘴边的“你生日”咽了下去,淡淡地说,“881029,祝你们幸福,婚礼我就不参加了。”

<!--PAGE10-->沈于归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最终什么都没有说。

子君忽然觉得累极了,借口要回去收拾行李,便起身告辞。

第二天一大早子君就听见敲门声,她以为是同事喊她出发,打开门一看,竟然是艾心。

她开门见山地问:“子君姐,你能不能不要离开沈于归?”

“为什么?”她看得出艾心是真心喜欢沈于归的。

艾心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因为我想让他得到幸福啊!”

子君一个恍惚,仿佛看见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正恍惚间又听见艾心说:“子君姐,我认识他八年,只见他笑过一次,那是四年前的一场服装设计大赛,有一个叫胡子君的华人设计师得了冠军。”艾心抬起头看她,眼神温柔而悲伤,“他只有在你身边才会幸福啊!”

子君赶到沈于归家里时,他正站在阳台上望着汽车消失的方向发呆,她连续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头。他神色茫然地看了她好久,仿佛才终于认出她,声音颤抖地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抢亲啊!”子君耸了耸肩,“艾心说你离开了我觉得连空气都不新鲜了,那么沈于归,你愿不愿意娶我?”

沈于归难以置信望着她,嗫嚅了好久,才艰难而缓慢地说:“胡子君,你要想好……”

“沈于归……”她柔声打断他,“我今年三十岁,我知道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

她于灿烂的朝阳中又向他走近了一步,近乎执拗地问:“你愿意娶我吗?”

沈于归仿佛骤然被风沙眯了眼,那些在心底盘桓经年,无法诉之于口的思念终于有了昭示之名,化作滚烫的热泪跌落下来。

他慢慢走到她面前,仿佛拥抱全世界般珍重地抱住她,附在她耳边轻声说:“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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