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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于归(1 / 2)

文/尹希

在法国读书那几年,子君曾设想过无数种与沈于归重逢的场景。

在香榭丽舍人潮涌动的街头擦肩而过,在卢浮宫光影璀璨的大厅悠然一瞥,在埃菲尔铁塔灯火通明的塔顶狭路相逢……每一种都在向他宣告:“沈于归你看,离开你,老娘过得很好!”

然而她没有想到,丰满的理想永远敌不过骨感的现实,当她灰头土脸地坐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打电话跟她亲哥胡亦舟抱怨她走丢了,并且遭到无情的嘲笑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我这里有水,给你。”

那声音仿佛来自数万亿光年以前,子君恍恍惚惚好一会儿才听懂他的话,她僵着脖子回过头,于那人错愕的眼中看见了自己的模样—披头散发,嘴唇爆皮,那模样分明就是非洲逃来的难民。

她正想捂脸假装他认错人了,他已经开口了:“胡子君?”

反正重逢场景已经这样不美好了,子君索性破罐子破摔,从他手里接过水瓶,仰头一饮而尽。

沈于归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面前的女生,她的眉眼一如当年,眼底却有着他不熟悉的疏离。他掐着掌心站了许久,才终于接受她不再是当年那个胡子君了。

他深吸一口气,试探性地问:“你怎么在这里?”

子君抬起头,见他一脸狐疑地看着自己,赶忙澄清:“我不是来找你的。”

沈于归见她一副急于撇清关系的模样,心里微微失落了一下,他勉强地笑了笑:“我知道。”

子君的确不是来找他的,下个月公司的秋季新品发布,公司决定做公益来宣传造势,她作为首席设计师,自然要亲临现场。

当时她正在米兰出差,等到她回来时,宣传组已经出发去甘肃了,她只好带着助理匆匆赶来。从西安转机时,助理胡吃海塞吃坏了自己的胃,躺在酒店里要死不活。子君十分嫌弃地弃她而去,独自到敦煌和大部队会合。

她到了敦煌才得知大部队已经先去武威的一个乡下做公益了,只好独自赶往武威。她从武威市区倒了三趟车才终于到了离大部队只有两公里的乡里,然后沿路拦了一辆路过的顺风三轮车,没走多久车就坏了。老乡找了另一辆三轮车风风火火把坏车拉去修了,临走前还热心地给她指了路。

可她天生路痴,没走多久就彻底把自己搞丢了,这才沦落到以这副凄惨模样重逢了沈于归。

尽管八年前离开时她就发过誓,今生今世再也不见沈于归了,可是事关沈于归,她的发誓一向不管用。

子君在心里默默把自己唾弃了一百八十遍,最后还是选择和沈于归一起走。她也很想知道,舍弃她这个“累赘”后,他的人生是否真的如他所言那般恣意畅快。

有了沈于归带路,他们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沈于归把子君安顿在一个老乡家里。简单地洗漱后,她才终于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她推门出去的时候,沈于归正站在阳台上望着远方,夕阳在他身上洒了一层浅淡的金色,衬得他的眼神分外温柔。

子君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大漠孤烟,长河落日,这是他曾给她描述的他故乡的样子。

这些年她去过许多地方,看过很多美景,可是没有一处景色能像这里这样让她心潮澎湃。

她偷偷转过头去看沈于归,他正望着夕阳落下的方向,表情虔诚而专注,仿佛还是旧时光里那个少年。

她的心里蓦地生出一股向死而生的勇气,她猛地扑过去,狠狠吻住他。

沈于归因为她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决绝的女生,胸口好似裂开了一般,忽然难过得无以复加。那些被他努力压制的思念,加倍反噬回来,几乎瞬间将他淹没。眼里忽然如同涨潮般溢满悲伤,他敛起眼睑,轻轻推开她:“抱歉,我有未婚妻了。”

子君蓦地怔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才自嘲地笑了:“沈于归,这是你第一千零七十九次拒绝我。”

沈于归第一次拒绝她是在六岁那年。

那一年,即将从幼儿园毕业的子君陷入了将要和沈于归分别的巨大悲伤中。

一想到升入小学后,再也没有人帮她吃她讨厌的肥肉,她就难过得不能自拔,连冰激凌都不能振奋她的精神。

胡亦舟对她这种弱智行为嗤之以鼻:“你跟他上同一所小学不就行了,笨蛋!”

子君茅塞顿开,愉快地吃了三个冰激凌,第二天拖着拉到虚脱的身躯跑去幼儿园找沈于归,虚弱地说:“我们一起上师大附小吧!”

沈于归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我不。”

子君没想到他拒绝得这么干脆,被打击得差点晕过去,过了好半天才颤巍巍地问:“为什么?”

沈于归专注地在画本上画着唐老鸭,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太贵。”

师大附小是康城有名的贵族学校,每年借读费都是天价,胡家是康城数一数二的富贵之家,自然不在乎那几万块钱的借读费,可沈于归是外地人,借读费要比本地学生高得多。

子君垂头丧气地站了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沈于归以为自己终于要摆脱这个黏人的麻烦精了,没想到开学后竟然在铁一小见到她。他一脸见鬼的表情:“你怎么在这里?”

子君一脸天真地答:“我来上学啊!”

说罢她毫不客气地把他的同桌赶走,大剌剌地在他身边坐下。

此时,作为小学生的沈于归心里已经有了男女之别,自然不屑和黄毛丫头子君厮混,每天上课坐得笔直,无论子君跟他说什么都充耳不闻,一放学就溜之大吉,根本不给子君任何可乘之机。

那天放学后,子君被老师叫去办公室,等到她回来时,沈于归已经走了。她闷闷不乐地往回走,从学校门口的巷子经过时,远远就看见沈于归被高年级的学生围住了。

她想都没想就冲进去,杀气腾腾地大喊:“不许欺负沈于归!”

她跑得太急,没有注意脚下,被绊了一下,一下子扑到沈于归面前。众人被她吓了一跳,呆呆地望着她。

过了好半天,子君才从沙堆里仰起头,那些高年级学生看了她一眼,顿作鸟兽散。

子君爬起来吐嘴里的沙子,谁知吐了一口血沫,她怔了好一会儿,突然捂着胸口大哭起来:“怎么办沈于归,我要死了!”

沈于归皱了皱眉头,走到她身边,用小手帕捡起血沫中的牙齿,小心擦拭干净后递给她:“你不会死的,你只是换牙而已。”

许是为了印证他话的可信度,他指着自己的豁牙说:“你看我,不也没死。”

子君顿时破涕为笑:“我们现在的牙齿就是电视里说的……”她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一脸兴奋地说,“情侣牙!”

沈于归义正词严地教育她:“胡子君,你能不能矜持点!”

子君捧着摔掉的门牙,呵呵直笑:“沈于归,这是我第一次为你摔掉牙啊!”

掉牙之恩并没有让子君在沈于归心里的地位有丝毫改变,直到小学毕业,沈于归还一直和她维持着男女同学授受不亲的疏离关系。

小升初考试那天,子君刚从考场出来,远远就听见沈于归和班里的同学说他要考二中。她之前问过他几次想考哪个中学,他都说没想好,现在他居然说要考二中。

她很生气,跑过去质问他:“你为什么不上安中?”

安中是康城最好的中学,以子君的成绩肯定考不上,不过她父母早就托人找好了关系。

沈于归猝不及防被她吓了一跳,过了半天才说:“学费高。”

子君皱着眉头,苦恼地说:“可我爸让我上安中。”

那苦恼只维持了数秒,她又笑吟吟地把一个木制饰品盒塞进沈于归手里:“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毕业礼物。”

沈于归打开一看,是她被摔掉的那颗门牙,正想还给她,她已经风风火火跑远了。

他捧着木盒走到垃圾桶旁,站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将木盒放进了口袋。

子君在开学一周后,才终于接受沈于归并没有上二中这个事实。

刚开学那几个天,她每天一下课就挨个教室去找沈于归,却一无所获,直到有一天放学,她偶遇了以前的同学,才得知沈于归去了安中。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跑去安中堵沈于归:“你为什么来安中了?”

沈于归大概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蓦地一怔,才干巴巴地说:“因为我成绩好。”

他小升初考了全市第一名,安中向他抛去了橄榄枝,虽然免去了借读费,可安中的奖学金比二中少很多,他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连他也说不出为什么。

子君听他这么说,不由眼眶一红。沈于归微微动容,不由得软了语气:“你真去二中了?”

子君原本还在努力压抑自己的委屈,听到他的话,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大哭出来:“沈于归你为什么骗我?”

沈于归被她的眼泪吓了一跳,手足无措地说:“胡子君你别哭啊!”

子君不管不顾,揪着他的袖口号啕大哭,惹得路过的学生频频侧目。

沈于归被那些意味深长的目光弄得头皮发麻,一把抓起她的手朝校门口走去。子君被他猝不及防的举动吓得连哭都忘了,怔怔地望着他。

少年不知何时已经比她高出一个头了,她要微微仰着头才能看见他的下颌,他的嘴巴紧紧抿成一条线,侧脸的轮廓如斧砍刀削一般好看。她心中骤然欢喜,垂着头任由他牵着往前走。

直到走到学校对面的超市,沈于归才停下来。他买了她最喜欢的冰激凌递给她:“喏,给你吃冰激凌,不许哭了呀!”

子君受宠若惊地接过冰激凌,一脸欣喜地问:“沈于归,以后是不是只要我哭,你就会给我买冰激凌啊?”

她目光灼灼地望着他,眼里恍若有光,让人不敢直视。沈于归微微移开视线,轻咳了一声,说:“以后你不哭我就给你买。”

“那我不哭。”她乖巧地答,低头乖乖地吃着冰激凌,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沈于归突然发现,这个麻烦精好像也没有那么讨人嫌了。

虽然安中和二中一个在江南,一个在江北,不过这并不影响子君去找沈于归的热忱。她每天下午一放学就去安中找沈于归,整整两年,风雨无阻。

升入初三后,二中也要上晚自习,子君没办法再去沈于归班里蹭晚自习了,只好从胡亦舟那里旁敲侧击地打听安中的大型活动。

周五下午安中有篮球赛,沈于归作为初中部的篮球队队长,自然要参加比赛,子君便拉着死党晁歌跟她一起翘课去安中看比赛,不幸遇上大桥出车祸,她们在桥中央堵了一个小时。

等到她们赶到安中时,篮球赛已经接近尾声,沈于归带领的初中部被胡亦舟带领的高中部吊打,比分已经拉开了二十分,尽管沈于归球技不错,也无力回天,最终败给了胡亦舟。

子君正想骂胡亦舟不知尊老爱幼让着沈于归,就看见一大群女生拿着水朝沈于归奔去。她也顾不上骂胡亦舟了,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跑到沈于归面前,拦下了要递到他手里的水,一脸正宫娘娘的气势说:“他不喜欢喝碳酸饮料。”

说完,她转身,变脸似的换上一副笑脸,把手里的酸奶递给沈于归:“给你最喜欢的酸奶。”

沈于归没料到她会突然出现,呆呆地接过酸奶。其他女生见他接了子君的酸奶,恶狠狠地瞪了子君一眼,随后纷纷地扭头离开了。

子君望着她们的背影,啧啧道:“你们学校的女生也太不矜持了,我刚才看见她们在看台上对着你大喊大叫,一副激动得快晕过去的模样。”她摇摇头,一脸嫌弃地说,“真是一点都不矜持!”

沈于归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不由喟叹道:“她们哪里比得上你!”

子君却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得意地点头:“那是,她们都没有我对你好!”

她神色坦**地望着他,眼睛里如同含着一汪春水,他感觉胸口仿佛被一根羽毛拂过,忽然轻轻一颤,蓦地不知所措起来。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子君还是没有考上安中。

不过好在她在绘画上天赋异禀,初一就得了全省青少年绘画比赛冠军,中考时艺术加了十分,勉强考上安中的艺术部,总算如愿和沈于归念了同一所高中。

子君的死党晁歌也考上了安中,而且和沈于归同班。每天一下课,子君就打着找晁歌的幌子跑到奥赛班,往晁歌旁边一坐,含情脉脉地望着沈于归。

在连续被她用“深情”的目光注视了一周后,沈于归终于忍不住了,回过头瞪着她:“胡子君,你到底要干什么!”

子君没想到他会突然回头和她说话,微微愣了一下,然后演技浮夸地惊呼道:“沈于归,原来你能看到我呀!我还以为我在你眼里是透明的。我都在你身后坐一个周了,你才看见我。”

沈于归原本是质问她的,没想到被她反将一军,一时哑口无言,站起来气呼呼地朝教室门口走去。

子君赶忙追出去,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走廊里的同学大都认识沈于归,对子君追着他跑了十一年的事迹也早有耳闻,免不了对着他们窃窃私语。

沈于归被众人炙热的目光弄得赧然,低着头匆匆走过,直到走到操场上才停下来,回头瞪着一路小跑追上来的子君,不耐烦地斥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子君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抚着胸口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一脸无辜地说:“不干什么呀!”

沈于归简直要被她气笑了:“胡子君,你能不能有点正事啊!”

“有啊!”她脱口而出,“我的正事就是让你开心啊!”

她目光灼灼地望着他,眼神真挚而诚恳,他的心倏地漏跳了半拍。他颇为头疼地揉了揉眉心,涩涩地说:“胡子君,我高中不打算谈恋爱。”

子君仿佛没有听明白他的话,微微愣怔了一刹,蓦地瞪大眼睛,呆呆地望着他好一会儿,突然捂住脸扭捏道:“哎呀沈于归,你干吗把心里话说出来,让人怪难为情的!”

她说完,捂着脸风一般地跑走了,只留下沈于归独自在原地怔了好一会儿。忽然觉得脸颊有些酸,他转头一看,竟然在玻璃窗里看见自己嘴角弯起的弧度,不由得怔住了。

那之后,子君依旧每天一下课就跑到奥赛班,没事就在沈于归面前晃悠。用她的话来说,她一定要增加在沈于归面前的曝光度,加深她在沈于归心里的印象,这样等到沈于归想谈恋爱的时候,他一定会首先录取她的。

她就这样风雨无阻地在沈于归面前晃悠了整整三年,高考结束时,她依旧是沈于归女朋友的候选人。

毕业聚餐那天,她拜托晁歌带她一起去,趁机和沈于归告白。

她们到餐厅时,沈于归还没有来,子君兴致勃勃地和晁歌谋划大计:“我今晚一定要把沈于归灌醉,然后跟他告白,把他说的话都录下来,这样,等他酒醒了,想赖也赖不掉了!”

她千算万算,漏算了沈于归没有来。

她抱着酒杯沮丧地说:“他是不是知道我要来,所以才故意不来的呀?”

晁歌看她一副快哭出来的模样,只能柔声安慰:“他是有事,不是躲你。”

聚会开始不久后,沈于归就在班级群里说有事来不了了。有人说子君也来了,问他是否真的不来了,他却没有回话,不知是不是真的在回避她。

沈于归推门进去时,远远就看见子君垂头丧气地坐在角落里,抱着酒杯自斟自饮。他正想走过去,她忽然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