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桑再出厨房时,顾以年已经走了。
他走时,将沙发上的皱褶都抚平,连拖鞋也都摆放回了原来的位置上。
换在平时,若是唐宁知道孟桑这个点都没睡,甚至连妆都没卸,一定会气得问她还要不要好皮肤了。
按照孟桑本来的习惯,这时候她怎么样都该好好卸个妆,然后洗澡睡觉了。
可听完那些过去的事情,此刻的她清醒得很,一点儿累的感觉都没有。
孟桑索性将顾以年还给她的那件小外套披在了身上,摸着夜色,出门散心。
头顶上空有一枚皎洁的月亮,在朦胧的夜空中呈月牙状斜着。
虽说亮度和京城的灯火不能相比,但在漆黑的背景下,倒又显得十分亮堂。
京城的市中心,在夜晚总不安宁。但这里是高级住宅区,位置也比较偏,夜色里最亮的便是路灯,也不会有喧嚣嘈杂的声音影响。
孟桑是第一次在这么晚的时间独自出门,先前虽说也有这个点没在家里的情况,但好歹身边都有朋友。
京城的夜里干燥闷热,只是偶尔能听见一两声虫鸣的声音。
若是放在长海,在这个时间点,定是会蚊虫叫个不停的。
但声音越是少,凭空多出来的声音便会愈加清晰。
街边的路灯依旧光线明亮,但孟桑越走越能感觉到,似乎有不同于自己脚步的声音,毫无规律地跟在身后。
放在平时孟桑是不会害怕的,但现在周遭无人,又是深夜,偶然有几阵风呼过,手背上不禁有些隐隐约约地麻。
身后跌跌撞撞的脚步声愈发明显,孟桑脊背发凉。
她不敢回头去看,怕看见些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在这种时候,她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居然是丧尸片里的丧尸。
孟桑赶紧打消了自己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脚步慢慢加快,一边悄悄伸进口袋,摸到自己的手机。
幸好平时用手机勤快,就算是不看屏幕,也能凭借着肌肉记忆输入密码,开锁。
可就当手机通讯录刚被划开之时,身后的脚步声忽然由无序变为急促,“踏踏踏”地向她奔跑过来!
孟桑反应很快,立即就也要向前跑。可脚下一步迈得太急,孟桑太阳穴一紧,脚腕处的“咔嗒”声似乎都能被她自己听见。
她右脚脚腕上的扭伤还没好全,加上之前在川藏拍戏时,在泥土沙堆还有山上摸爬滚打,在旧伤上又添新伤。
手机被甩了出去,屏幕忽地亮起。
孟桑摔在地上,疼得说不出话来,生理泪水瞬间就从眼角溢了出来。
可她来不及去管疼了,因为下一刻,那个浑身酒气,又挂着一身横肉的男人追赶上了她。
孟桑暗忖自己的运气是真不好,大晚上出来一趟偏偏能遇上酒鬼——小区里还好,总有保安到处巡逻,可这是在小区外面。
这小区地段偏僻,路边本来就没多少行人,再等一个夜里巡逻的警察,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酒鬼哼哼唧唧的,一边笑,一边还在嘴巴里冒着口水,伸手就想碰孟桑:“嘿嘿……我认识你……”
这样的人,在大半夜独自喝酒还醉成这样,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孟桑虽然害怕,但哪里会服软,她拼命让脑子不去想脚腕上的疼,在手上铆足了力气给过去一巴掌。
“啪!”的一声,这一下打得酒鬼头晕眼花,孟桑乘胜追击,以膝盖为着力点,跪着起身,又猛地砸过去一拳!
这一拳打在酒鬼的鼻子上,虽然没出血,但酸的酒鬼直掉眼泪。
孟桑不敢耽误时间,赶紧去捡手机,可人喝醉酒之后,对疼痛的感知程度要比平常清醒时弱的多。
还不等孟桑捡起手机,酒鬼冲过去将她拦腰抱住,直接掉了个个儿,手机再次“啪塔”掉在地上。
“救命!”孟桑喊道。
酒鬼按住她的手,孟桑抬脚去揣,可酒鬼像是提前有了预判,用膝盖抵住她的腿。
男女力量本就悬殊,孟桑只能智取。可身边没有一样能用的武器,甚至连一根树枝都没有。
“别过来!”孟桑快没力气了。
酒鬼狰狞的脸,越贴越近。
身上的外套被撕裂,吊带被从肩膀拨下到上臂。
不,求你了。
酒鬼的脸,渐渐地,与多年前的程世铭重合。
不,你别过来。
“啊!”伴随着孟桑的尖叫声,身上的重量忽然一轻,那张模糊的脸忽然就离开了她的视线范围,眼前再次是黑漆漆的夜空,悬着一轮皎洁的弦月。
伴在耳边的,是沉重的击打声,还有痛苦的叫喊和求救。
孟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视线慢慢向右撇,她的手机页面停留在通话记录上,屏幕已经粉碎。
最近的一通电话,就在刚才被挂断。
手机第二次掉到地上时,恰好她的手碰到了顾以年的电话号码,拨了出去。
她这人真是废手机啊,前段时间刚水淹坏一个,现在又碎了一个。
公司手机和私人手机,这下是给她全弄坏了。
孟桑的腿又麻又痛,她强撑着让自己坐起来,然后看见眼前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