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喝醉了酒的傅明远,是个意外。
可能是晚饭吃咸了,时宜半夜起来倒水喝,从楼梯上走下来,看到沙发一角还亮着微弱昏黄的光线。
那时她意识正朦胧着,第一个反应是谁忘了关灯,想走去把灯关了。
等真正走近了,看到沙发深处卧着的人时,才呼吸一窒,意识回笼。
傅明远脱了外套随手放在旁边,只最普通的白衬衫西装裤,袖口挽到小臂上,腕骨上的百达翡丽正反射幽深的光,领带被他自己扯得半散不散,整个人都深深陷在沙发里。
辛辣的酒味从他手里的玻璃杯里发散,让时宜不自觉皱起眉。
他醉的明显,眼镜扔在桌上,听到时宜走过来的动静,覆在面上撑着头的的手指拿下来,才让人看清白皙脸上的潮红,一双凤眼因为酒精的洗礼,正涣散着神,眉峰紧锁。
见到时宜,他下压了下薄薄的眼皮,垂着在扶手上的那只手微微动了下,像是想要抓住什么,但最终只抓到一团虚空,声音哑得厉害,“过来。”
时宜自认,他这话应该不是对别人说的。
大概黑暗真的有令人迟钝的本领,她一时难以反应,在盲女的人设里,听到傅明远这句话,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是恰到好处的。
身体比僵掉的大脑反应更快的结果是,她下意识地往前走了两步。
要不然怎么说,傅家最近犯太岁。
时宜一脚没踩稳,踩在地上凌乱散放的不知什么东西上,就往下倒。
傅明远捞了一把,但距离实在太远了,根本无法阻止她跌倒的趋势。
自卫的本能,令时宜在跌倒的瞬间随手扯过什么,想借此艰难稳住身体。
茶几上的绸布被扯落,桌上的酒水杯子花瓶一个接着一个掉落下来,碎了一地,噼里啪啦的声音巨响。
趁着这个时间,傅明远总算从沙发上坐起来,前倾着身体,好不容易够到了时宜。
然后在时宜惊疑的眼神里,伸出食指抵在她唇边,轻轻说了一声示意噤声的嘘。
周围的碎瓷声,响得像能惊醒大半个宇宙,而傅明远一只手替她捂耳朵,一只手在令人心惊的巨响中,示意她安静,神色甚至有担忧会被人发现的紧张,以至于薄唇紧抿。
谁能相信,傅氏集团叱咤风云的老总,喝醉了酒之后,会像闯了祸后一起躲藏的小朋友,玩儿一出掩耳盗铃的戏码,还只能模拟出一半?
实在……荒诞。
时宜压低声音,往楼上看了看,很谨慎地告诉他,“没有人会发现的,今天家里的帮佣放假,傅夫人早就睡了,傅琅去了同学聚会。”
傅明远喝醉了,她可没醉,只是学着醉鬼的样子来安抚醉鬼而已。
可不知是这段话里哪个字眼刺中了傅明远,他撩起眼皮,看起来像清明了三分,声音却依旧低哑。
“那个Eric的把柄,我已经找到了,会有人去跟他谈,如果成功……”
Eric正是原著的男主。
有点势力的外国富商,在某次宴会上对女主时樱一见钟情,坠进了女主光环之后,就变成了时樱走哪儿打哪儿的听话工具人,为她在A市胡作非为兜底。
由于玛丽苏女主的所谓万人迷属性,时樱招惹的异性可不少,就此,嘴硬的Eric跟时樱没少闹别扭,读者视角上看,是甜蜜的拉扯,可如果真正身处这个位面……
时樱的无脑与Eric的放纵,简直是整个A市的灾难,傅氏血淋淋的结果,也不过只是其中一处稍显的亮眼的存在而已。
偏偏这两个人在A市折腾了之后,依旧能够凭借巨大的剧情推力,安然无恙脱身,去国外逍遥快活。
如果抓到了Eric的把柄,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
时宜多多少少能松上一口气。
看傅明远今天这一副在生意场上刚应酬完,回家还要喝闷酒的失意样,她还以为是有什么地方行进不顺,白白忧心一场。
成事之后,看傅明远就更加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