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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庙(19)(2 / 2)

郢军残部如同被惊散的寒鸦,在寒风中仓皇逃窜,只留下满地狼藉的尸体与破碎的战旗。

“大公子,要追吗?”沈冉询问道。他脸上也沾着几道血迹,凝固的深褐色血痂让原本英挺的面容看上去狰狞可怖。

面对郢军的溃败,摇光摇头:“穷寇莫追。郢军虽败,但五万兵力仍不可小觑,贸然追击恐中埋伏。”

是夜,晚枫镇外的军营。

随行的医官正眯着眼睛,小心翼翼用钳子将箭矢从颜瑾背上拔出。

箭矢拔出后,在青年白皙的肌肤上留下一个血肉翻卷的伤口,医官给伤口复上金疮药,又用纱布从前胸到后背密密裹了一圈,方才长长舒了口气。

“好了,君上剩下的时间一定要静养,切莫动武,撕裂了伤口。”

但颜瑾穿上衣服后,对医官的话置若罔闻。

他一双狭长的凤眸只是盯紧沙盘上盛阳城一带的地形,仿佛在思索什么。许久,他微微笑起来,对服侍自己的左内侍道:

“叫上大夫前来,为我准备一艘战舰。”

左内侍哑着嗓子,道:“君上不可,医官才嘱咐过,您应当静养。”

颜瑾摇头:“叫你去就去。盛阳城刚刚打了一场胜仗,正是士气松懈的时候,留给我们的机会,只有这一次。必须要趁着东境军还未与摇光汇合,提前控制盛阳城的局势。”

“您是想……”

颜瑾颔首:“我亲率一百精兵,趁夜从汧灵江顺游而上,潜入盛阳,挟持宸国太后,令摇光撤兵。”

“等他返回盛阳……”他眼里骤然闪过一丝冷厉的光,“便是他命丧黄泉之时。”

“但君上您的身体……”左内侍仍是担忧。

颜瑾却笑起来,“无须担心。当年我杀襄王叔,整个王府上下,真正忠于我的,也只有不到一百人啊。”

“但今时不同往日,君上您已身居高位,何必再以身涉险?”

“以身涉险?”面对左内侍的劝诫,颜瑾低声重复着这个词,忽然摇了摇头,目光沈沈地望着帐外漆黑的天色,语声里带着几分寂寥:

“左内侍,我生来就是这样的人呵,心里总是燃着一团熊熊的火,想要将整个天下都点燃,要么赢,要么死。宁可引火自焚,把自己烧死在这团火里,总好过一生寂寂无名,连史书里都留不下只言片语。”

—————————

罗沟关大捷,是郢军入侵以来,云中郡最大的一场胜仗。

整个盛阳城的居民喜气洋洋的,街头巷尾的青铜烤槽都摆出来了,几十把铁签串着大块的黄羊肉,在枣木炭的火星里翻动着。原本肃杀的冬日也在这种气氛里显得暖烘烘的。

——因为盛阳城位于云中平原,而云中平原又毗邻北疆草原,因此盛阳城北侧有大片草场,其中饮鹿池草场水草丰茂,豢养着成千上万的黄羊,因而盛阳城别的不出名,羊肉烧烤倒是一绝。

将士们三三两两,坐在街头的摊子上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焦香混着软嫩在舌尖炸开,烟火气里尽是豪迈。

郡守沈奚这些天提着的一颗心,总算落回肚子里,特地举办了一场庆功宴,用来招待太后荷华与彻侯廖若。

庆功宴上自然少不了烤全羊。

炭火噼啪跃动,金黄油亮的小羊羔架在铁叉上旋转,羊皮烤得酥脆冒油,孜然与胡椒的香气裹着羊肉香扑鼻而来。

沈奚亲自执刀,以最高的礼节,为荷华片了一盘羊头肉。刀切入时,汁水顺着刀刃滑落,油脂滋滋作响,露出鲜嫩泛红的肉质。

“此番盛阳城解围,太后劳苦功高,微臣仅以此聊表敬意。”

荷华向沈奚举杯,“哀家为宸国太后,守护大宸子民本就是分内之职。现今江笑的精兵虽已歼灭,但临渊君已率兵在来盛阳城的路上,郢国侵犯之心不减,我们还是不可大意。”

“微臣明白。”沈奚点头,“微臣明日便令东境军稍作整顿,前往八通岭支援大公子殿下。”

荷华总算放心。

她擡著品尝了一片羊肉。

羊肉外皮焦香酥脆,鲜嫩无比,与馥郁的香料交融在舌尖炸开,确实名不虚传。

晚宴结束,荷华命人将未吃完的羊肉装盘,分送给城楼上驻守的侍卫,自己则去了城外军帐一趟,慰问伤兵。

连日以来的操劳让她忙完后,沾床就睡。原本郡守沈奚的意思是将郡守府让给荷华居住,但她为了及时掌控军情,还是选择在军营就寝。

不知为何,往日里有些喧嚣的营帐今夜特别很安静,连野狗的吠叫都几不可闻。好不容易醒来,天还未大亮,依旧黑沉沉的,荷华刚想叫念薇,突然嗅到一丝极轻的血腥味。

她猛地翻身,从床上坐起,正对上紫衣青年一双点漆般的眸子。

“太后殿下,久疏问候,别来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