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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女人不该有野心(1 / 2)

第168章女人不该有野心

“什么意思?”海照月一愣。

片刻后,她立马反应过来,“刚刚那个阿姨……”

林夏深吸一口气,“那是我妈妈。”

“还有我……妹妹。”

接着,她指着小区里面某一栋楼说道,“而那是我的家。曾经的家。”

她苦笑一下,“我也不知道从哪说起。”

“没关系。你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海照月拍拍她的背。

然后,她又像变戏法似地从背包里掏出一瓶饮料,递给林夏。

林夏看着眼前熟悉的青柠薄荷味苏打水,明显愣住了。

“你……哪来的?”

海照月笑笑,“我看你都没怎么喝汤,怕你喝,所以路过便利店的时候顺便买了饮料。”

饮料被塞到掌心中的时候还是温热的。

林夏只觉得刚才好不容易被压下去的泪意又翻涌上眼眶。

她连忙借着开盖的动作揉了揉眼睛。

在喝了一口苏打水,平复了心情后,她开口了。

“前几天,我不是说我要去处理家里的事吗?其实也不是什么其他的事,而是有曾经的邻居偶然遇到了我。她告诉我,我离家出走后,我妈又生了个女儿,现在已经三四岁了。”

“我找了好几天的证据,最后确定她说的是真的。”

“离家出走?”

“……为什么?”

海照月瞪大了眼。

虽然她想过林夏可能与家里关系不太好,但她完全没想到她竟然跟家里断绝了关系。

在她看来,家是一个人停泊的港湾,如果没有家可以依靠,那和只能一直在风暴中颠簸的小船有何区别?

安宁那扭曲的家庭关系已经让她觉得十t分不可思议了,此刻,她竟然有些害怕听到林夏即将说出的故事。

“其实……到底因为什么才跟我爸妈吵起来的,我也记不太清了。”

林夏看着对面的高楼,眼里露出一丝迷茫。

“我有说过吗?我爸妈并不是滨海本地人,他们其实是川省人,我爸年轻时做药材生意,将川省的药材卖到滨海,靠药材攒到了一笔钱,然后开始在滨海定居。我和我哥就这样上了滨海户口。”

“对了,我是不是没提过,我还有一个哥哥?”

海照月摇摇头。

“我还有个哥哥,大我四五岁吧。”

“我哥不是那种纨绔富二代,但怎么说呢,他算是老实人,从小到大成绩都还算可以,碰到短板请老师补习一下升学就没大问题。”

“而我从小到大成绩都比较好,从来没有请老师补习过,所以我爸妈没有操心过我的成绩。当然,我爸做生意也很忙,也没有什么心思管我们。至于我妈——她年轻的时候很喜欢打麻将和做美容,忙着笼络我爸的心,也没空管我们,有时候连家长会都不想参加。所以,我和我哥基本上都是被放养长大的。”

“就这样,一直到我哥哥大学毕业。他同期的同学都在忙着考研、找工作,我哥直接被我爸安排进了他的公司。我爸带在身边教。”

“我爸这个人,怎么说呢。他自己是白手起家,所以特别相信丛林法则。我哥哥因为性格老实,工作后没少挨骂。那个时候我高三,还暗暗想,等我进了我爸的公司,我肯定不会犯那些小儿科的错误。”

林夏苦笑了一下,“可能是我当时真的太骄傲、太无知吧。我想当然地觉得我肯定也是要接手我爸的公司的,不然他还指望我哥帮他拓展业务吗?我哥根本不是那块料。所以,我大学时毫不犹豫地报了商科,我爸也没有什么意见,我就以为他这是默许。”

海照月一愣。

这走向,怎么跟安宁家那么像?

“……那后来?”

“是。我爸根本没想过让我接手公司的事,我早该明白的。他从不跟我讨论公司的业务,也不从教导我如何识人、用人,与人打交道。我所有学会的那些自以为是的‘商业技巧’,都是在他在餐桌上教训我哥时偷来的。至于他不介意我考商科,那是因为他觉得我学什么都无关紧要。”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年,大三,学校要求我们去暑期实习,所以我提出想去家里的公司实习,也算是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却被我爸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

说到这里,林夏冷笑一声,“我的亲生父亲,用鄙视的眼神看着我,说了一句‘野心不是女人应该有的东西,乖乖待在家里生孩子、相夫教子才是女人该做的事’。我到死都不会忘掉这句话。”

海照月听得目瞪口呆。

她本能地反驳道,“可是你明明很厉害!而且为什么女人就一定要相夫教子?你看,像安宁的妈妈,青青姐、潇潇……都是我见过的商业能力很优秀的女人~一点都不比男人差。能力为什么要用性别去区分?”

想到安宁的妈妈,海照月皱了皱眉,加上一句补丁,“……虽然商业能力强并不代表所有的地方都完美。”

“能为什么?祖传重男轻女呗。是我自己不清醒,没有早日明白。他压根看不起女人,不论这个女人是他的老婆还是女儿。”

“老婆?他也看不起……你妈妈?”

林夏轻蔑一笑,“我妈就是完美符合他对老婆要求的女人。她美貌年轻,脑子空空,最妙的还是个恋爱脑,愿意无条件给他做饭带孩子,费尽心思取悦他,就为了拢住他的心。最妙的是还不会插手他的资产,他高兴了赏她个三瓜俩枣,她就能高兴到说一晚上‘老公你对我真好’。”

“我妈还没成年就跟他结婚,生了我哥,再跟着他一路漂泊到滨海,三十年来,一直像只宠物一样被他养着,现在恐怕已经彻底失去了独立自主的能力了吧。”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个给鹦鹉剪羽的故事吗?”

海照月点点头。

“我爸很喜欢养鹦鹉。在我十来岁时就开始养,养死了很多只。他还是新手时,还不会给鹦鹉剪羽,有一次,我看他新买的鹦鹉可怜,悄悄把鹦鹉放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林夏凉凉一笑,“他发现鹦鹉不见了后,第二天就又买了只一模一样的回来。”

“那……你放走的那只鹦鹉?”

“……死了。”

“因为没有野外生存能力,没熬多久就死了。几天后,我在小区附近发现了它的尸体。”

海照月倒吸一口凉气。

“你看,这就是宠物的下场。”

“从那以后,我就告诉自己,千万不能成为一只任人宰割的宠物。”

“那……那你就是因为这次吵架跟你爸闹翻了吗?”

林夏伸手戳了戳海照月额头,“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暴躁?”

“我又不傻。我还是学生,书都没读完,拿什么跟家里闹翻?拿一身傲骨吗?”

“只是这次吵架,让我明白了在我爸眼里,他的公司我永远不可能有继承权。我当时冲着进公司才报的专业,真到去上了后才发现特别水。真正的商业永远不是书本上那些字,我也不想考研,所以大四的时候我就正常找工作。只是专业问题,能找到的工作都是文职,薪资也不高。”

“我当时合计了一下,我可以先找工作入职,住在家里,等攒到了钱就去找机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