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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乞丐王的完美复仇计划,菲比斯挨揍(1 / 2)

静谧的夜幕下,只有野猪头酒馆灯火通明,在整个塞纳河中央的西提岛上,只有这一抹明亮的小酒馆寂寥的矗立在水岸,透过暗黄的玻璃,乞丐王带着兄弟们躲在阴暗的角落往里看,菲比斯队长正在和约翰大吃大喝,挥霍无度。

约翰早就忘了克罗班白天说要教训菲比斯的事儿,今天菲比斯请客,一放学他俩就跑过来一直吃喝玩乐到现在,菲比斯在之前看望了亲爱的表妹,可是表妹没给他开闺房门,他下楼又在未来岳母那里碰了一鼻子灰,被损了一整天,想到自己在女人问题上栽了这么个大跟头,他觉得很不爽,他完全没耐心等百合原谅他,他这次有点玩脱了,功德月桂夫人的数落让他头昏脑胀。

约翰一出门就要骑他的马,他骂骂咧咧的把约翰拽下去,自己赶着马先跑到酒馆,约翰在后面狼狈的撵他,这让菲比斯觉得心里舒服一些,捉弄酒肉朋友总是让人心情舒畅,谁让他哥哥和自己抢女人呢。

一个死板的教士也讲起了情爱,最主要是那老男人还赢了他,这让菲比斯很想不开,他见过那么多女人,没见过不对他着迷的,莎乐美是第一个让他受挫的,最主要她宁可让一个神父快活,都不愿意让他摸摸,如果明天副主教输了,自己会以决斗为借口杀了他,男人为了女人决斗而死在中世纪很正常。

菲比斯不爱莎乐美,他只会看上一些喜欢的“东西”,他很久没见过这么合心意的,而且莎乐美越不喜欢他,他越是觉得有兴趣:那个女人一定是在欲擒故纵,她很会。

莎乐美已经提起他的兴趣,他可以给她一个情妇名分,他很乐意身边有一个“花瓶老婆”,她的美貌作为他的情人很合适,他喜欢这种有挑战性的女人。

但是,菲比斯确实是想多了,莎乐美是真的对他没兴趣,她也不想当什么贵族领主身边的“花瓶”。

克罗班掂掂手中权杖的份量,对着菲比斯咬牙切齿:“非常好,粗细正好,虽然打不死人,但是能把他打个半死。”

“麻袋准备好了吗?”克罗班瞄着发光的橱窗。

“早就预备好了,大王,这次可真够刺激的!上次他找咱们姑娘麻烦,兄弟们早就憋着揍他了。”乞丐们摩拳擦掌,上次他们就很记恨菲比斯。

“是啊,大王,这麻袋套上,看他今夜还怎么骗爱斯梅拉达上床。”一个兵油子隔空扇菲比斯的巴掌,他追求过爱斯梅拉达,可他被拒绝的很惨烈。

“打得他亲娘都不认识!我会很文雅的给菲比斯队长上一课……”格兰古瓦也参与其中,这是他生命中重要的一晚,他咬牙切齿的攥紧了手中的藤条,这是他在筐上拆下来的,很柔韧,抽人特别疼,他心爱的小山羊一看到格兰古瓦发疯似的挥藤条就顶着小蛇温妮莎跑得远远的,这玩意太吓人了,格兰古瓦认为他虽然接下来要胖揍菲比斯,但自己还是一个大斯文人。

哥哥被格兰古瓦吓了一跳,他本来说不来的,要在家陪着爱斯梅拉达,怎么突然出现,哥哥看格兰古瓦要“弄死谁”的样子很担忧,千叮咛万嘱咐:“下手千万掌握好火候,弟兄们。我们只是教训教训他,不能打他的要害!记住,避开他的要害,不打头和肚子,我们只教训,不害命!如果他死了什么的,我们都得吃不了,兜着走!我们现在还不至于和法国皇室对着干。”

“放心吧,大王,我们都知道该怎么做。”兵油子拍拍格兰古瓦的肩膀安慰他。

今天参与“菲比斯人生课堂”行动的都是克罗班精挑细选出来的老兵,中世纪的穷人为了吃口饱饭参军当大头兵,退伍回来也基本都是无家可归,有些田产的也早就被领主侵占了,妻子大部分也改嫁了,家里人也被饿死,所以奇迹王国里的乞丐有很多打过仗的老兵,他们穿着法国下等兵的军装,平时装成伤残的样子要饭盗窃,其实四肢健全,这种人被称为“兵油子”。

克罗班没有把握能完全打败菲比斯,所以他就想了个麻袋套头的招,等菲比斯喝醉走到小巷里的时候,给他来这么一下,肯定毫无还手之力。

“娘的!还不出来,约翰那小子要和菲比斯喝到什么时候?他明天不会又逃学吧!”哥哥骂约翰,一个娘胎里的亲兄弟,他和克洛德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我手中的藤条已经饥渴难耐了,为了爱斯梅拉达!”格兰古瓦把藤条磨出几道刺。

“下等兵也能揍当官的一顿,想想就觉得痛快!”兵油子们互相满意的使眼色。

“伙计们,一会使出十分的力气来,别把他打死就行。”克罗班扬起嘴角,大家开始行动。

“那匹马是菲比斯那臭小子的吧,看我的。”哥哥灵活的转身,从酒馆的窗前溜过,把白马的金缰绳从木桩上解开,用权杖用力打了白马的屁股一下,菲比斯的白马嘶鸣一声,高高的扬起前蹄,歪着脑袋跑进夜色之中。

“我的战马!”菲比斯听到马的嘶鸣,看到窗外有个人影一闪而过,他大喊一声,把金币甩在桌子上,跑出去抓受惊的马,可马跑得太快了,马蹄声笃笃远去,菲比斯在酒馆外面大声骂娘:“谁在搞我?!出来!”

不过乞丐们当然不会出来,乞丐们躲在墙后面捂着嘴偷乐,兵油子纷纷给乞丐王点赞,笑得最开心的就是格兰古瓦。

菲比斯见半天也没人答应,就又跑进酒馆里拍醒了约翰。

约翰喝了很多酒,正趴桌子睡觉呢,猝不及防的被菲比斯打了,菲比斯又把酒杯打翻,泼了约翰一脸酒,约翰迷糊着挠挠金发,嘟囔着:“干嘛……菲比斯,你喝疯了……”

“你才喝疯了!朋友,我的马被哪个该死的打跑了!”约翰压着手趴在桌子上,又去抓倒了的葡萄酒杯:“没事!老马识途,你的战马肯定能自己跑回军营,大不了走回去呗,丢不了……”

“行了!别喝了!我倒不怕马丢,重要的是今夜我还有急事,怕跑过去也来不及了!”菲比斯气急败坏,他刚刚细心打扮一番,穿上了新做的宝蓝制服,还配上白金色的缎带,等他跑到爱情谷找到爱斯梅拉达,发型都得被冬夜的寒风吹得不像样了,他不许自己这样约会,他对爱斯梅拉达的欲望也早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浇灭得七七八八了,可是他不想放美人鸽子,他今天倒霉极了,与爱斯梅拉达翻云覆雨是他今天唯一急不可耐的快事。

菲比斯找女人总管约翰借钱,约翰总是很有钱,因为他有一个有钱的副主教哥哥:“约翰,你还有钱吗?我没钱付爱情谷的房费,你借我一点!”

“我也没钱啦!我今天刚回学校就交了学费,我把哥哥的钱都花了,博伊斯还来学校找我,我给博伊斯买了新衣服,我还送给克里斯蒂娜新的小牛皮靴子,她生气,我就得花钱,她一双鞋把我的钱都花光了……”

显然约翰现在没钱给他。

菲比斯本不想管约翰,可这小伙子和他有经常一起喝酒的友谊,如果不管他,好像又有些说不过去,他就架着约翰往酒馆外面拖,他又急着会爱斯梅拉达,所以就把约翰放在烂菜堆上,街边的烂菜堆是醉汉的好枕头,约翰抱着一颗烂白菜睡得很香,甚至打起了呼噜。

“倒霉的朋友,我也只能这样了,如果有失控的马车压了你的腿,那也是你的不幸了,谁让你没钱借我,我得去找猫脸老婆子赊账了,约娘们儿还要赊账,呸!”菲比斯同情的给约翰一个戏谑的耳光,同情的撇他一眼,就急忙抄黑暗小巷的近道。

“格兰古瓦,把他架上,只能先带着他,一会我们打完架把他送回大学城。”乞丐王拽着约翰的胳膊,把他一把掫起来,翻了翻白眼。

格兰古瓦有些替妹夫兼师父的副主教可悲,克洛德像一颗屹立不倒的大树,他的弟弟却像一摊烂泥,现在像掺了酒精的烂泥,约翰有时候还不如卡西莫多懂事呢,格兰古瓦不由得叹了口气:“唉……师父知道他这样又得伤心了,莎乐美也很关心他,约翰怎么总是这样不省事呢?”

哥哥撅着嘴,啧啧感慨:“约翰会好起来的,他总会清醒的……约翰总体来说是个挺好的孩子,就是太乱来了,妹夫对他太溺爱了,这样教育孩子可不对,你们这些人书读的多,对孩子心软,我可从不惯着我妹妹。”

“我亲爱的夫人也是在叛逆期吗?也许她永远不会爱上我。”格兰古瓦一想到爱斯梅拉达就有些eo。

乞丐王皱着眉头,摸着下巴,认真的打量格兰古瓦:“你是个性情顶好的青年,长得也还行。虽然你诗和剧写的都一般,每天都欠债写作,穷的要死……但我相信她有一天会爱上你的,吉普赛人需要文明的女婿。”

“您这话说得,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哭。”总体来说就是他人不错,就是文学方面水平很一般,“欠债写作”这评价还很中肯,格兰古瓦哭笑不得。

格兰古瓦和一个乞丐架着约翰的胳膊跟踪着菲比斯,约翰的鞋尖在地上磨来拖去,他第二天清醒过来惊悚的发现自己回到了大学宿舍,教授们盯着他看,他的皮鞋还变成了罗马式的露指凉鞋,所以他后来又找克洛德要鞋钱来了,这是后话。

菲比斯今天穿的马靴是礼服靴,皮质很硬,他跑的时候很顶脚,他一边跑一边叫苦不叠,恨不得去抢一匹马,他今夜必须得到爱斯梅拉达,不然太对不起自己了。

菲比斯在黑巷子里还没跑几步,就听到背后有个汉子叫嚷:“三二一,撒网!”随后他眼前一黑,酒顿时被吓醒了。

“各位好汉,我今天没带钱,不信你们搜啊!别害了我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