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和资格。
之前在学校里听说了渣男渣女的事,回来和许晏呈抱怨,他问我要不要出手教训他们,我是这样回答的。
那个时候,我确确实实地是认为我没有动手的理由和资格。
而现在,我也同样明确地认为自己决定插手的想法是理所应当、自然而然的,是正确的事情。
我讨厌受害者有罪论。
会相信这种论调的人不是恶毒、愚蠢,就是胆小如鼠,内心充满恐惧。
哼,老鼠都比他们有勇气。
觉得受害者不好所以才会受伤害、才会死,自己很好所以是安全的。有这样的想法简直和遇到危险把头埋进沙子里一般可笑。
想要自己安全那就令加害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啊。
去抨击、辱骂、污蔑受害者是怎么回事,打算做帮凶吗?
就老板娘女儿被杀这个案子来说,好,我们可以先退一万步:假定死者对凶手做了很过分很残忍的事,所以招致了凶手的谋害。
唔,报仇雪恨,情有可原?
屁话!
不要忘了死者的模样,她……那种样子,无论是谁都无法摸着良心说凶手是被逼无奈、情有可原的吧。
说实话,我讨厌混乱和无序以及与此相关的令人厌恶的事物。
只要一想到那个变态凶手还躲藏在人群之中,一面装作无辜的样子一面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与制造出的恐慌感到窃喜,我就恨不能让他(她)赶紧去死。
大家都想着平平静静、安安稳稳地生活,他(她)怎么敢这么做?
夺走一个人的生命,侮辱遗体,令几个人心碎,破坏一个家庭,在平和的社会里撕出一道凶残可怕的伤口。
这很有意思吗?
我无法理解也不愿理解。
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是协助警察还是自己动手。
“当然。”我擡起头直视许晏呈,声音里的坚持与肯定一目了然。
他点了点头,然后问:“那你打算怎么做?”
“做我能做的。”
“什么是你能做的?”
“……”(;_)
房间里沉默了一瞬,他表情淡定地冲我摊了摊手,似乎在说我就知道。
别、别小看人啊,“腾”地一下我感觉脸上热气就上来了,只是一时没想好怎么说而已,你那是什么眼神啊。
“侦破案件是警察的工作,他们既有经验又有能力,我一个外行并不适合随意插手,”向他迅速解释了情况后,我的口吻才变得比较和缓起来,“我相信警察会把凶手抓住的。”
“警察做侦破工作,你呢?你好像已经给自己也找好定位了。”许晏呈倒是很相信地看过来,并不担心我没有这个想法。
不过,他的确没有猜错。
我和他对视了一会儿,便坦然地回答道,“我就负责一下‘万一’的情况,还有——保证犯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笑了下,意味深长地擡眼看我,“何为‘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