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已经购买了《歌手》的部分版权。
事实也是如此。
希文说到这里,常昀便恍然大悟:
“难怪西法斯跟我联系说要买下《歌手》的部分版权,原来是用在这里!”
他是瞬间明白了,反倒是陆晚棠一头雾水:
“他们什么时候买的版权?”
“你不知道?”常昀诧异,“可我当时就跟你提过一嘴,你说《歌手》是个金字招牌,就算卖版权,也只能卖出一部分……”
说到这里,他忽地想到了什么,“哦,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你正在忙,可能压根没听清我在说什么,就让我全权处理了。”
陆晚棠挑了挑眉,扶额思索了片刻,才想起来确实有这么回事。
常昀以为她可能有点懊恼,便安慰道:
“其实《西洲之声》对比试规则还是做了一些调整的,比起照搬,不如说模仿,再者,他们给出的价码不低。”
蓝星很注重作品版权,对版权维护也很重视。
有些人可能会钻些空子,对其他作品进行高程度的模仿,再添加其他内容进行包装。
但像《西洲之声》这样的节目,无疑更看重名声。
哪怕只模仿了点比试规则,也要拿到版权再说。
陆晚棠摆摆手:“这没什么,也算是给《我是歌手》做宣传了。”
越来越多人知道这个节目,她也就要出第二季了。
特别是在与中洲互通后。
到时候来个五洲歌手的pk大舞台,收视率定然不可能差。
“是啊,我都没想到,他们居然就这么在节目里提到了其他节目,一点都不避讳的。”
明明抄不抄袭的,只需要在任何时候的采访里提一嘴,流言就会不攻自破。
“可能是因为《我是歌手》还没开始录制第二季,目前算不上竞争对手。”
如果是《西洲歌手》,那肯定不可能提及。
台上希文的一番话,让‘抄袭’之类的话题,瞬间消弭无踪。
部分西洲人还表现出了对这一节目的兴趣,估计会去补看。
“第二部分的比试。”
希文抬眸看了眼身后的大荧幕,“主要是‘挑战者’与七位擂主的pk。”
“包括第一部分淘汰的那名歌手在内,一共有七名挑战者上场。”
“每位‘挑战者’只有一次挑战机会,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出赛顺序,并自由决定挑战哪位擂主。”
“一旦挑战成功,擂主与‘挑战者’的位置将会互换。”
随着希文的解说,荧幕上还出现了有关‘挑战者’这一身份的来历
——主要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素人。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学院未毕业的学生、出道不超过半年的音乐圈新人、娱乐圈以演员身份出道想要转职歌手的艺人等。
——当然,还有一个位置,属于第一部分比试的淘汰者。
对于这部分比试,其他洲的观众们多少都有些惊讶。
因为在他们印象中,音乐节目里基本都是素人和素人之间pk,明星基本上是评委、是导师。
就连《歌手》让实力歌手之间pk,都是他们眼中开创性的举动。
相较而言,西洲观众则不那么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