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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六十六章 仙踪4(2 / 2)

金姑夫让自己的大儿子跟在连城璧两人身边,给两人跑腿,增加交情。

就算大儿子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因为住得远,一年都不一定能见一次,关系不亲近,连城璧发达了,能记得他们家,他儿子这个表弟?

自然要趁着连城璧在省城这两三个月,让儿子与连城璧打好关系啊。

金姑夫的大儿子叫做金不换——-_-||,古巨巨说不得是《绿野仙踪》的忠实读者。

金不换虽然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年岁跟连城璧相当。

金姑夫也送了自家孩子去书院读书,但他两个儿子都不是读书的料儿,学会了字便不再读了。

小儿子对数字敏感,很有些经商天赋,金姑夫便将人带在了身边培养。

金不换则是喜好练武。

他亲娘还在的时候,教授过他武艺。

亲娘不再了,金不换自己练,如今倒也练出了几分本事。

至少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金不换起先是看不起连城璧这个表哥的,认为他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

结果……

金不换如今变成了连城璧和柳柊的狗腿子!

娘诶!这小表哥和小表叔,一个比一个厉害!

真是人不可貌相!

柳柊和连城璧想要清静,因此院子在金家的最边上,隔了一堵墙,便是邻居家的院子了。

他们住进来没有多久,邻居家的偏僻院子中也住进了人,同样是来赶考的书生。

那边的书生也是喜好安静的,两边都静悄悄,互不干扰。

一日,柳柊和连城璧出门,正好那边的人也出门,双方就这么碰上了。

愣了愣,对方先拱手:“在下广平府冷于冰,见过二位。”

柳柊两人赶紧回礼,报上自己的姓名。

柳柊听到这人的名字,就兴趣大增,仔细打量这人。

这人大约二十出头的样子,五官俊秀,气质出众。

他看着斯文,却没有读书人的柔弱,反而很是强健。

他的手心有茧子,不是握笔的茧子,而是握剑形成的茧子。

这也是个文武双全的主儿。

柳柊心中给这人点赞,不愧是男主角。

或许是主角与重要配角之间的吸引,连城璧和冷于冰对对方的印象都很不错。

知道都是去参加文会,连城璧便提出同行,冷于冰爽快答应。

两人很谈得来,到达文会的时候,便已经成为了朋友。

连城璧因此了解了冷于冰的来历。

这一位的祖上可是不凡,乃是冷谦。

冷谦啊,金巨巨陛下的五散人之一。

但历史上,人家是真的存在的,也确实跟周颠一流。

“冷谦,字启敬,号龙阳子,是元末明初著名的道士、音乐家和画家,以其长寿和多才多艺而闻名。”

据说这一位活了一百五十多岁。

他的经历很是传奇,当过和尚,当过儒生,后来又做了道士。

他在明洪武初年做了太常协律郎,负责音乐的编排和演奏,是明代郊庙乐章的奠基者之一。

这一位算是道家的代表人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