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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果然深藏不露。”

“老夫不过是内秀其中”

张大素把书甩在案桌上,瞪了一眼大哥,嘴巴张了张,最后实在是受不了,推门而出,实在是呆不下去了。

见亲兄弟居然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屋子,张大象老脸一红,轻咳一声,拂须道:“快吃,快吃,吃完了老夫带你们去吃西市的醪糟,那董婆子快七十了,居然还没死,她的醪糟乃是一绝。连薛婕妤的侄女,都对她赞不绝口。”

“醪糟好吃么”

李医抬头问道。

“怎么二郎到现在连醪糟都没吃过这怎么行,老夫”

“先生,二弟体弱,还是不要胡乱吃喝了吧。”

李象连忙道。

实在是李医出生的时候,差点没活过来,一直体弱,若非保护的好,寻常人家的孩子早就夭折,哪里还能活到八岁。虽说如今也能跑跳,但身体瘦弱,不如同龄人,李象对自己这个弟弟也是照看的到位,出去玩耍,从来都是不离开自己的眼睛。

“醪糟冲蛋,没甚要紧的。”

张大象笑了笑,难得用手摸了摸李象的后脑勺,“老夫少年时,也时常去那里买一些回转。老夫三弟,也爱吃这个。”

想起张大安,张大象也不胜唏嘘,接着,他又想起了张德,更是收了笑容,一时无言。

早年和薛仁贵一起胡混,秦楼楚馆留其名,到如今,薛仁贵在西军也闯出了一片天。而他自己,年过三十,口称老夫,却还是混日子的模样,将来的前程,也就是继承邹国公的爵位。

“先生怎地伤感起来”

“噢老夫何曾伤感只是想起一些要务,所以有些出神罢了。以后要记着,公事为先,私事为后。”

“知道了,先生。”

“醪糟还吃么”

“吃,先生。”

“嗯,那就好。老夫在长安也呆不上几日,月底就要回转。你们想要再见老夫,怕是有的等喽。”

“京城好玩么先生在京城,是不是很威风听阿耶说,大父在京城盖了好多楼阁,比大明宫还大,是真的么”

李象好奇地问着张大象,尽管张大象是以“冲喜”的形式,成为了李象的“前任”先生,但不管怎么说,关系是定下了。而张大象,很少有不让李象满足的情况。

有问必答不过是小儿科,带着李象吃遍长安不敢说,吃遍整个东城坊市,那是半点问题都没有。

花样百出的美食,使得李象在张大象这里享受到的乐趣,远比跟着“专业务农”的亲爹多多了。

“大郎你这就算是问对人了。”

张大象一抖衣袖,顿时眉飞色舞,“这洛阳城中,谁还不给老夫三分脸面比如说这警察卫的”

眼见着张大象唾沫横飞,两个端着碗蹲着嘬汤吃面的少年,眼睛放着光,神采同样飞扬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奇葩局面

“执失思力是你什么人”

碛西州治所衙署内,一身黑毛熊皮大氅的李思摩一条腿踩在脚凳上,身子微微前倾,胳膊肘顶着膝头,目光炯炯盯着匍匐在地的突厥武士。

这是一个“控弦”,头面上的箭伤,手背上的刀痕,足以说明他是个勇敢战士。哪怕匍匐在地,也宛若一条身强力壮的野狼。

“是”武士微微抬头,表情有些羞愧,低声回道,“是我伯父执失部为李卫公击溃时,我人在阿史德部”

看他神情羞愧的模样,李思摩很快就揣摩明白这个小子的想法,不由得冷笑一声:“怎么执失思力为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所用,你居然敢以为耻”

猛地大喝,让武士身体陡然一震,微微颤抖,然后整个人绷住的一股劲,彻底在这一番话下松懈,然后匍匐的宛若一只新生羔羊,软绵绵全然没了气力。

“不、不敢”

“哼”

李思摩将脚从脚凳上挪下,缓缓地站起来,原本就发福的身材,使得李思摩看上去更加体型胖大。较之当年跳舞的阿史那咄苾,还要胖肥的多。肥壮的身躯套着一件黑色熊皮大氅,更显威风气概。

“既来中国,必有所求,本王姑且一听。”

说罢,李思摩突然又道,“不过,本王是以陛下爪牙的身份,听汝之言。”

“是、是”

“控弦”武士微微起身,人还跪在地上,然后整理了一下情绪,便一咬牙抬头道:“王爷,王爷可否上禀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下国小邦愿以物易物以奴换奴”

听到他的话,李思摩一愣:“以物易物本王知道,这以奴换奴,又是甚么”

西域的春雪依然是厚重非常的,只是和往年不同,原本贫瘠不堪的且末城,因为多了沟渠,冬季的降雪保留了不少,留存下来的雪水并非是直接渗透到了沙砾或者蒸发到了空气中。

大小“井渠”都能保证收纳规模数量可观的“水源”,按照储水量,今年的且末春耕数量是往年的三倍都不止。

雪原之上,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有永久性据点。有的是建立了信号机,而有的则是驿站或者补给点。这些据点之间,大量地使用了矮脚马拖拽的爬犁雪橇,甚至蒲桃城以东,还会用狗和鹿来拖拽雪橇。

单次单车运力在一石到三石之间,但因为唐朝在西域的贸易量暴增,保暖取暖条件得到大大加强的当下,敦煌宫采买的特种狗和特种鹿,已经按照牛马骆驼作为“畜力”登记造册。

目前雪地特种狗和特种鹿的存栏量,已经分别达到一千两百只和三百头。数量相较骆驼马骡动不动万头万匹自然是少的可怜,但冬季作为据点之间的少量物资补充,以及千里以上长距离传信通信,已经绰绰有余。

毕竟,在贞观十八年,西域没有任何一个唐朝之外的组织,能够在冬季高效有效地传达讯息运送物资。

只凭这一千两百条狗加三百头鹿,唐军一个旅帅带队,一个百人规模的远征军,足够在冬天轻松达成灭国。

一支犬鹿混编的队伍前往勃律山口,尽管征发了大量的奴隶开凿山道,但勃律山口依然是西域极为有名的险地。

从唐朝穿过山口,进入天竺诸土邦,勃律山口中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由北及南,约莫有两百个弯。这里既有和蜀地一般的“望山跑死马”,同样也时刻发生着蕃地才有的大雪崩。

队伍只要进入山口,立刻会给犬马套上“嚼子”或者“笼嘴”。遥闻深巷中犬吠是不可怕的,但要是“遥闻深山中犬吠”,很有可能一场雪崩带来的山体滑坡,就会在山谷中发生。

“呵”将护目镜稍微提了提,须发皆是冰花的汉子抖了抖手中的地图,“那儿,是哨塔。到了,他娘的终于到了”

听到汉子的话,队伍的成员都是兴奋躁动了起来,原本疲惫的身躯,此刻又充满了力量。连身旁的狗都感觉到主人的情绪,不停地摇晃着尾巴,但因为经验丰富,它们在被套上“笼嘴”的一刻起,就知道这一段路程是不能发出声音的。

“林哥,程碛西跟俺们叮嘱,见了李淳风,还有那些个侯氏的人,只谈买卖。”

“要你提醒老子俺不知道么”

将护目镜重新扣上,独臂的林轻侠将地图塞回怀中,腰间的酒囊解下,咬开塞子就是灌了一口:“日娘的带劲这狄粱酒,就是劲道辣的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