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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手牵着手走在一起的温馨画面引人注意。

接着劫霄就带着女儿找了一家干净又实在的旅店,父女俩一次好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换

上干净的衣服后。

劫霄就带着女儿找到本市最大最好的玉器店,此时的劫霄版慕容旭看上去虽然脸色并不怎么好,可那一身的气质,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一眼就能看出此人的气度,上层人士,就连兰兰见到这样的爸爸,也被自己的爸爸给帅到了。

本来慕容旭的年纪并不大,兰兰现在十一岁,他不过也才三十二岁,以一个男人的年纪而言,正是最鼎盛的时期,加上这些年慕容旭一直在忙于工作,兼职挣钱,虽然因为劳累身体状况并不是那么好,身材确实不错,要是没点力气,也不可能兼职那么多份工作。

焕然一新的慕容旭,现在的劫霄自然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灭了自己的气度,尤其是还是要卖掉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更加要有气场,要不然会被人看扁的。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饰。”劫霄没有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加上劫霄的气质,虽然身上并没有穿什么名牌,可就是不容人忽视,所以当劫霄带着兰兰走进这里的时候,大堂的经理便自动现身,认为这样的客人不能怠慢,即便是落魄了,这也是个不能招惹的人物,谁让劫霄的气质气场给人的压迫很大。

加上被那个男人打了一掌,这一掌让劫霄有些升温的态度瞬间又打回了那个严谨稳重的天劫至尊的状态,自然给人的压力感很强。。

“收,当然收,不知道先生是什么物件。”经理并没有因为劫霄是来买玉的而怠慢,反而更加的认真起来。

“就是这个,开个价,多少钱我不想听到令我不满意的价格,若是满意,这件东西就是贵店的,我不会再来赎回去。”劫霄也是快人快语,那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帝王绿玉佩,直接放到经理的手里。

经理一看,差点给掉地上,只要是这样的物件现在真的很少,还是这么大一块,一眼就能看出是老坑的帝王绿,经理可是行家,要不然也不会成为这家玉器店的经理。

这可是个大买卖,这质地,这水气,极品帝王绿,个头更是少见的大,所以经理对待劫霄的态度更是有礼貌,经理可不会认为这件东西是眼前此人偷来的,所以他不需要给对方一个态度,这样的东西在现在的玉器市场那绝对是稀罕物,只要拿到拍卖场去卖,一叫价,那肯定是能大卖的。

“先生,您这可是好东西,两千三百万,这绝对是最合理公道的价格,就算是全国也给不出这样的价格,也高不出这样的价格,所以先生您的打算。”两千三百万绝对是经理给的友情价,比在其他玉器店中可要高出两三百万,这也是经理看出劫霄的不简单,就当结识一个好客户。

“你把钱转进去这张银行卡就行了。”劫霄本以为最高时两千万,既然是两千三百万,他也不会矫情犹豫,两千三百万这价格绝对是最高的。

见到劫霄的爽快,经理并没有认为自己被敲了竹杠,反而更加小心的对待劫霄,总认为这位客人将来会是个大人物,他也许还能沾光。

显然经理的预感是真的,将来他还真得沾上了劫霄的光,这些都是后话。

当劫霄确认钱已经到账,就带着还一直因为两千三百万这个数字给深深刺激到的女儿慕容兰兰去退学,因为是暑假天,退学还多折腾了两天,他要带女儿离开这个地方,换一个新的环

境,他要给兰兰最好的,一切自己能给她最好的东西。

劫霄并没有就这样带着慕容兰兰去什么国外,现在的兰兰也不适合出国,再说两千三百万上看去很多,其实真的不是很多。

因为劫霄要带慕容兰兰去的地方时帝都,全国最好的城市,光是在这里买了一套小型可以直接现住的别墅就花了劫霄一千六百多万,接着就是找新的学校,慕容兰兰现住十一岁,小学五年级,刚好开学就能读六年级。

趁着暑假这段时间,劫霄以最快的速度,也不怕花钱,就给女儿找了一家不算最好,实力环境在帝都却是中上层等级的小学,因为太好的小学里面关系挺复杂,现在的兰兰比较适合的还是稍微普通点,又不会差的学校读书。

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月,该买的买,该准备的准备,再最后买了一辆车后,劫霄的存款就只剩下五百多万。

这可是劫霄的启动资金,至于是启动什么的。

那就是现在劫霄唯一的优势要发挥的作用。

这一天,在还有半学期就开学的时候,慕容兰兰就等着开学的时候,劫霄带着慕容兰兰来到了一个地方。

“爸爸,这是哪里”慕容兰兰这段时候已经慢慢学会冷静自己,本来就是懂事的孩子,这段时间看着爸爸带着她东奔西走,安家落户,虽然忙碌,却让兰兰感到无比的满足,现在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爸爸在家一起做饭的日子。

原来爸爸那么会做吃的,以前肯定是太忙了,才会没有给兰兰做好吃的,现在兰兰每天吃到爸爸为她亲自做的三餐,幸福的就跟在梦里一样。

看到今天爸爸带她来到这个富丽堂皇的地方,兰兰心中很是震撼,这里看上去好奢华,好高档,爸爸带她来这里干什么

“酒店,帝都最豪华的酒店。”也是劫霄今天的目的地0

“爸爸做的东西就很好吃,为什么我们还要来这里”这段时间兰兰跟着劫霄爸爸到处走,也住过非常高档的酒店,吃过很高档,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美味佳肴,可在兰兰心中,还是爸爸做的食物最好吃,有种浓浓的幸福感。

所以兰兰有些意外,从他们找到新房子后,就没有在外面吃过外食,今天怎么爸爸会带她来,难道这里的东西比爸爸做的好吃,兰兰不怎么相信。

现在的兰兰完全就把劫霄当成是最完美的爸爸,反正什么都是爸爸最好,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今天爸爸带兰兰来这里吃霸王餐。”劫霄脸上带着坏坏的笑,还有些小调皮,弯腰点着兰兰的可爱鼻尖,看到这段时间被他养的白白嫩嫩,精致可爱的女孩,相当有成就感,想到这么好的姑娘以后要嫁人,劫霄心中生出了每一个当爸爸的诡异心态,对未来女婿相当不待见。

听到爸爸的话,兰兰的嘴巴成了0字型,却又感到特别的刺激,再听到劫霄对她的交代后,就乖乖的跟着劫霄,走进了这家帝都最豪华的酒店。

作者闲话:

我是落魄前夫: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