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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她还是个出色的演员,她精于表演,她擅长歌唱,她还会抚琴,她是个艺术家”

终于,叶孤云忍受不住了,他猛地挣起,闪身来到弗兰克身后,一手反剪肩膀,一手压住后颈,将被爱情昏了脑已经唐僧化的爱希伦二少爷一把压在桌上,让其脸蛋与桌面结结实实地亲密接触,他以近乎咆哮的方式抓狂怒喝:“混蛋你再敢多说一句废话试试重点我只要知道重点事情的重点知道吗”

弗兰克犹自执着:“这些很重要啊嗷痛痛”当然,在受到几下到肉的教训之后便老实多了,“好吧,你想知道些什么”

“算是服了”叶孤云连连摇头,他已经哭笑不得了,顿了顿,绷紧脸,他再说道,“你至少得告诉我,她姓甚名谁,来自何方”

弗兰克这才恍然:“噢这个啊说起来,其实她和你也算有段渊源呢不过我敢打赌你一定不会想到她会是谁”

第一三八章备胎大改造

确实,叶孤云未能想出弗兰克倾慕的对象究竟是谁,因为到现在他甚至还不认识那位姑娘,没有见过面,没有相互听说,若非介绍,根本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然而,弗兰克也没有在胡说,叶孤云和那位姑娘之间的确算是有段渊源,她的名字叫肯娜詹姆斯,竟是已经牺牲的圣武士肯特的妹妹。

已故队友的亲生妹妹,当然算是一段匪浅的渊源。

弗兰克和肯娜的相识是顺理成章的。

作为前进堡之行名义上的最高负责人,于情于理,弗兰克都得替牺牲的肯特好好料理后事。自觉失责心怀歉疚的弗兰克认为有必要为肯特举办一场特别隆重的葬礼,于是,势所必然,葬礼之上,主持者弗兰克与事主的妹妹肯娜,相遇了。

然后,事情就开始往狗血的方向发展:爱情的火花无端迸发,弗兰克对肯娜一见钟情,随后对其展开热烈的追求。整个开端妥妥的就是偶像剧的经典套路家世显赫的高富帅白马王子爱上了身世悲惨却美丽善良的灰姑娘。好吧,事实上连故事的后续发展也一模一样,白莲花一样的灰姑娘死活就是瞧不上你那“幼稚肤浅”还满身霸道总裁范的白马王子死孩子想上老娘滚一边去

这一点,看看弗兰克现在表现出来的状态也就知道。而这,正是他前来求助的原因。

简而言之,弗兰克是来请教如何泡妞的。

当然,经历丰富的叶孤云可早就猜到弗兰克的意图,也无扭捏,当下便答应了会给予帮助,只是其中到底包含着多少且待看戏的戏谑心态就无人知晓了。

“今晚很重要她将登台演出,”弗兰克苦恼地挠着头发,“我知道,这是一个表达殷勤的机会,我必须要去捧场,但我真的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状态和方式出现在肯娜面前前几回,唉,不但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反倒惹得她开始对我有所反感了”

“喔你做了什么惹她反感了”叶孤云问道。

“不知道”弗兰克沮丧地一把伏在了桌面上。

“”

叶孤云无语摇首,想了想,又觉释然,说到底,弗兰克还只是情场初哥,盲目、冲动、焦虑、患得患失、懵懂不知所以,都是初涉恋爱后的正常反应,看起来蠢透了,但也可以理解。事实上,总免不了,初哥们会迫切地去表达自己热烈的情感,但偏偏不会知道自己的每一个举动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而经常会出现的一些笨拙举动往往只会制造出反效果这很致命,特别是心中女神并没有将其当作第一选择的时候也就是备胎啦。

在弗兰克带着浓浓期待的眼神中,叶孤云说话了,只是内容并不是他想听到的:“唔,不知道病症,我没法给出药方。”制止住弗兰克着急的插话,叶孤云接着说道,“但有一点是能够确定的,你,必须打理一下自己的形象。说实话,就你现在这幅模样,如果我是姑娘,也不愿意和你靠近。”

“是吗”弗兰克茫然地眨了眨眼睛,蓦地,张手凝出了一小块冰镜,照了照,见着了颓废凌乱的自己,嘟囔道:“确实但,这很简单。”

啪一个响指。

一团浓稠的白色奥术能量应声涌现,一股脑儿将弗兰克包裹,过了几秒,咻的一声,又全部消失。再次出现时,弗兰克全身上下已变得焕然一新,衣服像是被刚刚浆洗过般,脸上也全然不见了污渍,凌乱的头发也重新变得整齐服帖。

“清洁术,一个非常实用的小戏法,法师福利。”弗兰克略带得意地说道。

然而叶孤云却轻轻地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他左右瞄了弗兰克几眼,淡笑着又说道:“我的意思是,你需要改变,而不是整理。继续以旧形象示人,不过是再度重复前些次的失败的见面的老路,难有进展。换个形象,不能保证太多,但至少能给姑娘带来一些新鲜感。”站起身来,他朝弗兰克招手,“跟我来。”

现在的服饰体验店说实在的其实只是一间被人为拔高到极高档次的大杂烩成衣店,毕竟诸女还是第一次接触到现代时装店的概念,也是第一次以这种概念自行开店,她们尚未吃透,实践之时难免会不自觉地套上了脑海中还保留着的一些老式裁缝店的观念,她们还不懂得要将市场细分,不懂得选择性的针对单一的客户群体做到产品和服务上的尽可能专业化精细化优质化,而只是一锅乱炖好吧,说了那么多,无非是想表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苏珊娜的秘密”服饰体验店,也是有男装卖的,尽管数量较少,尽管会和女装很不协调地混搭在一块

为弗兰克挑选服装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首先其普通的身材就代表着不必为尺码而烦恼,其次,在风格和款式的选择上呵在这间汇聚了大部分来自于叶孤云的超前设计理念的作品的体验店里,难道还要担心这方面问题大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在这里,随便拿出一套服饰,都能将一个人整饬得时尚前卫别有风范,谋杀一堆眼球当然,在当下的人们保守的眼里,或许更愿意称之为伤风败俗离经叛道。不过这也顾不得弗兰克是否在意是否抗拒了,反正叶孤云强势地主导着一切。

很快,弗兰克便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名典型的近现代绅士。

一袭华贵的燕尾服,一条相搭配的礼服裤,一件精致的白衬衣,脚下是一双锃亮的黑皮鞋,脖领上则是一个俏皮却不失庄重的黑领结,胸前的口袋上插着一方素白的绸帕,头上是一顶黑色的高筒的圆顶硬礼帽,左眼处戴着一副圆圆的单片眼镜,而手中则拄着一根更像是饰品的勾型短拐杖。全身只有黑白二色,但不会显得过于单调,相反,看起来就是莫名的格调高致,配上弗兰克自身尊崇的身份和良好的教养,端的是气质雍容、风度翩翩、高贵典雅有内涵简称人模狗样。

“还可以。”反复打量之后,叶孤云笑着评价。

“嘿你这人真的很讨厌耶至于么给予一份到位的赞美有那么难吗”现场敢于这样当面斥责叶孤云的只有伊芙了,生气地别过头,看向弗兰克,她很是认真的说道:“弗兰克殿下,不用理他我保证,现在的你绝对是新月城中魅力最高的男人了”

经她一撩拨,围观的诸女也跟着唱起了赞歌。事实上店员中还是单身的几个姑娘早已满眼星星倾倒一片了,而叶孤云的几位侍女,更多的是在为老爷的吃瘪而得趣。

叶孤云大感尴尬,他不惯于接受赞美,同样也不惯于给予赞美,这是长久形成的性格弱点,知道不好,但想改也改不了了。没奈何,忍受吧,谁叫伊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