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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哥,你这是何必呢我们都是猎人公会的,可不要伤了和气”郝仁实在不想在这些人面前露脸,他还想保存实力,万一“曲香坊”找他麻烦的时候,玩一玩扮猪吃老虎。

“小子,你是不是怕了”留守队长冷笑道,“你要是不敢跟我交手,只要跪下来向我磕三个响头,我就放过你”

郝仁顿时火了:“你他马的算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跟我过招先吃我一耳光再说”

郝仁说完,就是轻飘飘一巴掌抽去。

留守队长一听郝仁要他吃耳光,就知道郝仁这一巴掌要往自己的脸上打,又看到郝仁的巴掌轻飘飘的,他顿时心中笃定,左手往面前一挡。只待郝仁手过来,他要么擒住,要么以拳还击,要么以腿踢之。

可是,郝仁的巴掌看似轻飘飘的,那力量岂是他能承受的。他只觉得左手被一股巨大的力道撞开,径直向自己的腮帮子撞去。

本来是阻挡敌人的左手,却狠狠地打在自己的脸上。留守队长的半边牙齿全部松动。他一张口,几颗牙齿和着鲜血就吐了出来。

胡大猛大笑:“你可真够善解人意,我兄弟要抽你耳光,这巴掌还没有到你脸上呢,你自己先抽上了。不错,很懂事”

本来留守队长打算就此认输,经胡大猛这么一嘲讽,他的脸顿时挂不住了:“小子,我跟你拼了”

话还没说完,留守队长就向着郝仁冲了过来。他一手如钩,一手如刀,寒气森森,直取郝仁的前胸。

能在“猎人公会”做到队长的位置,肯定不是庸手,留守队长也有元婴境的修为。但是这点修为在郝仁的眼里就象只蚂蚁一样,他可以轻易捻死。

郝仁手掌轻轻一拍,虽然比上次的力量还小,但是速度却快到极致。留守队长眼前一花,紧接着脑门一懵,身子就倒飞出去,象只死狗一样摔在十米之外的地上。

胡大猛这回也不好再说风凉话,真怕说多了,留守队长会自杀。他推了推陈应松:“快去劝劝”

陈应松早就看呆了。他与留守队长的修为差不多,留守队长惨败,换了是他,也不会比人家强。说到底,这事儿还都是他挑起来的。

这一回,陈应松是既认输,又服气。认输是承认软魅的收获不如第一捕猎队;服气是相信郝仁的修为完全可以打死五级魅兽。

听了胡大猛的话,陈应松立即跑过去,将留守队长扶了起来。留守队长满面羞惭,向着郝仁鞠了一躬,就躲到一边去了。

郝仁对胡大猛说道:“猛哥,你真能惹事。得罪了这些人,我以后还怎么在猎人公会里混”

胡大猛笑道:“怕什么你有这么高深的修为,就连会长都器重你天狱城强者为尊,只有你表现出实力,别人才不会目中无人。行了,兄弟,从今天起,你开始飞黄腾达了”

郝仁苦笑:“不管怎么样,今天这样的事尽量不要再有了”

就连宣萱也看不下去了,她走过来对胡大猛说道:“猛哥,你这样做法,我相公能把所有猎人公会的人都得罪完,你觉得那样好吗”

“弟妹说得有道理。好的,今后再也不给你惹麻烦了”胡大猛说着,又对他手下的猎手和小刀手们说道:“好了,这也休息一个时辰了,我们启程吧”

见到胡大猛要走,陈应松的也带着他的第三捕猎队跟了上来。名为结伴不寂寞,实为巴结郝仁。

一天之后,胡大猛的第一捕猎队和陈应松的第三捕猎队进了天狱城。他们刚刚进了城门,就看到城门洞下贴了两张告示。

那其实是两张通缉令,上面画着郝仁和宣萱的年貌特征和杀人案情,并有重金悬赏捉拿。

陈应松一把扯下两张告示:“马的,竟然敢通缉我们猎人公会的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郝仁笑道:“陈哥,我们那时候还没有加入猎人公会”

胡大猛说道:“你就算不是我们公会的,照样可以杀他个人仰马翻”

郝仁说道:“我不是害怕阎罗背后的天郁夫人嘛”其实,他真正顾忌的是天郁夫人背后的雷公。

胡大猛笑道:“现在你已经是我们猎人公会的人了,有我们会长为你撑腰,天郁那算个屁啊”

两个捕猎队继续向前走去,又走了一天,他们才来到“猎人公会”的大门前。

郝仁早就听胡大猛说了,捕猎虽然不算是“猎人公会”的主要收入来源,捕猎队所获得的软魅却是整个天狱城都需要的。软魅既能疗伤,又作货币,几乎每天都有开店的老板来“猎人公会”兑换软魅。

郝仁最初听胡大猛介绍的时候,真觉得“猎人公会”起到了银行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两个捕猎队还没有进门,就被一帮老板和掌柜的围了起来,要求兑换。

但是胡大猛和陈应松却没有这个权力,“猎人公会”有专门的“兑换处”负责这项业务。兑换处的账房肯定是会长的亲信,地位比捕猎队队长还要高。

胡大猛和陈应松一边向要求兑换的老板说抱歉,一边催手下的猎手和小刀手快点进院子。每次的收获,他们都交到“公会”的“记账处”,不用说,这个“记账处”也是一个重要的部门,相当于财务科了。

就在最后一个小刀手即将走进“公会”大门的时候,忽然远处传来一声怒吼:“胡大猛,你把杀我儿子的凶手给我交出来”

第七百二十章斩阎罗

郝仁和宣萱就在胡大猛的身边,听到这个声音,他们对视一眼,都微微一笑,齐声说道:“阎罗终于来了”

一支马队由远及近,瞬间就来到了“猎人公会”的大门前。要为首一人身穿素服,相貌与阎小罗的五分相像,一看就知道他是阎罗。

如果胡大猛还不知道郝仁的真正实力,他很有可能让郝仁和宣萱快速躲进公会,就象上次他让两人躲进马车里一样。这次,他有恃无恐,以郝仁的实力,灭了阎罗这一支马队,也就喝杯茶的功夫。

郝仁和宣萱携手而出,往当街上一站。男的威风,女的俏丽,让所有的目击者都是心生羡慕,瞧人家多般配的一对,简直是神仙眷侣

郝仁心中得意,他一向是吊丝形象,如今终于可以和宣萱般配了

其实男人的相貌并不太重要,只要气场够了,威风足了,自然会抬高档次,令人心生仰慕的。

炎炎烈日下,郝仁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马队,手轻轻向前一推,一股无形的气劲竟然将马队阻了一阻。那气势,看得所有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