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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老头儿的话音落下,李大将军已经嗖的一下从房间里冲了出来,黑黝黝的脸庞都快笑成一朵花了:

“刚才看到玲儿的短信了,马上,马上回去,哈哈小马哥,回见”

说完嗖的一下就冲了出去。好好的李大将军在经过了微山别墅土匪们的熏陶之后,也正在无限的堕落中。

小马哥没有理会逃走的李陵,只是奇怪的看着卞和,这老头也是出名的酒缸之一,怎么喝酒这样的好事儿他竟然能够错过。至于酒鬼们聚餐和喝酒的理由,小马哥不用想就知道。在他离开别墅的时候,石头已经醒了,妮子身上的伤也得到了有效的处理。酒鬼们一定会借着这个由头好好的hay一下。

石头和妮子年纪小没关系,可以打着庆祝武二郎父子团聚的旗号嘛

“卞和,这样的好事儿你竟然会错过”

“唉,我也不想啊,可是没办法,华佗老头说了,我的酒精肝已经非常严重了,假如再不控制,恐怕没几天好活了,这样的好日子我还没过够了,就这么挂了,多亏啊”

从卞和的话里,听不到一点儿的伤感,不过听在小马哥的耳朵中,鼻子却微微的发酸。

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和别墅中的每一个人都分不开,包括早早离开的要离。生老病死,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正常的生理循环,好像所有人都看得开。在他们心中,能够跟着小马哥来到现代社会,就已经是赚了,可是在马野的心里,这些人还是亏了

544第五四四章战神是一个传说

中介所里的气氛有点儿压抑,小马哥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老头。过了好长时间才咬牙切齿的说道:

“别墅应该考虑发布一个禁酒令了”

“哈哈,小子,如果你不想每天被人烦,最好打消这个念头”

卞和已经给自己冲了壶茶水,在旁边自斟自饮上了。别墅里的人都这个熊样,别看所有人都称呼小马哥是老大,可是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没谁会给马野面子,无论是喝酒还是喝茶,根本就不用照顾小马哥。愿意喝自己动手,不愿意喝拉倒

小马哥的脑子里还琢磨着禁酒令的问题,因为喝酒导致肝脏出毛病的绝对不是卞和一个人,还有鲁智深貌似也非常危险了。任何一个肉长的人,三天两头的被泡在酒缸里,也受不了啊。忽然门口传来了一声朗笑:

“哈哈,不错,有美酒不能喝,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话音落下,一个魁梧的汉子的身影出现在小马哥的面前。

“发布任务的,没到点儿呢,等着吧”

“我是来消任务的”

“消任务的”

小马哥抬头看看刚刚出现的男子,一身的羊皮袄脑袋上还带着一顶毡帽。看这模样小马哥就知道来的是谁了,而且自己在穿越历史的时候,还曾经见过这个家伙,变成鬼之后,他的模样竟然和在他做人的时候没多大区别:

“原来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是你发布的啊,呵呵,还以为你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呢,自己的老大挂了,就任凭其曝尸荒野”

博尔术,和木华黎的经历非常相似,都曾经是撒察别乞手下的奴隶,铁木真将撒察别乞干掉之后,这货毫不犹豫的就投降了铁木真。没有像木华黎那样,经过了好一番的周折。

“撒察别乞对我和木华黎都有恩,当初的选择也是没有任何办法的事情。为了一个已经死掉的人,耽误了活着的人的前途,不值得只是对于撒察别乞被野兽分尸,始终让我耿耿于怀,就算是做鬼了,也没有能够安心,所以才发布了这个任务”

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是韩素素当初接下来的。小马哥当时并没有看到博尔术,否则,在博尔术和木华黎打斗在一起的时候,他就能够认出这个成吉思汗的四杰了。

“我有些纳闷,这个任务我完成了,但是木华黎却跟着我跑到现代社会来了,难道你没有发现后来和你一起共事的木华黎有什么不同么”

“是人总是会变的”

博尔术轻声的回答。

小马哥让鬼谷子帮助自己处理天罚的事情,其实就是给木华黎找一个替身,替代原来的木华黎。既然历史进程没有改变,他更多的是想要看看替身和本体有什么区别。

这种偷梁换柱小马哥玩过已经不只是一次了,朱亥如是,李牧如是,现在又加上了一个木华黎。

博尔术一句是人都会变的,让小马哥就没词儿了。的确,人和生灵不同。小老虎虽然看上去可爱,但是在它的骨子里依旧是凶残的。就拿别墅里的大虎和小虎来说,那两个小东西可是时不时就露出他们凶残的野性的。这种野性会一直保持到他们成年和老去。但是人不一样,一个凶残的人,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变成一个善良的人,同样,一个善良的人也会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变成一个冷漠的疯子。听到博尔术的回答,小马哥心中大定,看来偷梁换柱的这种伎俩,绝对是天衣无缝

一个酒坛子丢在了小马哥面前的办公桌上,博尔术用手指了指小黑板上的任务:

“任务我消了,这个算是报酬”

“靠,我辛辛苦苦完成了厚葬撒察别乞的任务,竟然用一小坛子酒就把我打发了”

“小马哥,不要贪心不足啊。这坛子酒的价值可不低哟。这是当初在我刚刚投靠铁木真的时候,埋藏在地下的一坛好酒,后来战事比较多,连我自己都忘记了。不久之前,我竟然无意中找到了这玩意,所以才把他给你带过来了从元初到现在,你可以琢磨琢磨他在地下经过了多少年头,如果不是为了请兄弟你帮我完成生前的夙愿,恐怕还舍不得给你呢”

“啊”

不只是小马哥,老卞和的眼中都开始婧茫闪烁,无论是不是一个好酒的人,在听到世间竟然有储藏了这么长时间的美酒,恐怕都会是这幅样子。

记得在一则新闻上小马哥曾经看到过一小坛子秦朝的好酒,在拍卖会上拍出了天价。虽然元朝的酒还不能够和秦朝相比,但是价值也绝对不菲。这种东西根本就不是为了喝的,而是为了看的,随便喝上一滴,估计都够买的下一栋别墅了。不得不承认,这不起眼的酒水,已经成为了小马哥自从到中介所工作到现在以来,最丰厚的报酬。相比这个,什么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年份酒,简直弱爆了。从元初到现在,近千年的窖藏啊

博尔术看着小马哥金光闪闪的眸子,笑了笑:

“看来没问题了,小马哥,后会有期,放下了心事,我也该去享受新的人生了”

很快他的身影就变得朦胧,最终完全消失在中介所里。

卞和嗖的一下跳到了办公桌前,几乎和小马哥同时身手将坛子抱住。这东西的价值真的无法用语言来估量。两个人互相对视着,谁都不肯放手。

在他们僵持的时候,门口传来了慵懒的声音:

“我勒个去,还以为到中介所这边,可以谁个安稳觉呢,原来这儿也藏着两个酒鬼。马野,我被你给忽悠了,你告诉我,到了这里,睡觉不犯法的”

听动静就知道来的人是谁了,小马哥和卞和的视线都落在了陈庆之身上。冰天雪地里,这货竟然还是穿着单衣单衫。小马哥听玲儿和自己说了,陈庆之之所以不穿棉衣倒不是真的因为他有多抗冻,而是嫌麻烦。

懒到这个程度,恐怕天底下真的是找不出第二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