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想好了,那我们开始吧。你先闭上眼,用心念守住你的识觉天,也就是你的头顶,你的心越狂热越好。然后保持住就行,留下的事就交给我好了。”玫瑰对冰凌说道。
玫瑰她之所以告诉冰凌这些,目的只有一个:激起冰凌心中的狂热来。因为融合记忆水晶的过程,需要在大脑识觉天中形成地底熔岩一般的高温,虽然只是悬浮于识觉天中,并不直接接触大脑,但这样的热力辐射起来,也不是普通人所能承受的。
永生人在基因变异后,外表看不出来有任何变动,但身体都被重塑过,只是这种重塑,连最精密的仪器也检测不出。因此永生人的大脑不仅自然形成了识觉天,而且他们心也如识觉天中的太阳一般,心的一分狂热,就能让识觉天的温度升高十分。
冰凌就这样闭上了双眼,心中不断默念:“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为了活着、为了生存”他的浑身开始炙热起来,汗水大滴大滴的滚落,但冰凌并没有停下来。
他将他的意识向上延伸着,就像攀山一般,渐渐的来到头顶,他发现这片区域但却是暗黑一片,在这一片暗黑之中,似乎还弥漫着浓重的雾气,将他紧紧包裹其中。
突然之间,冰凌感到头顶出现了一缕红光,这光亮来自一颗悬在半空的跳动着的心脏。这心脏每跳动一下,就发出“咚、咚、咚。”的声响,战鼓一般,沉重而有力。
渐渐的,这心脏跳动的速度越发的快了起来,发出的红光不但越来越亮,驱散着层层的黑暗,还不断的变幻着,渐渐的化为了七彩,心脏之下,纵横交错着无数的河流,河流中的水本是如血般赤红,现在在七彩的的心光之下,也泛着七彩的光芒。
看到这里,冰凌差一点就惊呼起来:“难道这就是我的七彩血”
这时,一个女声在冰凌的积觉天里响起:“不要怕,这是七彩血没错,天听天言和彩色血正是永生人的特征。永生人在基因变异后,一般血液里都会增加几种色彩,色彩越多,潜力越大。一般的永生人只有红黄或红绿两色。七彩血实在太少见了。”
这声音好听绝不像来自玫瑰,但却好听之极,让冰凌几乎失神的心,马上又稳定下来。
而随着七彩的光越来越亮,他的头顶越发的炙热起来,滚滚热浪如沸腾的钢水一般,淹没了整个识觉天。那浓厚的雾气像是被高温蒸发了一般,冰凌的识觉天渐渐的明亮了起来。
在冥想出来的高温的炙烤下,冰凌的神智已经变得已经不太清醒,他只是本能一般的默念着“活着、生存,生存、活着”,从紧闭的双眼的缝隙中竟透出一片火红的赤热。
玫瑰一见如此情景,知道时机已经成熟,并不说话,眼中射出两道金色的流光,照射到手中的黑白水晶上,两粒水晶顿时飞了起来,直奔冰凌的太阳穴而去。
这黑白无常的记忆水晶一触到冰凌那因为高温而变得有些微红的皮肤,就像冰晶融化一般,黑水晶变成了如同浓黑的墨汁,白水晶则变成乳白的牛奶一般,但却并不掉落,而是稳稳的附在了冰凌的太阳穴上。
突然间,玫瑰的目光又是一变,金色流光化为碧绿,这浓重的绿光如同实质一般,将融化的记忆水晶包裹其中,缓缓的挤压着。随着压力越来越大,两滴融化的记忆水晶从冰凌的太阳穴渗入了进去。
此时如果进入冰凌的识觉天,就会发现进入冰凌大脑的两滴记忆水晶被识觉天中的跳动心脏发出的红光芒照射到,竟像是被高温蒸发一般。化作一黑一白两股气旋,飞速的融合在了一起。
在心脏的发出的七色彩光照射下,融合后的气旋竟渐渐透明起来。
悬在识觉天的发光心脏仿佛有生命一般,竟将这气旋慢慢吸了过去。气旋与心脏一触之下,就消失不见。
几乎是气旋消失的同时,心脏一时间光芒大华,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七彩光融合了黑白气旋之后,竟多出了黑、白两种,由七彩变成九彩,这些光在心脏心脏心脏之下的河流中,不断的流转、变幻着。
显然玫瑰感知了这一幕,她轻轻的松了一口气:“成了,居然从七彩成为了九彩,太不可思议了,这人潜力巨大,只是心神不够强大,刚才要不是我用天籁魔音镇住你的心神,只怕现在已经真的疯了。猴子呀,猴子,这人真的可能是他吗”
卷一疯人院别墅第十三章像极了
玫瑰口中的猴子,自然就是那个古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