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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些以后,李宗和吕毅才开始动筷子。这两货吃菜的速度还在黄文轩之上。那跟往嘴里塞一样,怎么都饿了好几天吗

很诧异的看着黄文轩,黄文轩笑了笑,解释道:“今天上午刚刚从外地赶回京城,也是办案子。一口水都没喝,就上了火车,来到冰城。我们就在火车上吃了个盒饭,前一天也是只吃了一顿盒饭。”

呀喝,大黄这小子现在工作也这么努力了不过貌似他们工作很忙啊,黄文轩怎么说也是局长专职秘书,居然都被派出去工作。

黄志航似乎也被他们的吃相带起食欲,跟着频繁的伸筷子,吃了不少。也不客气,花了钱的,怎么不得多吃一些。

半个小时以后,他们就喝了一杯酒,然后桌上的菜基本上空盘了,十六个菜啊。

“吃饱没有,再点几个,放心,一顿两顿饭我还是管的起。”冲着李宗问道。这货吃的最多,古武者消耗果然最大。

“不用了,吃饱了,我们说说案情吧,你也要听吗”李宗毫不客气的对着说。

擦,你丫吃饱喝足了,就打算撵我走从火车站把你们接过来,还把黄哥叫过来,d这顿饭还是老子请的呢,你们就这样对我

还是黄文轩靠谱,对着那两位解释,这位是局长定的联络人,并且对案情也有些帮助。

从包里拿出乌培德的资料,给他们传阅一下。上面照片,简历,包括最后为白志刚工作,写的都清清楚楚。

黄志航有些恼怒的看着,你都找到线索了,为什么不跟我直接说跟他们联系干什么,这是不相信我们市局

“黄哥,你信有人能躲开子弹吗”看着黄志航问道。

“你说什么躲子弹”黄志航一脸的难以置信。

“没错,说实话,就这二位,如果在这么近的距离,你开枪,我打赌你打不中,你信不信”很不客气的指着李宗他们两个说道。

李宗皱了皱眉头,这小子有些狂妄过头了吧,不过一个小小的联络人,掌握一些线索,居然就敢对我们指指点点。

“所以说,有些案子,不是人多就能办的,需要特殊专业的人士,他们恰好就是。这资料是你找到的,最后功劳,自然也有你一份。”说完,看着黄文轩,回头这个报告怎么写,你明白了

黄文轩点点头,表示了解。

“我建议是晚上抓捕,白天人太多,容易造成慌乱。晚上现在冰城的行人很少,相信意外也会少很多。具体他的藏身地点,明天晚上之前我会提供给你们,今天晚上,你们就休息一下吧。”起身说道,意思是今天这顿饭,就吃到这里。

“我们走吧,去找个快捷酒店。”黄文轩说道。

“屁,就住楼上,订好了两个套间的。别管报销,我付账。明天早中晚三顿饭,你们在楼下餐厅吃也行,让人送到房里也行,都记账好了,我押金绝对够。”说道。

黄文轩他们也没客气,是该好好睡一觉,这几天可累惨了。

送黄志航回家,路上黄志航还是没忍住,问道:“他们是你叫来的你认识这种人”

“哦,我那个同学,他是给他们局长当秘书的,好像他们局长,专门就是处理这种事儿的,也是我同学一次说漏嘴,我才知道。这件事你真的不适合当主力,在外围帮帮忙就行了,我们的目的,不是抓住凶手吗”说道。

“也对,那行,让他们抓,我们就看看热闹。”黄志航用力的点点头。

第四百五十七章乌培德变猫记

晚上回家,又用魔镜监视了一下乌培德,这家伙好像住的是一个民居,但是太过偏僻,窗外没有什么地标性建筑物,没找出他到底在哪。

先让他蹦跶一天,明天一天时间,必须找出来他,晚上的时候,让李宗他们去解决,当然,也会化成张丹的样子,亲自出手,毕竟任务是需要他亲自出手抓住那个凶手的。

至于怕李宗他们怀疑没关系,一会儿再给替身傀儡放点血,明天晚上顶一下,应该没问题。蜈蚣精也可以隐藏在傀儡身上,必要的时候让它打洞,带着变成小木人的傀儡逃走就行了。

乌培德今年过的非常不开心,他的实验到了一个关键的步骤,结果实验室竟然毁了。没有了试验品,他的实验怎么继续进行

尤其是武者,才是他现在最需要的试验品。可惜冰城这段时间风云变幻,就连整个龙江地下势力,都变天了。

老板白志刚潜逃出国,他的资金链甚至都断了。还好,他还有一个非常小非常小的实验室,看起来就跟一个中学的实验室差不多,以前是作为他的临时住所,他来冰城的时候,自己买的一个小平房。

里面没有那些先进的仪器,甚至他连个助手都没有,一切都要自己动手,包括找吃的。他没有钱,也不会其他谋生手段,唯一擅长的,就是医药研究。

可是他不敢露面,实验室主任都跑了,说明扛不住了。他怀疑自己已经上了黑名单。如果敢于露面。随时可能被抓走。

在这个时候。他想起自己偷实验室主任的一个血清。他不太清楚这到底是什么血清,但是他清楚的记得,当初主任研究出这种血清的时候,那种疯狂的大笑,认为自己改变了人类的历史。

要不是实验室被毁,他也得不到这个血清,传说中可以把人类,变成超人的血清。乌培德没有忍住诱惑。最后给自己注射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没什么感觉。但是过了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身体变强了很多。他很高兴,这血清开始发挥作用了吗

第二天,他发现他的身体柔韧性越来越好,动作越来越快,身手变得灵敏许多,甚至夜视能力也强了很多。他隐藏的这个地方,又是郊区,本来治安就不如城里好。

于是他趁着夜色。开始偷别人家的东西。什么上树上房,跳窗而入。这些简单的偷盗手段,被他很快掌握。

偷了钱,自然就能买吃的。他也不敢买太多太好的东西,而是买一些面包、饼干、火腿肠、矿泉水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放的时间长,他不用每天出去。

因为他发现不止是他的骨骼肌肉发生变化,他的皮肤毛发也在开始着改变。当他的手脚长出长毛的时候,那天他疯了一样的冲出屋子,也就是那一天,他杀了第一个人。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杀了那个人,但是当他清醒的时候,确实是看着自己双手沾满鲜血,而眼前躺着一个胸膛被剖开的尸体。

这具尸体不会让他害怕,他见过的尸体怎么也有几百,亲手解剖的都有几十具。但是这具尸体的心脏不见了,而他的嘴里有一股血腥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