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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平川的坦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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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自光落在他身上的时候,就像一根根细针,扎进皮肤里,拔不出来。

他把头盔掀开,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能明显地感觉到凸起的疤痕和周围皮肤的温差。

如果当时选择去凯岩城,他当然可以找到最好的学士,接受最好的治疗方法。

但那就相当於为了自己,把大军拋弃在脑后。

詹姆失去了右手,失去了脸庞,他不想再失去自己的威严。

所以他只让隨军学士简单地处理了一下。

没有罌粟花奶,只是用煮沸的烈酒烫了烫伤口止血,然后用针线胡乱缝了几针。

缝得很丑。

所以他不想告诉別人。

但只要是熟人见到他,都会问上一句。

“詹姆爵士,你的脸怎么了”巴利斯坦爵士满是关切地说。

詹姆的左脸抽了抽。

“被姑娘亲了一下罢了。”他扯出一个笑,声音儘量放得隨意。

老年痴呆的老骑士点点头,捋了捋他那花白整洁的短须,拨马走了。

这已经是两周前的事情了。

他们在那时刚刚接收了从君临运来的补给,一路南下,向高庭急行军。

俗话说得好,国王吃席,首相接屎。

他们这些小兵找不到东西来擦,就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

大迂迴,大穿插,运动战。

小乔的命令总是带著些奇怪的用词,让人摸不著头脑,可含义又十分简单,没办法反驳。

拋弃輜重,从苦桥向东,巴利斯坦的部队会接应你们。

你们只需要渡过蓝布恩河与舟徙河两条小河,穿过绿谷城、长桌厅、白杨滩三座城堡,就能和北境军队匯合。

再顺便攻下夜歌城和角陵这两座小城堡,就能彻底包围高庭。

真容易啊!

詹姆用力嚼著用水泡过的咸牛肉,只感觉自己的牙要被崩掉了。

那肉硬得像石头,只能含在嘴里慢慢用唾沫润湿,然后一点一点磨碎。

旁边几个骑士也在啃同样的东西,腮帮子鼓得老高,表情扭曲得像是在受刑。

“我寧愿啃自己的皮靴。”一个年轻骑士小声抱怨。

詹姆同意他的说法,但巴利斯坦只送来了这些东西。

配著麦酒应该能美味很多,可学士说喝酒对伤口不好,更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酒,沿途抄来的那一点早就被分光了。

这一带到处都是害羞的河湾地居民。

他们看见大军来了,一个个的都藏了起来,根本就不愿意分享自己的麵包与盐。

派出去的斥候也探查不到情况,出去七个,回来四个。

然后詹姆就发现,他们遇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他们迷路了。

“这到底是哪条河啊”

青铜约恩骑在马上,捧著那张皱巴巴的地图对著太阳仔细查看,嘴里念念有词。

詹姆也答不上来。

西境和谷地的居民都习惯了沟壑的群山,走惯了小道。

可现在,他们突然进入到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四周全是金黄的麦田和起伏的丘陵,每一条路看起来都差不多,每一个村庄看起来都差不多,每一条河看起来也都差不多。

那就抓一个嚮导吧。

终於,他们在一个村庄中揪出一名捨不得离开自己麦田的老农。

“走哪边能去高亭”

老农抬起头,浑浊的眼睛在詹姆脸上扫过。

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滚动,发出咕嚕一声。

“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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