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食堂出来,陈宇没急著回办公室。
正午的日头掛在天上,白惨惨的,看著挺亮,照在身上却没什么热乎气。北风卷著地上的枯叶,“哗啦啦”地在空荡荡的厂区大路上跑。
陈宇揣著手,胳膊肘里夹著那几本刚从废品站淘来的古籍,大拇指无意识地摩挲著那粗糙的书脊,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但这年头,这老话得改改。现在是“乱世粮食贵如金,古董字画不如草”。
刚才在废品站那一圈转下来,陈宇是真动了心思。那些在后世动輒几百万、上千万的文玩字画,现在是什么待遇那是被当成“封资修”的毒草,要么藏在床底下发霉长毛,要么就被那些败家子拿出来,跟收破烂的换两块水果糖,或者换两斤棒子麵。
这哪里是卖古董这简直就是在扔钱!
“手里那批物资,得赶紧脱手一部分。”
陈宇眯著眼,暗自琢磨。他隨身空间里,那些系统签到得来的大米、白面、猪肉,在这个饿死人的灾荒年,那就是硬通货,比黄金还硬!一斤猪肉的购买力,放在黑市上,甚至能换来一件传世的官窑瓷器,或者是一根沉甸甸的“小黄鱼”。
“下班去趟琉璃厂,或者是朝阳那边的鸽子市转转。”
陈宇心里有了定计。现在正是抄底的最佳时机。物资对他来说只是数字,但这年代的现金和古董,却是实打实的原始积累。把吃的换成以后能升值万倍的东西,这买卖,傻子才不做。
正想著心事,刚走到后勤科那栋红砖办公楼的大门口,一阵皮鞋踩在水泥地上的“咯噔”声传了过来。
陈宇一抬头,迎面就撞上了一个人。
那人穿著一身笔挺的藏青色中山装,风纪扣系得严严实实,甚至有点勒脖子。头髮依旧梳得油光鋥亮,那髮蜡抹得,估计蚊子上去都得打滑。只是这人的脸色稍微有点发白,眼圈有点黑,走路的时候还要稍微扶一下腰,看著像是肾虚过度,又像是宿醉未醒。
“哟!陈老弟!陈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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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一见陈宇,原本有些萎靡的脸上立马堆满了那標誌性的褶子笑,快步迎了上来,离著老远就伸出了手,那热情劲儿,跟见了失散多年的亲爹似的。
陈宇定睛一看,愣了一下,隨即眼底闪过一丝极为隱晦的戏謔。
“大茂哥”
陈宇是真的有点“懵”,故作惊讶地停下脚步,上下打量著眼前这人:
“您这是……来上班了”
按理说,许大茂昨儿个刚结婚,今儿个正是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的时候。按照厂里的规矩,哪怕这年头不讲究什么蜜月,这婚假总得休个三天吧
更何况,昨晚许大茂醉成那副死猪样,要是没陈宇那一摔(虽然是把他往地上摔),估计到现在都未必能醒透。怎么这一大早的,不在热炕头上搂著那如花似玉的媳妇睡懒觉,反倒跑厂里来了
“哎呀,好兄弟!正好!刚才我去办公室找你没找著,人家说你去废品站了,我正想著去哪堵你呢!这就叫缘分吶!”
许大茂一把握住陈宇的手,那手劲儿还挺大,但也有些虚浮,手心全是虚汗。他左右看了看,见四下无人,便把陈宇拉到一边的大槐树底下,避开了过往工人的视线。
他那一脸的表情,又是感激,又是惭愧,演得那是相当到位:
“兄弟,啥也不说了!昨儿个哥哥我不胜酒力,那是真的高兴大发了,给喝断片了!真是让你见笑了!丟人,丟人啊!”
许大茂一边说著,一边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仿佛真的对自己昨晚的失態感到无比悔恨。
紧接著,他神神秘秘地从贴身的內兜里,掏出两张崭新的、连摺痕都没有的大团结。
“拿著!”
许大茂不由分说,也不容陈宇推辞,直接就把钱往陈宇的上衣口袋里塞,那动作豪横得像个散財童子:
“我都听我家晓娥说了!昨儿个那帮厨子的工钱,是你给垫上的!一共二十块,哥哥一分不少给你拿来了!而且……”
许大茂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感动:
“好兄弟!讲究!这事儿办得太漂亮了!不仅帮我垫了钱,保住了哥哥的面子,还费劲巴力地把我扶回了家。我家晓娥今早起来跟我说了,要不是你,我昨晚就在桌子底下餵蚊子了,说不定还得冻出个好歹来!”
说到这儿,许大茂竖起大拇指,那是发自肺腑的感谢:
“这份情,哥哥记下了!真的,这就是亲兄弟!改天,等哥哥缓过这阵酒劲儿来,哪怕不摆席,我也得单独请你下馆子,去全聚德,咱们哥俩好好喝一顿!到时候哥哥自罚三杯!”
陈宇摸了摸兜里的二十块钱,指尖触碰到那微凉的纸幣,看著许大茂那一脸真诚的谢意,还有那因为宿醉而有些发红的眼珠子,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甚至有一瞬间的僵硬。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你刚趁著夜色把人家的家给偷了,还在人家床上睡了一觉,结果第二天主人家不仅没发现,还要敲锣打鼓地给你送锦旗,夸你是“防盗卫士”。
荒诞,太荒诞了。
但陈宇毕竟是陈宇,那心理素质不是盖的。他迅速调整好表情,那副招牌式的、温和又带点疏离的笑容重新掛在了脸上。
“大茂哥,你这就见外了不是”
陈宇轻轻拍了拍许大茂的手背,语气里透著股子让人舒服的亲热劲儿:
“咱们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又是同事。你大喜的日子,我搭把手那是应该的。这钱我收下了,那是规矩。但这谢字就別提了,提了显得生分,好像咱们哥俩多外道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