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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工艺品?大宝剑!(2 / 2)

“那时有个传媒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我们主页的联繫方式加了周野的微信,问我们有没有签约公司的想法。”

“奥……那然后呢,你们拒绝了”

“嗯。”苏末央点点头。

“起初我跟周野才遇上这些,心里好奇,就点进工作人员发过来的合同里看了看。”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一签就是五年不说,还得把帐號的归属权转给公司,我们变成了打工的。”

苏末央一想到那次的事情就有些生气,那个什么传媒公司也太不要脸了吧

“不止如此,倘若我跟周野加入后不想干了,那就要赔付公司的违约金,整整二十万……”

“我嘞个豆!”

听到这,就连陈婉晴也惊了一跳。

这周野跟苏末央真是遇上了个『大奖』啊。

她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不要脸的公司见过不少,但是像苏末央遇上的这种还是十分稀有的。

有些传媒公司为了更好的控制手下的创作者,会忽悠他们將帐號的归属权转到公司名下,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哪有一开始就明说的

大部分都是先把人忽悠进公司里,一步步渗透,慢慢来。

陈婉晴觉得,估计是那家传媒公司看周野跟苏末央年轻,还是个大学生,认为他们好忽悠,就想直接来个大的,没想到玩脱了。

“帐號归属权转移给公司,这种事情確实不能同意。”

杨小胡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可能某些传媒公司在提出这种要求时,后面都会附上一些筹码,例如归属权转移后创作者享有更多的流量推流啊,帐號权重翻倍啊等等的。

但是可別忘了,那时帐號已经归公司所有了,那都是公司名下的財產,把帐號装饰的再好,那创作者也只是个打工的,没有一毛钱关係。

不仅如此,倘若公司要求创作者带一些假货、拍一些降智视频,那创作者为了不违约也只能硬著头皮拍摄。

到时候,挨骂、被网曝承担压力的都到了创作者身上,公司搁那坐收渔翁之利……

“就是。”苏末央点点头,非常认同杨小胡跟陈婉晴的说法。

这种方法虽然挣得多,但太不要脸,没有道德,她跟周野可干不出来。

传媒公司是传媒公司,创作者是创作者,两者本就是合作关係,而不应该是这种上下级关係。

一起合作共贏不好吗,非得整这种丧良心的东西……

【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