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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十七岁(1 / 2)

三月七日,上午九点。

顾清风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晨光透过百叶窗洒在桌面上,形成一道道斑驳的光影。他的面前摊开著几张空白的五线谱纸,一支铅笔夹在指间,迟迟没有落下。

刘华德的歌……

经过昨天下午的深入交谈,顾清风对这位天王有了更立体的认识。他不是神坛上遥不可及的偶像,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经歷过起伏却依然保持初心的普通人。他的故事,他的感悟,他的感恩,都需要用音乐来表达。

顾清风闭上眼睛,脑海里回放著刘华德说过的话:

“我十七岁参加训练班,那时候什么都不懂,就是喜欢唱歌。”

“第一次登台,紧张得手脚都在抖。”

“拿到第一个奖项的时候,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红了,每天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

“再后来……经歷低谷,想过放弃。”

“但现在回头看,我很幸运。”

这些片段在脑海中交织,逐渐形成一条清晰的时间线——从青涩的少年,到巔峰的天王,再到沉淀的中年。

一首歌的名字,悄然浮现。

《十七岁》。

对,就是《十七岁》。不是具体指某个年龄,而是一种状態,一种心境。从十七岁出发,走过三十年,看遍风景,尝遍滋味,但內心深处,依然住著那个热爱唱歌的少年。

顾清风睁开眼,拿起铅笔,在五线谱纸上写下歌名。

然后,开始写词。

第一段,从十七岁开始:

“十七岁那日不要脸参加了挑战

明星也有训练班短短一年太新鲜

记得四哥发哥都已见过面

后来荣升主角太突然”

这几句,写的是刘华德出道初期的经歷。参加训练班,见到前辈,从龙套到主角的快速成长。简单直白,但画面感很强。

第二段,写走红后的状態:

“廿九岁颁奖的晚宴fans太疯癲

来听我唱一段情歌一曲歌词太经典

我的震音假音早已太熟练

然而情歌总唱不厌”

二十九岁,正是刘华德事业的巔峰期。颁奖礼上粉丝的狂热,情歌成为经典,演唱技巧炉火纯青。但“情歌总唱不厌”,暗示著对音乐始终如一的热情。

副歌部分,是整首歌的核心:

“喜欢我別遮脸任由途人发现

儘管唱用心把这情绪歌中染

唱情歌齐齐来一遍

无时无刻都记住掌声响遍天

来唱情歌由从头再一遍

如情浓有点泪流难避免

音阶起跌拍子改变

每首歌是每张脸”

这段歌词,写的是刘华德对舞台、对粉丝、对音乐的態度。不遮脸,不掩饰,坦然面对公眾。用心唱歌,用情绪感染听眾。记住每一次掌声,珍惜每一份支持。即使情到深处流泪,也依然坚持唱下去。每一首歌,都对应著一张支持他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