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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个人所得税?(2 / 2)

“这个没什么问题,毕竟咱们也不能把所有人都送进去,我接下来要谈的就是工作室,大家都说一说明星演戏是个人劳务还是工作室业务”周泽川问大家道。

“我觉得是个人劳务。”

“我觉得也可以看成是工作室的业务,就拿一家维修电脑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他维修电脑也是劳务,但其缴纳的税款就是走工作室的帐务。”

“这不一样,明星演戏演出是一种特殊行业,他们的报酬实在是太高了,用工作室签约和个人签约,有时可能要少缴纳上千万的税。”

一眾班子成员观点不一,但基本上还是偏向不能用工作室签约。

“咳!”周泽川咳嗽了一声打断了眾人的议论。

“看来多数人的意见是建议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签约,我也是这个看法,理由有三。

一是明星的收入本身就远远高於其他行业。

那些开个人工作室的本身就是娱乐圈收入最高的那一批人,他们的年收入基本都在1亿元以上,不足者也绝对在千万以上。

这么高的收入本身就让普通群眾极其不满了,竟然还不知足以工作室的名义进行避税,虽然合法但不合理。

这让咱们的群眾如何能够信服

二是税收差距过大。

艺人註册的个人工作室属於个人独资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工作室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核定徵收税率相对较低。

此外,一些收入较高的艺人还会成立多个工作室,每家工作室的人员不多,而由同一人成立的多家工作室可以分別纳税,不合併缴纳,这样又再次节省了税款。

特別是一些地方为了招商还特意使用五免五减半的税务制度,这样的话前五年乾脆不用纳税,后五年也是减半。

而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可达45%,那些开个人工作室者几乎全部能达到45%,大家可以想一想二者的差距。

我估计单单这一项,国家每年就能少几百亿的税款。

三是工作室更容易偷税漏税。

工作室因为涉及到了经营,那些人就可以续报很多支出。

有些明星艺人买车买房也都用工作室的名义,这样一来一年下来很可能就不用缴税,即便缴纳也非常的少。

基於上述三个原因,我认为明星的个人演出费用和片酬不得通过工作室进行签约,必须以个人名义签约,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

不知道大家是否同意我的建议”周泽川看向一眾班子成员。

“我同意。”

“我赞成。”

“我也赞成。”

一眾班子成员互相看了看,全都举手表示同意。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那稍后我就会和税务部门进行磋商,今后任何明星艺人的演出费用全部只能按照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不得適用工作室。

工作室仅適用投资影视剧等行业的收益或者其他经营所得。”周泽川满意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