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与百姓买卖必须公平,严禁强买强卖,违者赔偿并受鞭刑。”
说到这里,克里斯托安停顿了,扫视着所有军士们的神色。
一连六条,不仅是原先的军士与水手们惊惧,连新加入的军士们也都是面带担忧之色。
六条军令,五条杀无赦,简直是太苛刻。
但反过来想一想,这些都是最为合理的,如果他们是百姓,自然是也不希望军队触犯以上的六条。
如果破枷军团触犯了以上的几条,那和帝国的军队有什么区别?
既然如此,那这六条就没有什么可争辩的了。
不得不说,军士们心态的转变还是非常快的。
其实吧,这六条也是大明送过来的,且让他们必须要遵守的。
对于这一点克里斯托安还是有些意见的,诸如第二、第四条,他们是一支刚成立的队伍,一穷二白,又没有基础,不劫掠民财,哪来的资源?
但大明来的使者告诉他了另一种处理方式,不仅能获得大量财物,还能迅速的获得民心。
“这六条是最基础的,还有两条最为重要的,第七条,一切行动听指挥,这是军令如山的基础,也是我们打败敌人的秘密。
只要军令下达,没有讨价还价、只有坚决服从,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也必须跨过去,包括我也是如此,坚决执行。
违令者,杀无赦。
第八条,凡自愿入破枷军团者,无身体原因,必须服役满两年的时间才能退出,除此之外退出者视为逃兵,杀无赦!
另外,在破枷军团所占据的地盘内,任何商人、家庭等都不得雇佣此人。”
嘶……
这一下子,不仅是新加入的百姓们震惊了,连从运宝船队转变过来的水手和军士们都懵了。
不服从军令杀无赦这一点看起来算是苛刻,但缺少情理之中的,不听军令的后果他们太清楚了。
力往一处使,才能以最小的损失、最快的速度干掉敌人。
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算是提升了他们的生存机会。
但这个服役年限,他们就有些看不懂了。
不止是西班牙,荷兰、葡萄牙等国对于军士服役年限都没有具体的要求,而是任务导向,一次特定的战役或远征结束后,士兵的使命就完成了,就可以回去了。
不解散也行,只要王室能够继续发放军饷就行。
但事实情况是军士们没法离开,一是拖欠军饷严重,可能一拖就是数月甚至数年,如果他们擅自离开,就意味着放弃了全部积攒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