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案子宽水很多人都说是个蹊跷的案子,可无论是当年的公安以及相关证人,都对此讳莫如深。
吴泽仔细调查下来,被杀的两人中,李大国应该不是陈玉杀的,继续调查下去,更是汗毛倒地。
因为吴泽发现,这很有可能是一起错案,真相不堪设想。
办公室里,吴泽一根接着一根抽着烟,顿时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从种种证据指向来看,当年的这起案子的另一个凶手指向就是袁老三。
这起案子中有两个被害人,王振庭和李大国。
其中,王振庭是宝山镇的有名的刀枪炮,当天和李大国在一块聚餐喝酒,同时被枪杀。
案发不久后,主犯陈玉落网,一开始的时候,陈玉在刑警队接受询问的时候吗,只宣称自己杀害了王振庭,在案卷中,王振庭是被陈玉用54手枪打死的。
连同李大国的死也被记录了下来,均为头部中弹,但必须值得注意的是,现场打死李大国的枪不是五四手枪,而应该是一把长枪,那那把枪在哪了?
陈玉说自己不知道,在当时后来侦办案子中,袁老三也被带去调查,坊间流传袁老三手里有一把长枪,并且有作案时间,可是后来袁老三又被放了出去。
再后来,那把杀害李大国的五六半自动步枪也找到了,但枪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
那这件事就奇怪了,陈玉为什么要带两把枪去杀人,而且带枪为什么没有指纹,要知道,五六半自动步枪的威力要比五四手枪强多了,何必画蛇添足,为什么第一次勘查现场找不到,而那把五六半自动步枪也是后来二次勘察现场的时候出现的。
更纳闷的是,陈玉被抓的时候,直接就承认了自己杀害王振庭,但却不肯承认自己杀了李大国。
都是死罪,为什么只承认一个。
顺着这个思路,吴泽打算,一路对当年的卷宗材料展开细致研判,另一路派心腹赶往当年的案发地宝山镇展开秘密走访,
案卷里说陈玉杀害王振庭、李大国,可是,真实的情况到底是什么......
半个月后,吴泽终于等到了一个令他非常震惊的结论。
那就是陈玉当年确实是杀人了,只不过他只开枪杀了王振庭,而李大国的死,并不是陈玉干的。
至于后期为什么陈玉也顶了杀李大国的这个罪,第一是他本来就杀了人,必死无疑,第二则是有人威胁,屈打成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