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陆宜修掩着眼睑心想,反正自己现在也是羽翼未丰,跟着她又何妨。
郑佩云当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只是一心为他好:“在乡下养伤也好,那里环境舒适,空气清新。不过就是可能无聊了点。”
“这又有何妨,我如今已经是个废人,若不是遇到姑娘你,陆某说不定哪一天就惨死街头。”陆宜修低眉顺眼地说道。
“嗯,过去的事情就不要想了,快吃好早饭,我再与你去买些东西。”
昨天郑佩云只置办了自己的日常用品,她不知道陆宜修需要什么,所以只能跟他一起去。
“来,把这个斗笠戴上。”未免他被别人认出来,郑佩云把自己的斗笠给了对方。
陆宜修很惊讶,不是很想接受,他怎么能接受:“那姑娘你呢?”
眼梢睨了一眼那绝美的容颜,他更加不想接受了,这样的容貌合该藏起来。
“我还有面纱,暂时可以挡一下。”郑佩云出行以来,身上挡脸的东西多得是。
既然这样,陆宜修就接受了斗笠。
两个人一起离开了客栈,去集市购买陆宜修需要的东西。不外乎是一些换洗衣服,鞋袜等等。
郑佩云不时低声地问:“觉得这个怎么样?”
陆宜修眼神暗了暗,有点恍惚,因为这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体验……从来没有人这样跟他逛过集市,他以前也用不到集市上面的东西。
“姑娘做主。”
“也得你喜欢才行啊,算了。”想到陆宜修原来的侯府世子身份,郑佩云就摇摇头,不再问他意见,全部都自己决定。
终于全部都买好了,最后在市场买了一些食材,他们就坐着牛车出了城门。
“身体怎么样?”郑佩云关心道。
“无碍。”陆宜修坐在女子身边低声地应,隐约能闻到淡淡的幽香在自己鼻间缭绕,就像故意勾人似的。
再看看那戴着面纱的女子,就算戴着面纱,也仍然能看出来她姣好的容颜。
刚才在集市上,看她的人就不少。
陆宜修在京城见过的贵族女子多于过江之鲫,其中也不乏有才有貌的人间绝色,但是总觉得过眼云烟般寡淡,让人记不住。
只有身边的这个女人,时隔多月还能记住她身上的幽香,叫自己一闻就认出来了,这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情。
“姑娘还记得陆某的表弟吗?”他不清楚,郑佩云对自己的印象如何,那时候好像没做什么好事。
“记得,他现在好吗?”郑佩云当然记得几个月前在山岭里迷了路的小男孩,更加记得他有个不靠谱的姐姐,泼辣得紧。
“好,只是你走后,过了许多天还惦记你。”陆宜修记起来,确实有这么回事。
“你那表妹呢?后来你成了亲,她岂不是伤心透了。”想到陆宜修和他那位泼辣表妹之间的暧昧,郑佩云便打趣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