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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堂弟金志(1 / 2)

眼前的男人皮肤黝黑,正咧着嘴冲她们笑,显得一嘴大牙格外的白。

见邓钰吓成这样,那人更乐了,“堂姐,一年多不见,你咋一点也认不出我了?”

邓钰努力在金巧巧的记忆里寻找,按理说黑人这么特别的存在,应该记得很清楚才对,可邓钰想了半天,对这副面孔都没有半点儿印象。

但那声‘堂姐’很值得琢磨。

这时候能出现在这儿,叫金巧巧堂姐的。

大约只有三叔家的堂弟,金志了。

记忆里金志还是一个干净帅气的小伙子,怎么许久不见,完全变了一副模样。邓钰不确定问道:“阿志?”

金志嘿嘿笑了几下,“看来堂姐还没有忘记我。”

邓钰神情古怪的把人请进屋。

不能怪她有偏见。

记忆里金志虽然模样周正,但金巧巧一直觉得他脑子不大好。

金巧巧嫁人的时候,金志才三岁。不过她嫁得近,也算是从小看着他长大,从前她没少欺负他,他却爱总跟在她后头,乐呵呵的,活像个傻子。

“你啥时候回来的?”

金志跟人跑船,一年到头都在海上,很少回来。

“昨日回的,到家的时候不巧,大伯说你前脚刚走。”

邓钰给他倒了茶水他也不喝。

兴冲冲的说:“堂姐,你看,我给你带了好东西。”

金志在他的布袋里面翻腾。

祁子南向来对这个出过海的舅舅好奇得很,支着脑袋过去看,“阿志舅舅,你带了啥好东西?”

金志先是翻出了一串贝壳,“这是我在滩涂上捡的,瞧着好看,就给串了起来。”

“这是黄鱼,已经晒干了,新鲜的更好吃,可惜没法带回来。”

祁子南蹲在边上好奇看着:“咦,这个虾咋这么大?”

“这是海虾,跟咱河里捞的河虾味道不一样。”

一布袋的海货,这年头海货很值钱,但是不易储存,晒成干的味道没有那般鲜美,内陆百姓也不懂得如何烹饪,吃个稀奇罢了。

邓钰却是老早就馋这一口了,她心里头琢磨着,黄鱼干可以清蒸,海虾可以爆炒,处理得好,不仅没有腥味,味道还很绝。

翻完了海货,金志把空袋子塞进腰间,站起身来,神神秘秘说:“堂姐,最后这个是单独给你的。”

他朝邓钰摊开手。

掌心里是一颗硕大的珍珠。

日光下通体透着细腻的光泽,成色极好。

“这可是个宝贝,很漂亮。我自己无意间得来的,我师傅都不知道。”

东海大珍珠?

邓钰微微震惊,这么大的珍珠,就算是放在后世,那也老值钱了。这个年代,这种东西大约会流入皇亲贵族手里。

金志憨憨笑着,邓钰看了他一眼,得亏了他师傅不知道,否则哪容得他带回来。

她摆摆手:“这么贵重,我哪能收。”

金志把手往邓钰面前递了递,“堂姐,我特意给你留的,连我娘都没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