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凌煜铮不可置信的再次问了一句。
毕竟,他觉着跟仿佛打个电话就能解决一切的陆屿比起来,他自己就像是个蠢材。
“当然是真的了,”卓灵重重点了下头,真挚说道:“以后,咱们就是一起共患过难的战友,谁都无法割裂的关系。”
听到这话,凌煜铮的心情才总算好了一些。
就算陆屿是个大侠,即使赶过来救下了他们又怎样。
卓灵最危险的时候,还是他陪伴在一旁的。
到了流浪汉的家,两人齐刷刷停下了脚步。
他们就像是参观博物馆一般,参观着面前这栋房子。
倒不是它有多么美轮美奂,古色古香,而是这栋房子,比想象中还要破旧的多。
就像是已经拥有百年历史,墙壁上满是斑驳痕迹,却奇迹的顽强支撑在原地。
房子里面也是家徒四壁,新换的电线**在外,简单的水泥地白色墙壁,一个房间几乎容纳下了吃穿住的所有用途,做饭的东西只有简单的一个电磁炉。
能够坐的地方,也只有一张简单床铺。
凌煜铮一个在别墅中住惯了的少爷,很难适应这种环境,即使流浪汉十分热情的邀请他可以坐到**,但他还是难堪的站在了原地。
卓灵也有些不想去坐床,可也不愿让流浪汉难堪,只得尴尬坐在了一个看起来最干净的地方。
她蹙了蹙眉头,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大叔,为什么会来这儿?”
就算是老宅,就算只有这一个房子,卓灵觉着:她宁愿在大城市住五百块的农民出租屋,打一些零工,都不愿意来这种地方。
更何况,这么偏僻的村庄,就算之前十几年打工没积攒到什么钱,也该有一星半点,可以租住别的村新房的吧!
大叔垂下了眼,安静好一会儿,才缓缓说道:“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你们想听吗?”
“当然,”卓灵心里太过好奇他的故事,很快就点了点头。
“其实就是个中年人犯傻的故事啦,”大叔无奈笑了笑,眼神已经陷入回忆之中,沉沉说道:“就是,我之前在工厂打工时,遇到了一个女人。
我们确认关系后不久,她就被检查出,得了晚期骨癌。
即使明知道无药可救,我还是不愿意失去这个女人,为了给她治病,已经计划好要花光这些年来的所有存款,可惜,存款花到一半的时候,她还是没能逃脱厄运。
她的遗体火化之后,我便想带着她的骨灰,回到老家,这辈子终身不娶。
我还想以她的名字做店名,用剩下的钱开一家小店。这样,也算是她还陪伴在我身旁。
可惜,还没来得及这么做,她的家人就突然闯进了我的出租屋,劈头盖脸将我指责一通,指责我的不负责任,狼心狗肺,她都去世了还想要自己一个人远走高飞。
让我疑惑不解的事:她生命的最后关头,明明只有我一个人照顾,家人亲信一个都联系不上,怎么到了这之后,七大姑八大姨就纷纷冒出来了?
可到底,他们还是写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家人,提出要她的骨灰时,我并没有权利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