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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枝因疏忽,使得我见月(1 / 2)

文/蒋临水

一、他知道她在撒谎

陈肃念高一这一年,从市里贵族学校转到云东镇将要破败的中学,原因是他爸突然破产了。

房子和车都被法院收去抵了债,昔日得到过陈爸帮助的那些人,现在居然反过来揶揄讽刺。陈爸心理作祟,认为在那座城里到处都散发着失败和萎靡的气味,于是一家人收拾了行李,连夜回到陈妈的老家逃避现实。

之所以说这所中学将要破败,是因为都到了这个年代,学校还是没有空调和暖气,一到冬天只能生炉子,每年都在张罗改建,一说说了好几年,可到现在连块砖都没垒起来。镇上有些能力的人家全都把孩子送到县里念一中或三中,留下来的,不是学习差劲的,就是家里太穷的。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陈妈妈把她的首饰卖一卖,还够他们在小镇维持一段不错的生活。她带陈肃实地考察过后,问他想选择哪里。陈肃考虑来考虑去,觉得哪里都一样,还不如选个足够自由的地方。

是,小镇很缺老师,连教课都顾不过来,哪还有多余的心思管学生,所谓纪律全是摆设,愿不愿意学习全看你自己。陈肃去考察那天,从一个班级窗口往里看,只见老师在讲台上说得口沫横飞,而下边除了前两排的学生在奋笔疾书外,剩下的都是各玩各的。陈肃当即一拍大腿,连说了三个“妙”字。

这哪是学校啊,这简直是天堂啊!

陈肃入学当天正好赶上月考,一不小心考了全班第二,班主任毫不吝啬地夸他—“不愧是贵族学校转来的学生,这脑子就是不一样。”

陈肃心里美滋滋的,心想他在原来班里不过中等的成绩,到了这儿居然成优等生了!一下子成为学霸,他既高兴,又兴奋,再加上他长得不错,身材也好,身上还带着残存的贵族气质,一瞬间在女生当中人气暴涨。

新生太过显眼的下场通常不好,一些男生聚集在一起,商量给他一个下马威,于是使用了老套路,在周一早上把水桶放在门上等待他光临。

那天陈肃进门之前就感觉到了气氛诡异,隔着玻璃,能看到众人屏息凝神等待他出洋相的瞬间。他顿了顿,一脚踹开门,连桶带水哗啦啦落下。众人失望地摇头叹气,陈肃拎着书包站在原地,想找出罪魁祸首,但所有人都像商量好了似的保持缄默。直到两分钟后,迟嘉拎着垃圾桶从走廊回来,见到满地的脏水也不惊讶,默默拿着拖布收拾起来。

陈肃愤怒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桶是谁放的?”

迟嘉一只手握着拖把,一只手拿起黑板擦,把有人搞怪画的乌鸦从黑板上擦掉,彩色的粉笔灰在空中飞舞。她转过脸,略微思忖了一会儿,然后面无表情地说:“不知道。”

她看起来相当镇定,但陈肃还是捕捉到了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光。

他知道她在撒谎。

二、知情不报,和伙同犯罪有什么区别

在陈肃这阵狂风没有出现的日子里,迟嘉的生活就像那苍茫的大海一样平静,虽然海上偶尔起风,但是她都尽量避免被卷进那些波涛里。她不求被谁喜欢也不想被人讨厌,只求自己能平安度过这几年。

那天她的确看见几个男生把水桶架在了房门上,也知道他们惯用的恶作剧手法,但不管他们要欺负的对象是谁,都与她无关,所以她习惯性地保持了闭嘴。

可是迟嘉完全没有想到,这会成为陈肃讨厌她的理由。

一开始,众人还会想办法让陈肃服气,但他像一个久经沙场的战士,对那些老套的手法一目了然。他也不是吃素的,当然不会只挨欺负不还手。时间久了,那些人捞不到好,套路不成却总被反套路,便再也提不起劲来和他作对。

陈肃漂亮地反转,成功在男生当中建立了威望,可是这对于迟嘉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陈肃讨厌迟嘉,是整个年级尽人皆知的事情。他的座位就在她后面,想欺负她简直方便得不行。他上课踹她的凳子,下课揪她的头发,偶尔在她的校服上写难听的绰号;只要到了她值日,地上一定全是碎纸屑,黑板上永远有擦不完的涂鸦。那些看似无伤大雅的玩笑在很大程度上分了她的心,她想要好好上课却备受困扰。

偏偏他们两个的家也离得不远,放假的时候也难免会遇到。陈肃明知道她怕狗,却每天牵一条猎犬在她家门前晃悠,以至于她想买个本子都不敢出门。

他仿佛无事可做,每天只想变着花样开恶劣玩笑。迟嘉不止一次问他为什么那么讨厌自己,每次他都反问回去:“那你说,那天的桶到底是谁放的?”

迟嘉不明白他为什么对这件事情如此执着:“反正不是我就对了!你为什么非要盯着我不放?”

“知情不报,和伙同犯罪有什么区别?如果所有人都像你一样选择自保,法院里面就没有证人愿意出席了,谁来替无辜的人洗刷冤屈?”

迟嘉一时语塞,两个人相对无言好一会儿,最后她把脸别到一边:“不可理喻!”

“真巧,我觉得你也是。”

其实把那几个人的名字说出来就没事了,可是迟嘉偏偏不肯。如果非要问为什么,那就是穷人家的孩子胆子小,迟爸爸从小警告她,遇事能躲就躲,委屈一点不算什么,千万别把祸惹到自己头上。

可陈肃最讨厌胆小的人了。

她越是不说,陈肃就越是千方百计捉弄她,而他本人又非常享受这种游戏,似乎想看她到底能忍气吞声到什么地步。她越是无措,他就越开心。

于是所有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情,为虎作伥般,想看看这场好戏会如何演下去,以至于那两年里,迟嘉的生活再也没有安生过。

有人在她放学的路上扔钉子,她发现了以后绕路走,却又掉进不知道是谁挖的地窖里。那几日多雨,地窖里储满了淤泥,两只脚陷进去拔不出来,她只好绝望地喊“救命”。而陈肃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恰巧地路过,他蹲在她头顶啃冰棍,一边拍腿大笑一边问她:“要我帮忙不?”

迟嘉想说不要,但眼看天就要黑了,这荒郊野外、杳无人烟的,时不时传来一声狗叫,她很害怕,只得耷拉着嘴角说:“要。”

陈肃啃完一根冰棍,又掏出另一根,贱兮兮地说:“那你求我啊!”

迟嘉咬着嘴唇不说话,陈肃作势要走,走出快二十米,才听见身后传来闷闷的求救声:“算我求你好了!”

陈肃退回去,把冰棍杆扔在一边,朝她伸出手:“算我见义勇为。”

陈肃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人拖上来,迟嘉坐在地窖边上捂着脸哭,陈肃甩了甩胳膊,往地窖里面看了一眼,说:“明天再找人来把自行车捞出来吧,这坑太深,我是无能为力了。”

迟嘉透过指缝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放下胳膊:“你瞪我干吗?这地窖又不是我挖的,再说你长眼睛干吗用的?这么大一个坑,你看都不看就往里扎?”

“你心知肚明!”

难得好心救人,却没捞着好报,陈肃咬牙切齿地看了她半天,最后骑上自行车掉头就走,走出老远还听得见她的哭声。他捏紧刹车,不耐烦地朝后边喊:“天都快黑了,你能不能别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对你干了什么呢!”

迟嘉抹干了眼泪,小声嘟哝着:“我脚崴了。”

陈肃怔了一瞬,又马上开口:“你崴不崴脚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三、她一定是傻了,才会以为他想帮她

陈肃的见死不救,可算是让迟嘉见识了一把什么叫小肚鸡肠。

像是要故意见证她最窘迫的时刻,他骑车哼曲,始终走在她前头十米左右的地方,不时回头拍巴掌大笑,能保持这么慢的速度骑车却不摔死也算个奇迹。

不过幸亏他在前面不断发出声音,迟嘉才有胆量在黑夜里挪着蜗牛一样的步伐,磨磨蹭蹭地回到家,但她的脚伤更严重了。

迟嘉不得已请了两天假,她因此更加生气,对陈肃的怨怼已经上升到喜马拉雅山顶。整个高中三年,她只有一个心愿—早点儿毕业离开这里。

在那之前,她发誓绝对不要再这么被动下去,她要反击。

可她前一晚下决心的时候还慷慨激昂,真到了行动的时候又开始前怕狼后怕虎,到头来计划做了一大堆,却都没勇气实行,最多也就是在他吃饭的时候诅咒他噎死。

迟嘉知道自己胆小,但不想太过讨厌自己,她将其解释为自己过于善良。

如果说她唯一一次对他产生感激,那应该就是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的时候。

那天她的笔袋突然不翼而飞,但考试已经开场,正当她急得手足无措的时候,从附近扔过来一支钢笔,她沿着钢笔飞来的方向看过去,却只看到陈肃的后脑勺。

她犹豫了一天要不要对他道个谢,可是在所有科目考完以后,他却得意扬扬地拿着她消失的笔袋朝她走了过来。

所有的感激倏然消失,迟嘉一把将笔袋抢了回来。

她一定是傻了,才会以为他在帮她。

四、相信我,这可能是个意外

陈肃一直后悔不该对迟嘉伸出援手,他借了她钢笔,又把笔袋从别人那里帮她夺了回来,可他还没来得及发表英雄感言,她就转身走了,连一丝感激的情绪都没有,临走还不忘对他冷哼一声。

陈肃气得脸红脖子粗,问她:“你没事哼什么哼?鼻炎吗?”

迟嘉没有理她,转头跟别人对题。陈肃拎起书包便离开了,他现在一秒钟都不想跟她多待。

到了车库,看到两个男生鬼鬼祟祟地在给一辆自行车放气,而那车的主人他刚好认识,陈肃黑着脸,下意识地大喝一声:“你们两个干什么呢?”

那两个男生抬起头,对自己的杰作相当满意,遂朝陈肃竖起大拇指,说:“陈哥你看,迟嘉的车。”

“我知道是迟嘉的车,我问你们干什么呢!”

对方被他的气势震得一抖,面面相觑,说?:“你不是讨厌她吗?”

陈肃听到这里更加恼火:“我讨不讨厌她,跟你有屁关系!”

两个男生见事态不妙,举起双手急忙溜走。陈肃去按了下迟嘉的车,发现两个车胎果然都瘪了,他非常生气,却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最后还特意到附近修车店去借了个打气筒,一边骂自己吃饱了撑的,一边迅速给车胎打气。

回家的路上能看见漫天绯红的火烧云,陈肃自己也相当疑惑—他为什么要帮她?

最后他把所有理由都归到为四黑报恩上面。

四黑是陈肃养的狗,因为它妈生的是四胞胎,取名的时候为了方便才把出生顺序和毛色安在一起。三天前四黑突然不见了,陈肃找遍了前后几条街都没有找到,最后却在迟家墙外发现了它拼命摇晃的尾巴。

那天迟爸迟妈都不在家,四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光临,结果它脑子抽风似的突发奇想,要钻墙进去,于是被栅栏夹住,一夹就是一天。

陈肃到那儿的时候,正好看见迟嘉战战兢兢地往四黑嘴边扔包子,他躲在一边看了半天,嘴角不自觉地扬起,心想她真是胆小得可以,连这么温顺的小狗都害怕。

可是她明明那么害怕,却又担心它会饿着肚子。

她一边把包子扔过去,一边小声嘟哝着:“四黑赶紧吃,吃胖点儿,回去咬死陈肃那个杀千刀的!”

陈肃回忆到这里,脸色变得跟黑板不相上下,他果然不该帮她!

回家吃完晚饭,天边还有些余晖,他照旧牵着四黑出去遛弯,走到街角时看见迟嘉推着自行车慢吞吞地走回来,他挑起眉毛问:“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迟嘉的脸色比他的也好不到哪儿去,她气势汹汹地说:“少装糊涂,有人亲眼看到是你干的!”

陈肃稀里糊涂地和四黑对视了一眼,一人一狗同样茫然:“我干什么了?”

她指着车轱辘说:“你自己看!我刚骑没两步远,气就突然没了!”

陈肃一只手死死抓住四黑项圈上的绳子,防止它往迟嘉怀里扑,另一只手挠挠太阳穴—哦,他明白了,是他把气打太满,车胎爆了。

“相信我,这可能是个意外。”

“什么意外啊?先是藏我笔袋,然后爆我车胎,两次都证据确凿,你就是看不得我好是不是?”

陈肃有口难辩,不管怎么解释都觉得奇怪,原本就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更觉得不爽,遂朝她远去的背影慷慨激昂地喊:“是啊,这辈子你别想从我身边跑开,有我在一天,你就别想好!”

五、只要发现她皱眉的原因不是我,我就非常生气

陈肃说到做到,他甚至调查到了迟嘉的志愿,尽管那于他而言,是一个有些遥远的目标。

在这所没人认真的学校里,迟嘉是一道特别的风景,她周围像有一堵无形的墙壁,不管外面多喧闹,她都能旁若无人地念书。这一点,陈肃非常佩服她。

迟嘉的成绩常年霸占榜首,总分比陈肃高了将近一百分,看得出来她非常想要摆脱这种生活环境,所以丝毫不敢松懈地努力着。

陈肃没有想到,讨厌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如此强大,他还努力拼搏了一年,仅仅因为想站在离她最近的位置,看她被气得暴跳如雷和惊慌失措的样子。

这期间他报了N个补习班,所有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以至于最后上考场的时候,他几乎产生了一种拿命做赌注的感觉。

但是陈肃赌赢了,他带着一身血泪,风风火火地考进了迟嘉的学校。

在这之前,他并没有透露过自己的志愿。为了给她一个足够力度的惊吓,他甚至提前两天去了学校。一想到她绝望的目光要维持到四年之后,他就觉得通体舒畅。

但事情并没有朝他想象中的方向发展。迟嘉入学那天穿了一件很旧的格子衫,拎着掉了一个轱辘的行李箱,非常狼狈地从公交车上下来。她想问路,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瑟缩地站在那里。迎新生的学姐在一旁窃窃地笑,陈肃站在一旁冷漠地看了那两个人一眼,用命令式的口吻说:“闭嘴。”

学姐屈服于他的气势,惊艳于他的美色,说闭嘴就闭嘴。陈肃看见迟嘉满脸不知所措的样子,内心顿时变得柔软,他收回了取笑的意图,不声不响地走上去,拎起她沉重的行李箱,说:“什么都别问,跟我走就是了。”

他带她报到,送她去宿舍,帮她安排好一切。

最初的目的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陈肃的心里乱糟糟,在看见迟嘉搓着手想向他道谢的时候,他居然比她还不知所措,于是顺口胡诌:“我比你早来,刚认识一个学姐,她让我跟她一起迎新生,我当然不好拒绝了。还有,你那个箱子里到底装了什么,那么沉?没人愿意帮忙,他们就只能把活推给我!”

迟嘉瞪着眼睛看他:“我只是想问,你怎么也报了这所学校?”

陈肃梗着脖子说:“该惊讶的是我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