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的腿已经缝合好了,虽然看着皱皱巴巴的,很难看的样子,可至少不是一个硕大的空洞,看着让人心惊。
苏妤团把线给剪断,抬起衣袖,擦了擦自己额头的汗。
然后对着欢欢爹笑了笑,很轻松的道:“已经缝合好了,你们这里应该有金疮药,先给她撒上一些,因为是住在山林里,会有一些闷热,所以不要包扎,不然会继续流脓。”
“而且,这几天是最辛苦的时候,要日夜守着。”
“白天有太阳的时候,就把欢欢给抬出来,多晒晒太阳,尽量保持身边都是干燥的,但是也不能长久的晾晒,一天零零散散的晒上一个时辰就行了。”
“你们要格外注意,不能有虫子什么的过来,免得在伤口附近产卵。”
“然后,饮食尽量清淡,不能重油重荤腥,就连盐都尽量避免吧。”
“而且,有笔墨吗?我写一张药方,每日煎服三次,让她喝了,现在欢欢年轻,大概过不了多久,最多半个月,伤口就能慢慢愈合,至少能简单的行走了。”
苏妤团一连串的吩咐,欢欢爹连连点头。
他眼含热泪,眼中满是感激。
自己的女儿伤的那么重,可在神医的面前,竟然只用半个月就能行走了。
他原本想着,自己女儿这条腿已经废了,一定要把命给保住。
只要能把命给保住,这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
可没想到,现在腿也保住了,只是留了一条疤。
他拉着妻子,扑通一声直接跪到了地上,给苏妤团磕了三个头。
“小神医,如果不是遇到了你,只怕我的女儿现在都已经命悬一线,这几日还要劳烦你,在我们身边指点一下,让我女儿脱离危险。”
“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小神医就当是去了个地方游玩,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