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他们要杀人啊……”胖妇人手指着玉辰他们。
原来击鼓是鸣冤的意思啊,第一次来衙门的玉辰这才反应过来,可冤的不是她们吗?怎么这个胖妇人老是恶人先告状呀!
等进了衙门里,玉辰才稍稍的从小虎身后探出了头来,总算来了个说理的地方了。
玉辰环顾了一下四周,这地儿气派算不上,但还是挺讲究的,升堂的时候,先是衙役们低声喝着威武,然后知府大人才踱着官步,慢条斯理的走了出来,落座后,一旁的师爷开始询问原告被告的身份。
姓名?玉辰随口胡诌了个名字“常乐”,反正长乐是她的封号,也不算骗人。
接着又问他们皆为何业,这时玉辰才听那胖妇人说他们是什么小商贩,商什么贩,明明就是小偷。
可当师爷问到她时,她一下脑袋打结,她是做什么的呀?
师爷看她一脸张口结舌的模样,又问道:“无业游民?”
玉辰想着自己也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便点了点头。
问完了这些,知府大人终于开口,了解案情了。
“你告他们杀人?”知府问胖妇人道。
“是,他们拿刀架着我儿子的脖子,冤枉他,说偷了她们东西,然后这人是我弟弟,也被那个男人给摔到了地上。”
说到这儿,玉辰才知道,朝她扔菜叶子的原来也是他们的人,心里就更加坚定,荷包是他们偷的啦!
“你可有偷她的东西?”知府又问那小男孩道。
小男孩看了看玉辰,又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光脚丫,没有抬头,也没有出声,只是摇了摇头。
“你有证据是他偷了你东西吗?”知府大人问玉辰道。
“他撞了我一下。”玉辰说着经过。
“撞了你就是偷你东西吗?”知府反问道。
这一问将玉辰问的哑口无言,是啊,街上那么多走路碰撞的,也不都是小偷啊!
“你可有证据指他们要杀人啊?”知府又问道。
“她拿刀架在我儿子的脖子上面,外面的人都看见了!”胖妇人义正严辞的说道。
“嗯,既然证据确凿,你们认不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