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左右紫娟的人生,却无资格对林沐然指手画脚。
拍了拍紫娟日渐消瘦的肩头,沈凝儿淡淡的叹了口气。见她如此不开心,车内的气氛陡然变冷。
从云州到边塞,骑马不过半日时辰,若是悠闲的坐车差不多得一天时间。临近午时,高升将马车停到了紧邻边塞的一座小镇上。
小镇上的百姓并不多,除了些稀稀拉拉的铺子,只有一家不算破旧的客栈。
客栈难得见到这么多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小二殷勤的将几人迎了进来。他一边用肩头那条不那么干净的抹布擦桌子,一边笑眯眯的问高升,“不知几位客官想吃些什么?”
高升从怀中摸出一锭十两的银块递给他,“拣最好的上。”
小二掂了掂,十足十的银锭。将银子塞如怀里的衣袋,点头哈腰道,“几位稍等,马上就来。”
向后厨报完菜名,又送上一壶上好的云雾,这才恭敬的退了下去。
杜嬷嬷用干净的锦帕擦了擦沈凝儿的水杯,紫娟又用银针拭了拭茶水,确定万无一失之后,才将斟好的茶水递给沈凝儿。
高升似笑非笑的望着杜嬷嬷和紫娟的举动,沈凝儿不禁有些疑惑,“觉得很突兀?”
高升笑曰,“这般麻烦,如何在江湖中行走!”
沈凝儿淡然一笑,“小心一些总不是坏事!若能让他们安心,麻烦一些又何妨?”
高升散漫惯了,虽无法认同这些人的举动,却清楚这是对沈凝儿好。
几人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起喝茶,和邻桌的高谈阔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邻桌是几个穿着战服的兵士。几人灰头土脸的模样,甚是狼狈。却丝毫无损他们高昂的兴致。
“张兄,兄弟敬你一碗。上次和北蒙游牧一族开战,多亏了你,小弟才保住一命。这一碗你必须干了!”
说话的是一个身高178左右,身强力壮的黑脸汉子。汉子指节粗大,手掌粗糙,一看便常年行军打仗。
被他换作张兄的,沈凝儿以为会是一个孔武有力的汉子,没想到竟是一个文静的白面书生。那书生倒也不客气,接过酒碗和黑脸汉子碰了碰,“愚兄不大会饮酒,先喝一口,兄弟随意。”
“哈哈哈!”黑脸汉子畅怀大笑,“好!张兄随意,弟弟我干了这一碗。”说完便捧起酒碗,“咕咚咕咚”将一大海碗白酒喝得精光。
张姓男子喝了很少一口,那汉子却是满意的很。
沈凝儿见他俩都穿着季家军的兵士服,便按耐住性子听他二人说些什么。
那汉子渐渐的越喝越多,话说得也不大利落。他朝张姓男子撑出拇指毫不吝啬的夸赞道,“张哥,在咱们队,兄弟最服你!你说哪次不是你提醒伍长,咱们队才次次赢得先机。张兄,你能不能告诉兄弟,为什么你会事先知道那些游牧族回来偷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