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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劫后“失宠”(三)(1 / 2)

校车只能到山下的公交车站,然后需要徒步爬半座山,再穿越偌大的别墅区,走到最里面纪家的那幢别墅。

平时坐车不觉得远,现在整个过程,纪念念都必须用自己的小短腿来完成,就算她连跑带颠,耗时也需要近一个小时!

小小的纪念念,心里满是沉重!

但乐观的小姑娘,一边气喘吁吁地走着,一边给自己打气——

今天只不过是她的‘水逆日’,等过了今天就会一切如常,这个‘常’当然是指往常!

然而,她不知道,今天的一切,才是她此后若干年的‘日常’,也不知道等回到家,还有一个更沉重的“打击”在等着她……

————

“唉~”

看着手里的这份标题为《纪念念的作息安排和家务分配协议》的协议,纪念念第一千零一次叹气……

这是她今天下午回家进门的时候,李婶交给她的。

李婶当时满脸复杂难言的表情,一边说着‘这是你以后必须遵守的,签字吧’,一边不停给她使眼色。

可惜,今天纪念念实在太累太饿也太懵了,大脑已经罢工,所以完全get不到李婶的眼色是想表达或者暗示她什么。

后来的后来,纪念念才知道,李婶当时是觉得那份所谓协议,对于一个六岁多点儿的孩子来说,实在过于苛刻了,所以她是想暗示她闹一闹撒撒娇,为自己争取一点儿权益。

但当时脑神经已经粘糊成一团的纪念念还以为,李婶是在暗示她快点签字,签完字好吃饭…

于是,她看也没看就拿起笔,在右下角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然后,她就受到了人生中第一个惨痛的教训——不看清楚协议内容就签字,是多么愚蠢而不负责任的行为!

虽然纪念念还远没到法定年龄,签属的协议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纪家家训:言必行,行必果!承诺重于山!

所以,即使这份协议没有法律约束力,纪念念也必须履行!

那么,根据协议规定,纪念念自即日起至十八岁成年,除了吃饱穿暖和受教育等基本需求外,其它额外的花费都需要她用自己的劳动来“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