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调教过别的小狗吗,主人?”
宋今杳点点头。
她之前养过一支小型狼群——其实里面只有头狼和它的兄弟是真正的狼,剩下的只能算是浑水摸鱼的大狗,目光清澈神情憨憨。
都不需要特意驯,多喂几顿饭就屁颠屁颠的跟前跟后摇尾巴了。
“它们可乖多了。”
说到以前,宋今杳还有点伤感,结合热带来的头脑发热都冷静了些。
应许自然是敏感的注意到了她的目光,心中顿时有些吃味:“很乖吗?比起我呢?”
宋今杳摇摇头,看着面前的年轻男人:“你们哪有可比性。”
一个是人,一个是狗,这怎么比,这不是侮辱人家呢嘛。
应许却被这句话打翻了醋坛子,心里憋着一口气问:“那主人现在最喜欢哪只小狗?”
宋今杳终于迟钝的察觉到了他的情绪不太对,思绪收拢,捏着男人的下巴左右看了看:“那还是最喜欢你吧,你长得好看。”
应许的心里这才稍微好受一点。
他当然知道,向导们身边注定不可能只有一个哨兵守护,在结婚之前,也不可能只属于某一个人。
可此时此刻,他却无比迫切的想要得到宋今杳的准话,哪怕只是甜言蜜语。
所有的哨兵中,希洛尔先来,在她心中的地位不同;厉星临性格外放,豁得出去,自然也能讨她喜欢;鹿离因为鹿和的原因,早前就跟她有着不同的纠葛......
只有他,在所有人中不占据任何优势。
他又笨又不会说话,只能靠刀疤获取一点点她的关注。
世上哨兵千千万,精神体的种类也多种多样,争不过其他人,他总能成为她最喜欢的小狗吧?
应许有些出神的想着。
宋今杳见他说着说着就走神,啪一鞭子甩在墙上,命令:“把衣服脱了!”
这么热,还是在她的地盘,没有人可以穿的整整齐齐!
应许一声不吭开始解衣服,动作利索的要命。
“那边还有一副跟这个配对的手铐,你要试试吗?”宋今杳指了指不远处的柜子,脑子里突然浮现出自己以前对应许干过的好事儿,又说:“放心,一定比以前的温和。”
她是不会借着结合热的机会,把他往死里抽的。
应许找来了那副手铐——也是软皮的,宋今杳把他的一只手铐在了自己床头。
应许的肤色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比起希洛尔的冷白皮,少几分让人不忍心下手的柔弱,多一点紧致健美。
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漂亮,尤其是格外饱满的胸肌,穿着衣服的时候都鼓鼓囊囊,脱了之后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宋今杳自卑的说:“可恶,比我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