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最先反驳的居然是钟情。
揉着发疼的胸部,说:“还好吧,我觉得还挺好看的,比别的宝宝还是要美上几分的。”
在国的时候,钟情没少去看这小娃娃。
出院手续都是他一手办的。
“好好养几天,养的白白胖胖的就好看了。”芳嫂很是熟练的抱住小不点。
开始逗弄起来。
“阿姨才是有经验的,我抱着浑身都僵硬。”范曦晨看着小不点,有些失落。
这小东西不在他手里了,也没那么多机会联系陆明珠了。
看了眼手上的戒指,愁的慌。
“那是,小姐也是我一手带大的呢。”芳嫂很骄傲。
“走吧,我下班了,今天去外面吃。”陆明珠有专车,范曦晨也开了车来。
宽敞的很。
“小姐,你怎么突然想到领养孩子了啊。”芳嫂感到意外,以前陆明珠怀孕的时候她知道,陆明珠特别期待那个宝宝。
可是,孩子没了,难道还能移情吗?
“一个故人的吧,她去世了,我看孩子可怜,就带着吧。”
陆明珠看着孩子,也有些失落。
她本也该做妈妈的,可是,那个孩子却去了天国。
“也是个可怜孩子,我会好好带着的。”芳嫂喜欢孩子,像这种家里不缺钱的,多养个孩子,也并不会计较。又不是养着分家产的。
“辛苦你了。”
“不幸苦,我也有个事情干,平日里,我就想着给自己找点事情干呢。小姐你啥时候能成全了芳嫂我哦。我就开心了。”芳嫂一直想着能给陆明珠带孩子就好了,可她现在婚也离了,男朋友也没有找。
可愁死芳嫂了。
“以后吧。”
或许也没有以后。
陆明珠低头笑了笑。脑子里一闪而过的,是廖斯远的模样。自从廖斯远生日后,他就再也没联系过她。
他已经有了夏夕颜了,不再需要她了吧。
她认为自己是在夏夕颜之前出现的,可是,却没能得到夏夕颜的待遇。
这就是命吧。
她这一生,爱而不得,是常事。
“那我等着唉。”芳嫂有了个小宝宝带着,心思都活络了起来。
赶飞机,坐车,这些都无法让她感到一丝疲惫。
范曦晨只能留两天,又得回国的本家,事务繁忙。
陆明珠有了小不点后,连空余时间都没了。之前用工作麻痹自己,可总有休息的时刻。现在家里有了小不点,还有芳嫂。
陆明珠觉得自己的生活立刻充实了起来。
伤心难受的时候,果然不能一个人独处。越是安静,越容易想多。
“小姐,这孩子越来越圆润了。”芳嫂抱着小不点来陆明珠面前。
“小忆吃的好,睡得好,还有芳嫂照顾的好,不圆润岂不是对不起你的用心啊。”
陆明珠买了好多宝宝的玩具,可是兰忆现在太小,不会玩。
只会傻不愣登的盯着陆明珠看,哈哈大笑都还没学会。
“看一个孩子的成长,真是其妙。”
……
时间过的很快,一个月,转瞬即逝。
陆明珠的工作量也逐渐加大,兰忆也长高了,变胖了。
唯一不变的是,廖斯远和陆明珠这不接近,也不远离的关系。
廖斯远没来过c市,也可以说,就算来了,陆明珠也不知道。总之,也没来找过她。
倒是金万有打过两次她的电话,但是,都是在她没带手机的情况下。
陆明珠想着,要是急事,肯定还会再打,可是都只响了一次。
她不是存心不想接他的电话,她其实是在害怕。
怕知道廖斯远的近况,也怕知道他和夏夕颜之间的消息。
若是和金万接通电话,她肯定会问出口。
那不如,就这样吧。不联系,不开口,不了解。
可是,有时候,你就算做了鸵鸟,也有人会帮你把你的脑袋从沙地里揪出来。
非要你直视这些问题,哪怕你并不想面对,也不想得到个什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