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都会非常美妙的,只要除掉了挡在自己眼前的秦慎之。
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花费那么大的心血将这些杀手从意大利请来,光是为了请他们詹姆斯·约翰都不知道头疼了多久。
那些该死的黑手党,也不知道办事能力怎么样?会不会事半功倍完成任务,要是没有一点儿的能力,詹姆斯·约翰还不会轻易放过那个罗伯特,从自己这里得了这么大一笔钱。
真像是一个吸血鬼。
拿起高脚杯子,詹姆斯·约翰浅浅的抿了一小口,姿势十分的优雅和惬意,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这是詹姆斯·约翰来到中国之后第一次这般的开心呢。
想到碍着自己眼的人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心中就无与伦比的高兴,那么接下来自己就可以放手一搏。
不管怎么说,林氏现在的这个项目虽然是由秦慎之提出来的,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好好的管理过林氏,更不要谈对这个项目付出了多少心血。
詹姆斯·约翰扬起浓厚的眉毛,尽管心中是阴暗的想法,却毫不减少此刻脸上的灿烂的笑容,比恰到好处的绅士般的笑容还要深厚。
等着这天詹姆斯·约翰已经等了许久了,不想在等下去了。
詹姆斯·约翰从来都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人,对于一个精明的商人来说,耐心虽然无比的重要,但是却是对于詹姆斯·约翰没有丝毫用处。
耐心只会打扰到自己的计划,对于一个成功且聪明无比的商人来说,是不会想要这份耐心的。
不要这个也行,至少詹姆斯·约翰还从来没有因此失败过,所以贪恋上了这份舒适,只是詹姆斯·约翰没有想到,耐心会成为他这次失败的最主要的原因。
比起急功近利的美国人来说,虽然和中国人差一些远大的目光和大胆的行事风格,但是做生意还需要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耐心。
这次詹姆斯·约翰就会栽在秦慎之的手上,就是亏在耐心上。
红酒入喉咙带着无限的凉爽和陶醉,味道非常好,为了庆祝今天的胜利,詹姆斯·约翰还特意将自己珍藏的82年红酒叫人从美国寄到了中国。
虽然成功的消息还有传来,显然还不能开启这瓶红酒,但是詹姆斯·约翰已经等不及了,既然胜利已经是必然的,那么又何须等待,不如早早的就开始享受。
这个感觉就像是在美国詹姆斯·约翰时常喜欢看打篮球,在比赛之前就喜欢下注,看那只球队会夺得胜利,一般这个时候詹姆斯·约翰都喜欢拿出珍藏的红酒来为自己庆祝,庆祝押注押对了。
这个时候詹姆斯·约翰就会早早的拿出红酒,本来还没有比完,但是詹姆斯·约翰就仿佛已经知道了结局迫不及待的庆祝。
然而人生就是一场豪赌,赌赢了就会金钱名利滚滚而来,但是就算是神也不能确保每一次的下注都会得到胜利,人生难免会有一点儿意外,而这个意外一旦轻易的忽视会让你从天堂落入地狱。
看着窗外,天已经大亮了,光线跳跃进来洒在了地板了,显然此刻已经比他们回来的时间晚了一些,詹姆斯·约翰心里面突然有了一些不安。
他站起身来,走到了窗户边,手中还拿着他的高脚杯,杯中的红酒也还没有喝完,徒留一点儿剩在杯子中,在刺眼光线的照射下,总觉得显得淡淡的,泛着悲伤的色彩。
詹姆斯·约翰所住的地方是酒店,因为这栋酒店是詹姆斯·约翰认识的人所开的,所以住在这里比较安全,不用担心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让人发现,而且酒店里面人来人往,也比较好行事。
从32楼看下去,地面上的车犹如芝麻般大小穿梭在公路上,行人更是只能看见黑黑的一点,总之一切都变的十分渺小,詹姆斯·约翰则像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一切都全部踩在脚下。
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了。
眯起了眼睛,詹姆斯·约翰的眼神尽显无尽的享受,张开双手仿佛一切都尽在怀抱中。
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之间被敲响了。
“咚、咚、咚、”
敲门慎显得有些凌乱,好像那个人有些着急,扣着大门的手一直都在敲,从来没有停息过。
詹姆斯·约翰一下子就回过了头,细细眯着的眼神里面透出一丝的危险,心里面的不安渐渐的在扩大,逐渐形成了隐隐约约的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