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爱看就看,无所谓的。
结果抱着这样的心态,他们在太阳br>黑色的黑斑变得泛红,像是岩浆一样炽热滚烫。
看着就格外吓人。
那个时候若是伸手触碰一下,皮肤就会立马皲裂开来,然后鲜血一直渗透。
虽说那出血量也不至于让人失血过多死亡,可那样的场景看着,就是一种心里上的折磨,让他们痛不欲生。
想起过往种种,几个人神色复杂,对视几眼。
“姑娘,要不然还是算了吧,你不是准备去买簪子吗?咱们继续走吧,天色马上就不行了,我们再晚点回去,家里人就都会担心了,尤其是大头,他媳妇可厉害了,每次生气那架势都像是会扭下来他的头一样!”
“是啊,我真的害怕我媳妇,姑娘,咱们现在就快去快回吧,这看病的事儿,还是算了,我们也没什么事儿,身子骨好,能撑得住,过一点时间就自己好了。”
“对对对!”
周婉儿听了,立马皱眉,像是个经常养在大户人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骄纵大小姐一样,叛逆的很。
“不行!你们都这么说了,我怎么能直接视而不见嘛!你们把我周婉儿当做是什么人了!你们看不起我是不是?”
“我现在就把话料在这儿了!反正我是不走了,那簪子我也不要了!你们还想治病的话,现在就伸手,不想治病了,我们就全部在这里耗着!反正就算天色晚了,我有你们陪着我也不害怕!”
“这。”
大头看向小哥,一脸无奈。
小哥摊手,“那行,大头你先来吧。”
大头被点名,直接过来伸出手。
周婉儿也不在意他们相不相信自己,她今夜,就是想要先试探一下,背后的那个人而已。
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回去,跑了一趟一点收货都没有,岂不是在做无用功?
周婉儿仔细把脉,再看眼前这小伙子的神色。
气色真的很不错,符合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伙儿。
尤其是脉搏,更是强劲有力。
跟开了马达一样往前冲。
周婉儿内心幽幽叹息,心想她果然没有判断错误,这种蛊虫寄居之后,会增加人体的活性。
这样看起来是一件好事,因为人体代谢增快,确实可以让人更健康,更激灵。
但是也有一个无法避免的后果。
人能活的年龄就摆在那里,你健康了,长寿了,确实,这样说也没错。
可是你浑身上下代谢增快,就相当于,别人过了一年,你已经过了一年多。
当然,这只是保守估计,具体数值周婉儿也不能确定。
但是这个结论总是不可能出错的。
所以推算下来,你就算因为蛊虫寄居,导致身体素质变强,可以活到一百多岁,和寻常人对比一下,也不过是五年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