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聂浮潇听了,反驳,“不许胡说。”
“嘿嘿,你一个降妖除魔的,居然还不许兔子成精?”兰歌听了,觉得好笑,她抓着兔子回到聂浮潇身旁,说,“我饿了,我想吃鱼。”
聂浮潇看看她,又看看兔子,那兔子见聂浮潇望向它了,连忙搭起前边两个爪子,继续一晃一晃,眼睛里充满了渴求,无辜地眨着眼。他再看向兰歌时巧了,那姑娘的眼神就和这兔子一模一样。于是聂浮潇只能站起来,走到河边,一发力,河里蹦出几条肥硕的大鱼,他把鱼去了鳞,放在火堆上烤,不时翻滚两下,颇有心得的样子。
兰歌垂涎地看着烤鱼,说,“想不到你对烤鱼还挺精通的嘛。”
“把兔子放了吧。”聂浮潇说。
“哦。”兰歌应声,把兔子放在地上,聂浮潇于是解开了对兔子的禁制,谁知那兔子跑了两步,又回到了兰歌身边,脑袋不断蹭着兰歌的裤腿,抬起兔脸时,一脸地讨好。“我就说它快成精了吧!”兰歌大叫。
聂浮潇也觉得这兔子似乎很通人性,不过他探查过了,这兔子毫无灵力基础,也不见修炼过,应该是天生就通灵吧,如果是这样,那好好培育,假以时日必然能成为灵宠。灵宠是可以对主人的情绪变化产生相应的反应的,虽然没什么大的用处,但无论丢在哪里,都能自动找到主人,将它作为兰歌的灵宠,指不定哪天兰歌溜了跑了或者被抓走了,他还能靠它找到她。
这么想着,聂浮潇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兰歌的手,在她的指尖划了一道伤口,又掰开兔子的嘴巴,将那伤口挤出一滴血,滴入兔子口中。
整个过程兰歌目瞪口呆,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聂浮潇已经完成了这些举动,而她的指尖还没察觉到疼痛伤口就自动愈合了,“聂浮潇,你做什么?”
“认主。”聂浮潇道,“等回天境山,我让步媱喂它一些灵丹妙药,帮助它修炼,不出多久,它就会成为难得的灵宠,以后我就不用担心你会走丢了。”
兰歌不懂这些,尤其是没想到普普通通一只兔子还能嗑药变成和主人心意相通的灵宠,她应了声哦,把小兔子提起来,看着它的眼睛,发现它也看着她,并且兰歌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兔子在笑,顿时她就想起了大黄,又想到了它此刻悲催的形象,于是估摸着她如果把这兔子带到天境山,菜叔那个睚眦必报的老男人一定也会剪了这兔子的毛的。这么一想,这兔子是越看越像大黄,连那谄媚的笑都如出一辙,当下兰歌就丢了兔子,说,“我不要。”
“为什么?”聂浮潇问。
兰歌撅着嘴说,“太肥太丑,以后指不定还会胖成什么样,最关键的是,万一以后它跟我抢吃的怎么办?”
兔子当即蹬腿,吃了两口草表示,它只吃草,软萌活泼好养活。
“那也不行!”兰歌瞪了它一眼。
兔子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见她好像铁了心的不要它,于是又跑到聂浮潇脚边蹭蹭,仿佛在哀求他帮忙说两句好话。聂浮潇说,“认主以后,不管你去哪它都会跟着你,你丢不掉的。”
“那你的意思是说,这什么认主还是流、氓行为了?”兰歌瞪大眼睛。
聂浮潇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差不多。”
“啊啊啊啊那你为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随便给人认一个兔子?好歹也该是老虎或者大狮子那么威风凛凛的啊,你给我认一个兔子,带出去我多丢面子?”兰歌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