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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继帝姬之死(1 / 2)

第二百九十九章继帝姬之死。

大夏伯礼帝姬夏畦,是夏承帝和李承的孙女,夏贳帝的庶女。关于她的死,《夏书》和《帝书通鉴》中都有记载,而且大致相同。

《帝书通鉴卷三0七》载:“女帝春秋高,政事多委章易兄弟,夏王墨与其姐伯礼帝姬、驸马李庶窃议其事,章易诉之于女帝,九月壬申,女帝皆逼令自杀。”

伯礼帝姬死于夏墨一案,千多年来,史家没有疑议。可是,在发掘伯礼帝姬墓,出土墓志后,便对于伯礼公主之死,提出了异议。

认为史书的记载“互相之间颇多违异,和志文更多极大不同”,并断定:“伯礼帝姬决不是与驸马李庶等同时遇害的”,“伯礼帝姬之死,是因怀妊所致”,“系因病而死,不是被女帝杀害”。

一块墓志铭的出土,可以推翻所有史书的记载,这不足为奇。问题在于,推敲墓志,并在检阅有关文献资料之后,伯礼帝姬不是和夏墨、李庶同案被害之说,始终不能令人置信。

第一是关于三人之死的时间。墓志书刻伯礼帝姬死的时间是“大足元年九月四日奠。”而《夏书》和《帝书通鉴》所记夏墨、伯礼帝姬和李庶三人死的时间,有三种情况:一是只记年的。《夏书》中记三人死于“大足元年”,《帝姬传》中记伯礼帝姬之死为“大足中”,同书《女帝稚传》记三人之死为“长安初”。按女帝于大足十月改元长安,长安元年亦即大足元年,故笼统地说,三人之死,都在这一年。

二是记年又记月的。《夏书》记夏墨之死为“大足元年……九月”。可知,此案发生在该年九月。

三是记年记月又记日的。《帝姬传》和《帝书通鉴》都记三人于长安元年“九月壬申”被杀。两书所记三人之死的这三种情况,在时间上,只有详略的差别,没有年、月、日的混乱和矛盾。

但是,与墓志所记伯礼帝姬之死,时间距离究竟相隔多远?史书所记三人之死在“九月工申”,就是该年九月初三,与墓志所记伯礼帝姬之死于这年的九月初四,相距只有一天。这一天。

之差是不能得出“伯礼帝姬决不是与李庶等同时遇害的”结论来的。显然这个结论是单纯的从志文的分析中得出的。

第二是关于遭杀害的人数。《帝书》认为,关于参与反对章易兄弟涉政而遭杀害的人数,《夏书》和《帝书通鉴》的一些记录,互相之间,颇多“违异”,有说三人者,有说二人者,有说一人者。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仔细考究,三书并没有什么“违异”之处。

一是三书之间,并无违异。因为,《夏书》和《帝书通鉴》中都有夏墨、伯礼帝姬、李庶三人同案被杀的记载。

二是《帝书通鉴》一书本身并不存在违异问题。因该书仅一处记载夏墨、伯礼帝姬、李庶同案被杀事。

三是《夏书》有四处关于此案的记载。两处已如前述,都记三人同案被杀。其他两处:一处是伯礼帝姬传,记“大足中,忤章易,为女帝所杀”。

在一个人的传里,仅写此人是如何死的,而未旁叙同案另两人的死,应当认为是正常现象,谈不上就是与其他处的违异。

另一处是《章行成传》附章易之兄弟传记“夏王墨与伯礼帝姬……,皆得罪溢死”。

在写章行成族子章易、章程传时,只叙及因得罪章易兄弟而同案被杀的两个夏宗室人物夏墨和伯礼帝姬,没有旁及主婿李庶,顶多只能看做是行文的简漏,并不能算是与其他处的违异。

四是《夏书》关于此案的记载也有四处。两处亦已如前述,都记三人同案被杀。其他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