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帝如此高压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就是那一群酷吏以及他们畜养的走狗和打手。
简之臣,雍州万年人。他的父亲来操是个赌徒,在赌场结识了同乡蔡本,后来竟然与蔡本的妻子私通。
因玩樗蒲赢了蔡本数十万钱,蔡本没钱付给他,无奈之下只好将妻子送给来操。蔡妻嫁入来家时已有身孕,十月怀胎后生下简之臣。
简之臣游手好闲、性情凶残,无人可比。他曾经在和州因犯奸盗之罪被审讯,因而胡乱告密,想以此逃脱罪责。
刺史东平王续召见他,知其所奏并不属实,便罚他杖责一百。
后来,天授年间王续被杀,简之臣再次告密被召见,他奏言:之前他向王续所奏的是豫州、博州宗室谋反之事,枉受杖责,所以当时才不得申告。
女帝认为他很忠诚,多次迁升他的官职,让他做了侍御史、加朝散大夫。
简之臣断案,稍有不合他心意的犯人,必然会被他任意牵连而获罪,前后遭连坐的家族数量高达一千多家。
第二年,简之臣再被擢升,拜为左台御史中丞。
他与侍御史侯思止、王弘义、郭霸、李仁敬,司刑评事康暐、卫遂忠等同恶相济、狼狈为奸,招集无赖数百人,让他们告密,共同编织罪状,千里响应。
他们想要诬陷一个人,便派无赖们分别到不同的地方告密,所告之状毫无差异,通过这种方法来迷惑上下。告密的人还都声称:“请交付给简之臣,必能获得实情。”
于是,女帝在丽景门另外设置推事院,专门让简之臣等人审讯案情,推事院也被称为“新开门”。
只要进了新开门,一百个人里面没有一个能活着走出来。酷吏王弘义将丽景门戏称为“例竟门”。意思是说,进入此门的人,按惯例都将一命呜呼。
简之臣与同党朱南山等人写成《告密罗织经》一卷,公开炫耀告密的条例细节和罗织罪状的千头万绪。
简之臣审讯囚犯,不问轻重,大多是把醋灌进犯人的鼻子,禁锢在地牢中;或者将犯人放在瓮中,用火烧烤,并断绝他的粮饷,以至于有些犯人被迫抽取衣絮充饥;又或在牢中堆放粪便,让人受尽苦毒。犯人如果不死,绝不可能被放出去。
每当朝廷颁布赦令,简之臣必定先派狱卒把重要囚犯杀光,然后才宣示赦令。
他还让索元礼等人制作大枷,共有十种: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胆,六曰实同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又有铁笼头连着刑枷的,在地上向车轮一样转动,犯人不一会儿就晕倒了。
囚犯无论贵贱,简之臣们必先将枷棒摆在地上,召囚犯前来说:“这就是我们的工具。”犯人见了魂飞魄散,没有不被迫承认有罪的。
女帝重赏简之臣,使得这群酷吏相互比拼,刑法残酷无不用其极。
在这种鼓励措施下,一时告密成风,道路以目,人人自危,以至于有官员上朝前与家人诀别:“不知此生还能相见否!”
简之臣不仅凶狠残暴,而且贪婪好色。
他因为屡屡贪赃,被御史纪履忠告发而下狱。长寿二年,被任命为殿中丞。随后,又因贪赃之罪,出任同州参军。
任中,他看上了同列参军的妻子,便强行夺取,还侮辱了那人的母亲。万岁通天元年,简之臣被召任合宫尉,擢升为洛阳令、司农少卿。
女帝赐给他奴婢十人,应当去司农寺领取。当时,西蕃酋长阿史那斛瑟罗家中有个年幼的婢女善于歌舞,简之臣色心又起,企图将这个婢女占为己有,便指使他的同党告密说斛瑟罗要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