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雷摩不觉得过分。
南讪柳沟距离摩雷观,对于那小老头来说,半步路都不算,说是自家门口,还便宜你袁樑袁大仙师了呢!
毕竟常人从家中走到门口,还要多走几步,而我一步不踏就能到达南讪柳沟。
雷谟与袁半仙两人相逢于柳沟寺小径之时,袁半仙推了一把雷谟,雷谟便乖乖让开了道路。
多大点事,只要你再撂下一支黄竹签子,贫道还可以再让你推一把。
这根黄竹签子,其实极为适合叶枫。
若是叶枫身怀磅礴气运游世,十有八九会是温意所说的那种情况,被人剥夺掉气运不说,还有可能丢掉性命。
而把气运换成黄竹签的话,这支出自袁半仙之手的签子,没哪家势力胆敢心生觊觎。
越是气运鼎盛的家族宗派,越是不想招惹袁半仙这种存在。想都不用想,肯定是那打狗反被狗咬的局面。
站在街心的少女眉目清冷,大手一挥,说道:“少主有令,屠戮全镇狗犬!”
身后人马齐齐抽刀:“是!”
人马散开,闯入镇中,挨家挨户排查,只要见到狗犬,不由分说,一刀砍死。
顿时间,整座小镇乱作一团。
御瓷衙那边,一条黄毛土狗趴在一具无头尸旁,呜咽哀叫,凄厉惨绝。
那汉子拎着孙掌柜的头颅重回客栈,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孙掌柜的头颅往桌子上一摔,而后抬眼看向那神情慌乱的小厮,笑着问道:“小哥,我的酒呢?”
小厮委实是被吓傻了,愣在当场。
汉子瞥见柜台上搁放着两坛土烧,崭新的红酒封,打眼一看就知道不是陈年佳酿。
不过他倒是不太介意,见那刚刚又是肩撞又是呵斥自己的小厮傻了眼,兀自摇摇头,走到柜台前拎回两坛子酒水。
汉子落座,满堂寂静。
他独自一人坐在一张客桌前,揭开酒封,顿时酒香四溢。
土烧味冲劲大,一家世俗小客栈内,在酒香的萦绕下,跟一座老酒窖似的。
那汉子细嗅了一阵辛辣酒香,又随手拎起那颗摔落在桌上的头颅,翻转过来看了下那老人圆瞪瞪的眼睑,抬手将其眼眸抚合,笑着说道:
“老朋友见个谅,咱用不惯世俗中的小酒碗,小碗喝着不豪气。”
被这么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眸瞪着,咋个喝酒?
手臂微微一震,血肉破碎成齑粉,可包裹着骷髅头的皮层却是不损丝毫。他拎起酒坛子倒满了一骷髅头的酒水,仰头豪饮。
这瓢土烧,是有些滋味的。
可谁能拿一尊大佛的头颅当酒瓢豪饮?说不定这将会成为一桩壮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