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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 / 2)

“赵公,你真的觉得这事儿值得我出手?干脆我自己出几贯钱,找两个小无赖,帮你这位红颜知己出口气得了。”

“这些钱我不是出不起,但是她如今扬眉吐气了,连雇打手都要最好的,就像我们饿了很久,都想吃些猪腿牛心什么的。”赵欲为摇头长叹,“还有,她不是什么红颜知己,莫要败坏我的清誉。”

最终说了半晌,鸳鸯仍然坚持己见,留下了只金饼子和一些线索走了。此时已是日暮时分,老头子收了金子,不情愿地回到家。

更寒露重的夜晚,他倚在小方桌前喝酒,看着那张写着地址和形貌特征的草纸,不乐意地砸着嘴。阿朱又来了,黑裘闪亮的毛尖,衬得她的脸庞晶莹似雪。

只是她并不敲门,不知是从何处溜进来的,她大方地抢过老头子的酒杯,朱唇微启,抿了口酒,“我不喜欢那个叫鸳鸯的,所以我不会去。而且北方现在太冷了,那会让我很难过。”

这等小事,他原本想的就是派伶俐的阿朱跑一趟,奈何这名手下聪明得可怕,还没等他张嘴,就直接拒绝了。

“只能派熊男去了,只是那样的话,我的右臂,可能会变得迟钝一些。”他撩起右手的袖子,露出白白的胳膊,虽然皮肤白皙,却筋肉纠结,仿佛蕴含着无限的力量。

“老头子,你的左手,还藏着谁呢?”阿朱却伸出纤纤细指,按住他另一只手,从手腕捏到肩膀,“我怎么觉得你的力量,并不只这些?”

“就是那里!就是那里!”他眯着眼睛享受,还不断耸着肩,“等会儿把我的另一只手也按按吧,熊男走后,它就没这福气了。”

阿朱没得到想要的答案,不情愿地翻了个白眼,但是却仍为他从头到脚做了按摩。只要不让她去北方,裹着厚厚的裘皮,在刀子般凌厉的风霜里奔波的话,让她做甚么都可以。

这晚,主仆尽欢,长夜结束在老头子轻松而愉悦的鼾声里。

次日黎明时分,天才蒙蒙亮,就有一个壮似小山的魁梧身影,从小院中走了出去。他身形高大,却又敏捷迅疾,没一会儿就消失在长街的尽头。

直至日上三竿,老头子才换了件暖黄色的棉袍,带着一个黑衣劲装的少年,与普通的市民一起,去集市采购了。

眼看就要过年了,他买了很多熟肉和稀罕的服饰,犒劳自己的属下。有时他会皱着眉回望,仿佛在闹市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发现了什么,但是找了一会儿,却又一无所获。

集市里充斥着人和牲畜的叫声,食物的香气和动物身上的臭气,冬天蒙蒙的太阳,都无法给这繁华而肮脏,热闹却混乱的地方带来一点点亮色。

一个卖肉的摊子,为了向客人表示猪肉的新鲜,特意让屠夫现场宰杀。屠夫持着牛耳尖刀,利落地一刀捅进猪心,再残忍地放血,分肉。

围观的人如蝼蚁竟血,一拥而上,很快就将整只猪瓜分殆尽。

弱肉强食,是这个世界的法则,从古自今,从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