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当我的眼睛,我要透过你的身体,看到我想要看的一切。”
“好。”
“可是那样的话你就没有隐私了啊,女孩子们最看重这个,你不会介意吗?”
玲珑没有说话,过了许久,才轻轻答复我。
“先生,以后我的命都是你的了,又要什么隐私呢。”她十分乖顺。
我知道自己选了个好手下,身手厉害的有很多,容貌漂亮的有更多。但是坚毅而听话的人,最是难得。
那晚客房的灯火亮到很晚,我完成了跟她的契约。至此玲珑的腹中有我的心头血,我们变成了共生的存在,她能让我目及千里,而我让她力量倍增。
这是关于人和妖魔的传说。
次日我们上路了,车厢里多了一个瘦弱如枯柴的玲珑。眠狼看着她焦黄的头发,消瘦的脸颊,连连叹气。但是他仍然挑起肩上的责任,教玲珑刀剑功夫。
我在随身携带的兵器匣中,为她挑了一把匕首。那匕首是乌钢铸就,又轻又薄,可以贴在胸口收藏,对于女孩子来说,防身再好不过。
眠狼便只教了她一招,掏出匕首,直刺而出。她认真地苦练着,当半月后,我们抵达幽州时,她已经把那一刺练得炉火纯青,乌光在她手中幻化为闪电,即便是再厉害的敌人,三尺之内,便躲不开那一刺。
玲珑并不爱说话,也只吃很少的肉,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啃着馒头。而且不管她吃多少,那瘦弱的身体始终不见丰盈,只是脸上多了些血色。
狭小的车厢里,颠簸不停,眠狼和熊男,甚至都不愿对她投去一瞥。我知道他们在怨我,因为这次的大生意,他们都打算为我慷慨赴死,可是我却为他们挑了这样一个无用的同伴。
只有我,会在不练功的闲暇时分摸摸她的头,抱抱她窄窄的肩膀,仿佛安抚一只小动物般对待她。
玲珑啊,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当我这样想时,总能看到她漂亮的大眼睛里,泛出一层晶亮的水光。她因消瘦而显得过分大的头,也像秋天金黄色的稻田中成熟的麦穗般,随风轻点着。
范阳郡到了!车夫出示了赵欲为为我准备的凭证,我变成了一个商号的账房先生,此次入城,是来收位于范阳的分号的账的。
这个身份我十分满意,入城前我就遣走了跟随的三个同伴,甚至连车夫都被我打发了。我就像一个真正的账房先生一样。找了个小客栈住下,去花街酒巷里逍遥快活地喝花酒去了。
“我在街上,看到好多百姓在斗蟋蟀,这是本地的风俗吗?”当晚月凉如水,我好奇地问陪我喝酒的姑娘。
“当然,一只好的斗虫,能卖千两黄金呢。这风潮都是由公子宣而起,先是在贵族和商人间流行,渐渐便在民间繁盛。”
“还不如出去骑马打猎,可惜了这广阔平原。”我实在不懂,看那虫子撕咬,又有什么乐趣。
“北地苦寒,外面太冷了,竟日窝在家里,实在无趣。而这斗虫若养好了,足足可以玩乐一冬。”那穿着花夹袄的女孩纤腰一扭,坐到我膝上,羞红着脸说,“公子,要不我们也找两只来斗?我若赢了,你就给我五十两银子?当然,你要是赢了的话,我就凭你发落。”
门外传来“哒”的一声轻响,似乎有冒失的蝙蝠,撞在了窗檐上。
我笑着轻咳了两声,丢给那姑娘一小块碎金子,便推门走了出去。朗朗秋月下,只见门外正站着一个身穿灰色夹袄,淡蓝色烫金长袍的虬髯美男。
他看起来已过而立,唇边和下颌的胡须经过精心修理,丝毫不乱,更添英姿。与年轻人不同的是,他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法描摹的大气,当你看到这个人,只会联想到青山大海,这种高远广阔的存在。
此时这稳重英伟的中年人,朝我笑了笑,从高挽的发髻上,摘下了一支琉璃蝴蝶步摇。
我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那只凑过去,两个一半的蝴蝶,便严丝合缝地对上了。通体碧绿,栩栩如生,仿佛周遭稍有动静,它就会振翅而飞一般。
“老头子?”他扬了扬眉,“没想到,你一点也不老。”
“彼此,彼此!卫夫人,你也不是‘夫人’吗。”我揶揄地回应着他。
我并未看到他的手下,他也是孤身一人来的。我们就像两个推牌九的人,不到关键时刻,谁也不会亮出自己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