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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欢迎!”
聚会定在一个中档的饭馆,榆初在走廊就见到昔日同窗熟悉的身影,几个老同学将她迎进包间。
“这不是那个沈,沈榆初吧,漂亮了很多啊,以前戴着个黑框眼镜,没想到变化这么大!喝了洋墨水就是不一样。”
“人家现在成了大作家了啊,我看你的那本叫什么书来着,翻拍成电视剧了是吧?我前两天看了,可太好看了,写得真好!”
大哥,演员们才刚进组,起码半年后才杀青,你是在马桶台看的呢?
面对老同学不大走心的恭维,沈榆初尴尬地笑了笑,脸上的表情很不自然。
那本书是她随手写的,也就告诉过几个亲近的朋友,以前的同学怎么会知道?想来可能是长袖善舞的许珍珠说出去的。
随后,她跟着后来的几个同学准备落座。
榆初扫视了一圈人,几乎大家的变化都挺大,都快认不出来了。
七班的同学都是高中文理分科之前同班过,有六,七年没见了,高中分班之后也没什么联系,过了这么长时间,哪怕是有什么同学之情,早就消磨得不成样子了,现在的榆初见了他们,不仔细辨认还真分不清谁跟谁。
以前在这个班里,沈榆初是实打实的‘边缘人’,除了同桌涂知南,还有前后桌,她就没怎么跟别的同学讲话。
倒也不是榆初性格孤僻,只是大家同班的时间很短,榆初不是自来熟,只有长时间混熟了的朋友才会和人叽里呱啦。
再者,以前榆初是从老家那种三线城市的中学考到G市重点中学读书的,而班里很多人都是从初中部直升上来,人家初中就认识,到了高中,小团体抱得很紧。
榆初这种从外地考上省高的学生,一直被小团体私下说‘异乡客’。
沈榆初还在纠结着自己该坐到这张大圆桌的哪里角落的时候,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在那边叫唤了起来。
一只手一并举了起来,顺利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里,榆初!”
许珍珠刚刚在和另外一个同学聊得火热,一下子没注意到榆初来了。
榆初走了过去,许珍珠站起来,眼疾手快地替她拉开椅子,压低了声音说:“先坐坐,后半场我们再换场子。”
榆初微微皱眉,她并不是很想在这里呆很久,心心念念着的那个人还没见着,不禁有些着急,看来好事多磨呀。
“珍珠,后半场会不会太晚了?”
“你还不放心我这个文娱委员呀?本小姐可是正式通知过你的绯闻男友陆与的。”
许珍珠笑得贼兮兮的,一双狐狸眼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榆初脸色微窘,嗔怪:“什么嘛,瞎说……”
“难道我说错了?”
“你说的都对,坐吧坐吧。”
榆初回了一个笑,好事多磨一会也无妨。珍珠打交道的能力一流,看一眼别人的神色就知道在想什么了,说出的话十分中听。
那帮人在初中一直都是小团体活动,自然现在也就坐到了一起,榆初既然被许珍珠拉了过去,自然就坐到了小团体那边。
听她们交谈中,沈榆初大概猜出,这群人里混得最好的,应该是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