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到早晨五点多才终于完成了之前答应的稿子,迷迷糊糊关掉电脑,我起身走到床边,一头栽了下去。
这事情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当你决定要答应别人一件事时,务必要量力而行。
“小来,等下不用叫我起来吃饭了。”
沙发上的未来翻了个身,“但是最晚的话八点半必须按时吃早饭。困的话,可以等吃完饭再补觉。”
“不了,”我双眼半眯,昏昏欲睡,“等我睡醒了再吃吧。”
“早饭的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你顿顿方便面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生活了,如果再不按时吃饭,很容易得胃病。再严重点说,经常饿肚子容易胃穿孔,严重更会演变成胃癌,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那种会死人的病。”
上下眼皮实在打架到睁不开了,我被迫妥协。
三个半小时就三个半小时吧,虽然时间很短,但也总好过没得睡。
不过话说回来,这到底是什么鬼?
按契约内容来说我才是主人好不好,现在看起来剧情似乎反转到他管我了。我也知道他说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毕竟他的大脑就相当于一个百度百科。但又不是每天都作息时间不规律,只是偶尔一次而已好吗~
不过这个话题我现在没精力和他探讨,等我睡醒了再说!
早晨八点三十分,一秒钟不早一秒钟不晚。
睡梦之中脸上突然感觉到水雾,双目紧闭伸手抹了把脸,我拽过被子蒙住头,嘤嘤开口,“小来,你去把窗户关一下,外边下雨了~”
介于男女有别,未来也不还意思拽我身上被子,只能放下手中浇花的喷壶轻轻推我,“小初,该起床吃早饭了。”
“嗯……我知道了~再睡五分钟,马上就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