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里面,孙乐嫣一行人,顶着莫大的风沙艰难的赶着路。
身旁的梅兰不由得抱怨的,“我说小姐啊,咱们前两日就出发了,都走了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看到绿洲啊?”
一边说着,一边猛的给自己嘴里灌了一口水。
孙乐嫣心里也是郁闷的很。
本来想着走这边的时候会快一点,可是谁知道竟然在这里面迷路。
要不是身旁的江曦月知道一点点的路线的话,恐怕现在几个人根本走不出去。
“快了快了!”尬笑两声,孙乐嫣现在也只能拿这句话安慰身边的人。
江曦月一旁直翻白眼,“话说,你确定那封信是沈从澜亲手写的吗?”
因为马车在这沙漠里面行驶不便,所以几个人出来的时候,特地带了几个骆驼。
还花了孙乐嫣好多钱。
要不是因为身后有一个大佬一直帮他们掏钱的话,孙乐嫣都能心疼死。
“那是自然。”骄傲的扔下了这句话。
孙乐嫣现在浑然没有察觉到自己现在对可以认出沈从澜字迹这一件事情有多么的不一样。
反而是觉得番外的骄傲。
下一秒察觉到些许不对劲,一回头就看到江曦月正面容奇怪的看着自己。
“还说什么对人家王爷没有半点的感情,你连人家的字迹都可以认出来,你还说对他没有……。”后面的话被孙乐嫣硬生生瞪了回去。
呸呸呸!
孙乐嫣眉头猛地一跳。
什么破思想?
认识他的字迹也全然是因为以前他在写信的时候,自己无意间瞅了一眼而已。
嗯……
话说无意间瞅了一眼,自己为什么要记住他的字迹啊?
烦躁的摇了摇头,孙乐嫣现在浑然已经忘了该去回怼江曦月。
看着他纠结的样子,江曦月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差不多又在这沙漠里面行走了两天的路程,几个人好不容易才到了一处小镇。
在进入小镇的那一刻,孙乐嫣心里彻底的松了一口气。
几个人身上带着的水和食物已经不多了,如果要是带走几天,恐怕真的会死在沙漠里面。
拖着疲惫的身躯,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可以居住的地方,孙乐嫣伸出手掏出一把银子扔在桌子上面,现在最重要的是应该享受,而不是应该想着应该如何攒钱。
面前的老板被孙乐嫣这出手阔绰的样子给吓了一跳,差一点没有腿一软,直接栽倒在地上。
“各位是住店还是吃饭?”
一旁的竹菊开口说了句,“老板,请问吃饭的话,就需要用这么多的银子吗?”
老板语塞,说实话确实不需要。
伸出手拿起一个银子,放入了自己的腰包,随后其他的全都给孙乐嫣塞了回去。
“小店经营不坑也不抢。”
孙乐嫣点头。
默默的将那些银子全都给放到了自己的怀里。
最后想了想,转而又拿出了一个,“对了,老板,我想问一下,这里距离大枫王朝还有多远的路程?”
那老板正回头给他们准备的东西,听到这句话,回头随后答了一句,“差不多还有半日就可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