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史小芬吃瘪,林七七乐极了。
献宝似的将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掏出来,放在饭桌上。
林七七每拿出一样,史小芬的眼珠子就瞪大一分。
直到林七七拿出那两件的确良衬衫,史小芬是彻底忍不住了。
她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伸手就要抢。
嘴里还咬牙切齿的骂骂咧咧,“你个贱骨头穿什么的确良?那是你爸那种领导才能穿的,十几块钱一件的衣服,一下子买了两件,你个败家玩意儿,短命鬼。”
林七七“啪”的一拍桌子,怒喝,“我爸是人,我就不是人了?”
“在你眼里,人还分三六九等,我难道,就不配穿好衣服?”
她撸起长袖,露出那一胳膊的伤,“我被你们虐待这么多年,穿件的确良怎么了?”
“再好的衣服,我都能穿,这都是你们欠我的。”
“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怎么活的还不如林雪一个养女?”
“看看林雪满柜子的新衣服,信不信,我露着胳膊的伤,去街道办,去纺织厂找领导好好聊聊天。”
“你们这么虐待我,我爸这领导还能不能当,你的工作还能不能保?”
史小芬伸在半空的手顿住了,眼里透着惧怕和心虚。
这死丫头,为什么这么说?
她到底知道了多少?
当年这件事做的非常隐蔽,只有她和她妈知道。
她男人林大力也是事后一年才知道的。
史小芬一闪而过的心虚,没逃过林七七的眼睛。
呵呵,看样子这里头有文章啊。
不急,她有时间跟他们耗,一定耗死这一家子。
林七七将桌上的东西打包,大摇大摆的回了杂物房。
还别说,每天跟这家人扯扯嘴皮子,还挺带劲。
让她在这陌生的世界里,多了一分乐趣。
将新买的牙膏牙刷,毛巾拿出来。
原主那块洗脸巾黑黢黢的,上头还有好几个补丁。
这样的东西,她怎么敢用?
牙膏牙刷,原主这十七年更是从未用过。
哎,想想就心酸。
闩上门闩,林七七进入空间。
将新买的两套衣服,放进洗衣机过一遍水,烘干。
直接穿上了身。
这一刻,林七七才算是真的活过来了。
真不知道,她穿着那套破衣烂衫,有多难受。
真是哪儿哪儿都别扭。
看着镜子里,穿着白衬衫,黑裤子,绿色解放鞋的自己。
林七七觉得异常的顺眼。
这一行头,在这时代可是高配。
一般老百姓,穿的都是麻布或棉布。
的确良,那是条件极好的人家才会有。
也不是平日里穿的。
都是有事外出或做客时,用来撑场面的。
空间的气温适宜,还具有永久保鲜的功能。
在休息室美美睡了个午觉。
林七七从空间出去,已是下午五点。
听着厨房里那“乒乒乓乓”故意弄出的声音。
林七七不免有些好笑。
史小芬才做了两天饭,就不受了了。
这是给她甩脸色呢?
她倚靠在厨房门口,扯着嗓子喊,“那些锅碗瓢盆想换新的,你就说话,我不介意动手,把它们全都砸了。”
史小芬手上的动作一顿,扭头气呼呼的瞪着林七七。
当看到那身新衣服,林七七已经穿上身了。
眼珠子恨不得要掉出眼眶,“在家穿什么新衣服,赶紧脱下来,那些旧衣,又不是不能穿。”
“林雪天天穿着布拉吉在外显摆,你怎么不说?”
林七七挑眉,“现在家属院外正热闹着呢,要不要我去外头,跟大妈婶子们聊聊天?”